标题: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 内容: 印光无知无识,少参少学。 今承诸大居士之招,实深惭愧。 窃维佛法有五乘。 (一)人天乘。 人乘持五戒,得生人道。 天乘行十善,得生欲界天。 加四禅四定,则生色无色界天。 (二)声闻乘。 修四谛,得四沙门果。 (三)缘觉乘。 观十二因缘,得辟支佛果。 (四)菩萨乘。 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 (五)佛乘。 行大慈大悲,成正等觉。 人天乘,而兼菩萨乘佛乘者,其唯净土法门乎。 盖人天乘,只修五戒十善,俱是有漏功德。 惟此净土法门,乃能出三界,了生死。 修净土者,必须敦笃伦常,恪尽己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 加以四弘誓愿,广大其心,自行化他。 普令内而父母妻子,外而邻里乡党,皆修五戒十善,并修净土法门。 以深信愿,念佛求生西方。 是人虽系凡夫,实即菩萨。 何以故,以心广大故。 昔有一沙弥随一尊者行路,沙弥忽发自利利他上求菩提,下化众生之愿,尊者即令其前行。 沙弥后忽转念众生若是之多,如何度脱得尽,不如自利为得,时尊者即令其随后。 沙弥忽又转念,仍当度脱众生,尊者复令其前行。 沙弥异而问之,尊者曰,尔初发大菩提心,即是菩萨,我虽罗汉,乃系小乘,故请尔前行。 继尔退菩提心,则我乃圣人,尔乃凡夫,理应在后。 后尔又发菩提心,故仍请尔前行。 由此观之,发菩提心,功德无量无边。 我等欲增长善根,非发菩提心不可。 现当末劫,礼教云亡,欲挽回世道人心,必先提倡因果报应,生死轮回。 世间圣人所说因果,如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作善降之百祥等语,辞简义赅,后人每习焉不察。 出世间圣人所说因果,至为详尽。 上智得以了生脱死,超凡入圣。 中下之资,鉴于行恶而得恶果,行善而得善报,亦可勉于为善。 虽穷凶极恶之人,亦有惮而不敢为。 故因果报应,实彻上彻下之一法。 或以因果报应之说,系属小乘。 不知六度万行,亦是因果。 如来成正等觉,乃至凡夫堕阿鼻地狱,亦无非因果也。 故佛教倡明因果,其有利于人者,深矣。 昔文王发政施仁,泽及枯骨,然不及二三百年,而杀人殉葬之风,遍于天下。 而且以多为荣,天子诸侯大夫士,皆随力而为之,竟有至数百上千者。 以秦穆公之贤,尚杀百七十余人以殉葬。 子车氏三子,乃国之良臣,皆杀以殉葬。 况其余者乎。 其原皆由于不知三世因果之故耳。 自佛法入中国以后,史册上未闻有殉葬之举。 此亦未始非如来三世因果之说有以致之也。 当今之世,杀劫方盛,尤当提倡戒杀吃素。 杀劫者,杀业所成。 杀业最大者,曰食肉。 因食肉之故,感得一切天灾人祸,旱干水涝,淫雨瘟蝗。 食肉之害甚多,说不能尽。 姑举一喻以明之。 昔列国时,鲁有二勇士,各处一地,一日相逢,沽酒共饮。 一曰,无肉不能成欢,当买肉。 一曰,尔我皆肉也,何更求肉乎。 乃互相割食,兼复割以互奉,以致于死。 此事在吾人视之,以为大愚。 不知食肉之人,不悉因果报应。 他日人死为畜,畜死为人,其互相啖食,何异于是。 不过隔世同时之别耳。 且尤有甚者,二勇士互食而死,其因果报应,一时俱了。 而食肉之人,因果且纠缠不已,报应亦无有已时。 楞严经云,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 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 经有明文,至可悚惧。 兹又略述数义,以明不宜食肉之理。 (一)由不忍之心,一切含灵,皆是同体。 由仁民而爱物,太和元气,布满人间。 则知杀戮生灵,了无义理。 一切众生,悉皆贪生怕死,我何忍残生害命,以充口腹。 (二)因果报应。 一切生灵,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堕落畜类。 今我杀食其肉,他年彼之恶报既尽,我之杀业方成,则我亦将为彼俎上肉矣。 是故戒杀吃素,非特为生灵计,亦为自身计也。 明翰林刘玉绶,船泊苏州,梦一伟丈夫求救,自称宋偏将军曹翰。 因屠江州,世世作猪。 此对门屠者,顷所宰第一猪,即我也。 祈为救援。 醒而果见屠将杀猪,遂买而放之阊门一寺中。 凡呼曹翰者,其猪皆回首望之。 是可为人变畜生,畜生变人之证。 载籍上活阎王活小鬼之事甚多。 此皆天地鬼神,透露一点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消息,以警戒世人也。 (三)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眷属。 吾人既明因果轮回,则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属。 历劫多生,有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 如是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轮回六道。 其间若有造恶者,难免不投入三途。 故吾人对六道众生,应作父母妻子想。 岂有孝子贤孙,而食其亲者乎。 岂有慈父慈母,而食其子女者乎。 此际一思量,不忍食亦不敢食矣。 即祭祖先,亦不应用肉,以名为敬之,实则害之也。 至于以肉食奉父母,皆令父母折福获殃。 父母有福德善根者,损其福德善根。 无福德善根者,增其受杀恶业。 昔佛在世时,一寡妇为夫周年,购肉以祭。 途遇如来,如来谓之曰,此肉汝夫之所转变者也,何能以彼之肉,祭彼之灵乎。 即推而敬天地,祀鬼神,亦不应用肉。 天地鬼神,岂有不深明因果,贪此秽浊腥臊之肉,而来格来享乎。 是则用血食以奉祀者,欲求福而反更得祸也。 (四)一切众生,皆是未来诸佛。 以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皆当作佛,故是未来诸佛。 且畜类中,时有佛菩萨化现于其中,方便度生。 如清凉志中载薄荷事。 一僧在五台,遇一异僧,出一函,嘱交薄荷,未言地址。 一日过卫辉,见一群小儿呼薄荷。 僧问薄荷何在。 小儿指墙下所卧之猪曰,这不是。 僧取书呼薄荷掷之,其猪人立,以两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 方知此猪,乃菩萨所现。 其屠所杀甚多,若其猪至薄荷前,则便任其宰杀,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爱惜薄荷。 凡欲杀猪,牵薄荷至其猪边围绕之,则直同杀死者一般。 以故多年养而不杀。 以其猪清洁,爱食薄荷,故以为名。 初其僧受异僧之函而去,于途中思之,此函将投何所,乃私拆其封。 大意谓,度众生若得度脱,即当速返,免致久则迷失。 僧异之,复为封讫。 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萨也。 绕猪一匝,而群猪即证无生法忍。 其威德神力,岂可思议乎哉。 又唐文宗喜食蛤,一日有一蛤坚合不开。 帝亲开之,中有肉身观音大士像,庄严异常。 由此观之,肉尚可食乎。 倘误食佛菩萨所化之身,其罪过可胜言哉。 吾人若知此理,自不敢食肉,亦不忍食肉矣。 吾人当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以深信愿,持佛名号,求生西方。 不须别修他法。 若仗自力修禅定,欲了生死,甚难甚难。 以其须至业尽情空,见思惑尽,方出生死。 佛在世时,见思惑业断尽无余者,固不乏其人。 末法时代,根性陋劣,断惑证真者,诚不易得。 惟有净土一门,能于临命终时,仗佛慈力,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即已了生脱死,超凡入圣矣。 又净土法门,不可看得太轻。 以法身大士,如观音,势至,文殊,普贤等,皆不能出此法门之外。 亦不可看得太难。 以凡有心者,皆堪作佛。 但持阿弥陀佛万德洪名,则往生一事,如操左券。 修净土者,当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 身三,口四,意三,皆归于善,是为三世诸佛净业正因。 次则受持三皈,具足五戒,不犯威仪。 次则深信因果,发菩提心,读诵大乘,劝进行者。 但皆以孝养父母等世善为根本。 若依余法门,皆仗自力。 如渡海然,有翼者固能飞渡。 能浮者,已不足恃,况不能浮者乎。 仗佛力,则如乘轮渡海,须臾即达彼岸。 又如平民致身贵显,殊非易事,而王子甫诞,即为储君。 此其间自力他力,难易得失,不可同时而语也。 顾号为通宗通教之人,往往不信净土法门,且目为愚夫愚妇之所为。 曷不观夫大智律师,五祖戒草堂青之已事乎。 大智律师,初颇藐视净土,后读续高僧传,见慧布法师云,方土虽净,非吾所愿,假使十二大劫在莲华中,受诸快乐,何如我在五浊恶世教化众生乎,遂生诽谤。 后因大病,始知毫无把握,遂发愿尽此报身,弘扬净土。 二十余年,手不释卷,以净土为依皈。 五祖戒禅师,草堂青禅师,其功行之高,迥出恒流。 徒以见思惑未能净尽,又复轮转人间。 故知了生脱死,入圣超凡,捨净土别无长策。 念佛一门,须信愿行具足。 信之既深,则发愿必切。 发愿既切,则行持必力。 但念弥陀,莫加他法。 当以真信切愿,执持名号。 都摄六根,净念相继。 心念耳听,字字句句,念得分明,听得分明,便是往生正因。 既以此法自行,必须又以此法化他,则化功归己,实为往生最胜资粮。 惟当先劝自家父母兄弟妻子,以身为本,由亲而疏。 又念佛功德,不但能往生西方,并能消除奇灾横祸。 凡怨业病,医不能治者,若至诚念佛,久之皆得痊愈。 以医者只能医病,不能医业。 惟念佛则身病心病,无有不治也。 伏愿诸居士都要发菩提心,提倡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戒杀护生,吃素念佛。 所谓以果地觉,为因地心。 故得因该果海,果彻因源。 诚所谓甚难希有之法也。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3:32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14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