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教“摄耳谛听”念佛 内容: 印光大师认为,世间人不论从事什么职业,如能谛听自己念佛,日久而修得定,即便在世间谋事业,往往能建大功,成大器,四海闻名,名垂青史。 印祖是这样说的:“无论行住坐卧,常念佛号,或声成默,皆须听己念佛之声。 傥能如是,则业消智朗,障尽福崇,凡所作为,皆悉顺遂。 士农工商之职业,不但了无妨碍,且能启发心灵,精于本业。 以心不散乱,作事有主,如理乱丝,神凝则易,心躁则难。 所以古之建大功,立大业,功勋遍四海,言行垂千秋者,皆由学佛得力而来也。 ” 印祖主张的摄耳谛听念佛,实则与他极力推崇的十念法念佛,是并行而修的。 摄耳而听自己的十念法,妙在不分男女老少,不受时空制约,而能摄心得定,入世则成就大业,出世能了脱生死。 因此,学佛的,未学佛的;皈依的,没皈依的;修净土的,修其他宗门的,都能从此简易快捷的行门中得到大利益。 印祖在其《印光法师文钞》中,教以摄耳谛听之要领,行十念法念佛的地方极多。 印祖透露,谛耳而听,十念计数念佛,他亲自试验,觉得非常稳当有奇效:“(印光)以心难制伏,方识此法之妙。 盖屡试屡验,非率尔臆说。 愿与天下后世钝根者共之,令万修万人去耳。 ” 什么是十念计数法呢? 文言文的量词和白话文的量词略有不同,比如文言说“读经一部”,换成白话文就是“读经一遍”。 文言说“十念”,白话文就是“十声”。 具体到“十念法”念佛行门,通常有三种方式:(1)一口气念十声,或每一口气念一声,连续念十声,不再念了;这个十念法适合工作忙的人,或只将念佛作为附加功课的人。 (2)一口气念十声,连续念满十口气;这个十念法适合将十念法作为定课的人。 (3)一口气十声,或一口气三声、五声不等,连续念满十口气,接着又来连续念满十口气,力所能及,如此不间断念下去,这个十念法适合专修念佛法门的人。 印祖解释十念法的说法是:“所谓十念记数者,当念佛时,从一句至十句,须念得分明,仍须记得分明。 至十句已,又须从一句至十句念,不可二十三十。 随念随记,不可掐珠,唯凭心记,若十句直记为难,或分为两气,则从一至五,从六至十。 若又费力,当从一至三,从四至六,从七至十,作三气念。 念得清楚,记得清楚,听得清楚,妄念无处着脚,一心不乱,久当自得耳。 ” 十念法的要领在于摄耳谛听。 印祖说:“念佛下手,最要莫过于听。 听则心沉而一,所谓都摄六根,净念相继者。 ”以耳根先摄住舌根和意根,然后以这三根而摄其他三根(鼻根、眼根和身根),一根摄,而六根摄。 印祖指出,都摄六根,下手在听:“都摄六根,为念佛最妙之一法。 念时无论声默,常须摄耳谛听。 此乃合返念念自性,与返闻闻自性之二义而兼修者。 返闻单属自力,返念兼有佛力,则为益大矣。 心念属意,口念属舌,耳听属耳,眼皮下垂,即见鼻端,则眼鼻二根亦摄。 五根既同归一句佛号,身根焉有不恭敬严肃之理乎。 故知都摄六根,下手在听。 ”印祖教人念佛,从来是以大势至菩萨的“都摄六根,净念相继”为理论依据,化导而为行门,直教人始终注意自念自听。 印祖说:“念佛之法,各随机宜,不可执定。 然于一切法中,择其最要者,莫过于摄耳谛听。 念从心起,声从口出,音从耳入。 行住坐卧,均如是念,如是听。 大声,小声,心中默念,均如是听。 默念时,心中犹有声相,非无声也。 念佛时能摄耳谛听,即都摄六根之法。 以心念属意根,口念属舌根,耳听则眼不他视,鼻不他嗅,身必不放逸懈怠,故名都摄六根。 ”印祖跟善导大师一样,都不主张观想念佛:“念佛必须摄心……耳根一摄,诸根无由外驰,庶可速至一心不乱。 若修观想实相,或至著魔。 弄巧成拙,求升反坠。 ”印祖说:“若欲摄心,则当谛听。 若能字字句句听得清楚,自然心不至于大散。 虽不作观,亦同作观。 若心不能摄,观境不清,理性不明。 妄欲得生上品,任己意以作观,则着魔发狂者多多矣。 ”印祖说:“摄心念,为上中下共修之道。 其得益则随人而分大小。 作观,则不知所以然者,断断不可盲修,以其或致著魔也。 ”印祖说:“只求心归于一,不必定求瑞相。 以心若归一,自与心浮散时不同。 若不以心归一为事,常想见瑞相,或起魔事,不可不知。 至诚恳切听,决不至起魔事。 ”念佛不受时空限制,行、住、坐、卧,一切时一切处,均好念。 正因此,念佛切须恭敬,心无诚敬,念佛无功。 印祖教导说:“若衣冠整齐,手脸洁净,出声念,默念,均可。 若睡倒,及衣冠不整齐,尚未洗漱,及到不洁净处,或抽大小解时,皆须默念,不宜出声。 虽睡不可赤体,须穿衫袴。 心中常存敬畏,不可放纵。 欲摄妄念,第一要心存恭敬,常若身在佛前,不敢起别种念想。 第二要字字句句,心里念得清清楚楚,口里念得清清楚楚,则妄想自渐渐消灭矣。 即默念,也要听。 以心一起念,即有声。 自己的耳,听自己心里的声,仍然明明了了。 ” 发布时间:2023-08-31 09:30:02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16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