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楞严经通议卷十 内容: 楞严经通议卷十四行阴,分三:初当阴未破:阿难! 彼善男子修三摩提想阴尽者,是人平常梦想销灭,寤寐恒一,觉明虚静犹如晴空,无复粗重前尘影事,观诸世间大地山河如镜鉴明,来无所黏,过无踪迹,虚受照应,了罔陈习,唯一精真,生灭根元从此披露,见诸十方十二众生毕殚其类,虽未通其各命由绪,见同生基犹如野马熠熠清扰,为浮根尘究竟枢穴,此则名为行阴区宇;议曰:此示想尽、行现之相也! 昼为想心,夜形诸梦,故想销则梦灭,是以寤寐恒一。 心体本自圆明,向为浮想烦恼覆蔽,今想阴尽则圆明虚静犹如晴空,烦恼销则无粗重前尘影事。 八识精明之体照诸世间山河大地,但如镜中无别分析,只以六识妄想暗蔽,故曰想相为尘,识情为垢,故不明了;今想阴既破,六识已销,故虚明之体如镜鉴照,不黏踪迹。 虽有行阴生灭根元,则无前六浮想习气可入,故云:了罔陈习。 了:绝也! 罔:无也! 陈:列也! 谓无习可陈,故八识唯一精真,而行阴微细生灭亦披露矣! 生灭下行现之相也! 行阴为同分生基,想灭、行现,故十二众生毕殚其类。 殚:尽也! 各命由绪:乃异熟种子,其体深细故不能知;而同分生基正是行阴之相,今已披露故如野马熠熠清扰。 野马:泽中阳焰也! 熠熠:即闪烁之状。 清扰:行阴之相也! 已离想阴粗重,故云:清扰。 外浮根尘依为机纽,故云:枢穴。 枢:门转轴。 穴:门臼也! 下示行尽之相。 若此清扰熠熠元性性入元澄,一澄元习,如波澜灭化为澄水,名行阴尽,是人则能超众生浊,观其所由,幽隐妄想以为其本。 议曰:此预示行尽之相也! 以行阴乃八识体上生灭之相,故云:元性。 八识为湛渊之体,唯一精明,故曰澄、曰一。 今行阴复归元性,则八识了无生灭,故性入元澄。 如水无波澜,唯一止水,名行阴灭。 以众生浊依行阴有,行阴既灭故能超之;此阴所以不尽者,以幽隐妄想而为其本也! 七识乃八识之见分,幽深难知,故云:幽隐。 二示定境差别向下十段:阿难! 当知是得正知奢摩他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十类天魔不得其便,方得精研穷生类本,于本类中生元露者,观彼幽清圆扰动元,于圆元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二无因论:议曰:此示行阴第一妄计二无因也! 此先标其名。 定慧坚住,故云:凝明正心。 此想灭之相,天魔依想阴有,行阴乃见魔也! 想阴既销,便得精研行阴穷生类本矣! 行阴已现则生元已露,然此生元通依七识,故云:圆元。 以但见行阴就起妄计者,则堕二无因论。 是知西天外道皆有禅定工夫,但不知八识,故起妄计耳! 一者:是人见本无因,何以故? 是人既得生机全破,乘于眼根八百功德,见八万劫所有众生业流湾环、死此生彼,祇见众生轮回其处,八万劫外冥无所观,便作是解:此等世间十方众生八万劫来无因自有!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 议曰:此示本无因也! 是人:指修禅行人也! 以行阴现前,生元披露,故云:生机全破。 乃乘眼根八百功德,但见八万劫来其中众生业流湾环、委曲轮回生死之状一一了知,而八万劫前冥然莫辩,故妄计众生从八万劫来无因自有;以未见藏识中异熟种子,故妄计众生本来无因,故堕外道,惑菩提性。 二者:是人见末无因,何以故? 是人于生既见其根,知人生人、悟鸟生鸟,乌从来黑、鹄从来白,人天本竖、畜生本横,白非洗成、黑非染造,从八万劫无复改移,今尽此形亦复如是,而我本来不见菩提,云何更有成菩提事? 当知今日一切物象皆本无因。 由此计度,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一外道立无因论。 议曰:此示末无因也! 是人以定研穷,既见生之根元,则见人、物有生受形之始,八万劫来无复改移,妄谓前既不改而后亦不易;谓人定生人、鸟定生鸟,不改别类,以我本不见有菩提,云何末后更有成菩提事? 由执本无因,故执末亦无因,故结云:皆本无因。 且以末因又为后因之本也! 此第一计。 阿难! 是三摩中诸善男子凝明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圆常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遍常论:议曰:此示行阴第二计四遍常也! 以行阴乃八识体中微细生灭之相,今以定力研穷,以见生灭相续不断,故于圆常中起四遍常论,实妄计也! 一者:是人穷心、境性二处无因,修习能知二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循环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议曰:此示初遍常计也! 以行人于禅定中穷心、境二法,故能执至二万劫中众生生灭循环而体不散失,以不出生灭,故计为常。 二者:是人穷四大元四性常住,修习能知四万劫中十方众生所有生灭,咸皆体恒不曾散失,计以为常。 议曰:此示二遍常计也! 以行人定中但观四大性,故能知四万劫中众生生灭体常;以四大乃八识相分,今八识未破,故四大未销,众生皆以四大为体,四大常而众生亦常矣! 三者:是人穷尽六根、末那、执受心意识中本元由处性常恒故,修习能知八万劫中一切众生循环不失本来常住,穷不失性计以为常。 议曰:此示三遍常计也! 梵云讫栗瑟咤耶末那:此云染污意,乃七识也! 执受者:乃八识也! 今行人以定力研穷六根以至末那、执受者,通言八识,故云:心意识中本元由处。 至此行虽未尽而识性已显,故云:性恒常处。 故能知八万劫中众生本来常住,以众生各各皆具八识,以八识体常而众生亦常矣! 以穷不失性故。 四者:是人既尽想元,生理更无流止运转,生灭想心今已永灭,理中自然成不生灭,因心所度计以为常。 由此计常,亡正遍知,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二外道立圆常论。 议曰:此示四遍常计也! 生理:乃行阴也! 行人定中一向但穷妄想以为流止生灭,今粗浮想阴已灭,而微细行阴一类相续不断,故妄谓生灭已灭,则此行阴自然成不生灭矣! 乃以生灭为不生灭,故妄计为常,由此忘失菩提,故堕外道四圆常论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自他中起计度者,是人坠入四颠倒见,一分无常、一分常论:议曰:此示行阴第三计四颠倒,一分无常、一分常论也! 以七识执第八见分为我,故或执我能生他,则我常他无常;或执我从他生,则他常我无常;故云:于自他中起计,是一分常、一分无常。 一者:是人观妙明心遍十方界,湛然以为究竟神我,从是则计我遍十方凝明不动,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名之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议曰:此示四倒见中第一计也! 观智研穷,妄想已销,则八识精明遍十方界。 以不知是识体精明,遂执为神我,从此计为我遍十方,一切众生于我心中自生自死,则我心性为常,彼生灭者真无常性。 此单观自也! 二者:是人不观其心,遍观十方恒沙国土,见劫坏处名为究竟无常种性,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议曰:此示四倒见中第二计也! 此人定中不观自心,但观十方国土,见劫坏处名究竟无常,劫不坏处名究竟常。 此单观他也! 三者:是人别观我心精细微密犹如微尘,流转十方性无移改,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性名我性常,一切死生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议曰:此示四倒见中第三计也! 是人定中观自心微密,流转十方性无改移,故称为我。 今在色蕴之中能令此身即生即灭,其不坏者是我心性,名我性常;一切生死从我流出,名无常性。 此自、他共观,计自常、他无常也! 四者:是人知想阴尽,见行阴流,行阴常流计为常性,色、受、想等今已灭尽名为无常。 由此计度一分无常、一分常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三外道一分常论。 议曰:此示四倒见中第四计也! 定中观四阴先后,今见行阴迁流相续不断计为常性,见色、受、想三阴已灭名无常性;此合观四阴起一分常、一分无常计也! 此皆不了妙明,故云:惑菩提性。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分位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有边论:议曰:此行阴第四计四有边论也! 以定研穷想阴尽处,行阴现前有四分位,计为有边无边。 一者:是人心计生元流用不息,计过未者名为有边,计相续心名为无边。 议曰:此行阴四有边中初计也! 定中研穷见行阴现,今流注不息,过未不见名为有边,现相续心名为无边。 此约三世分位也! 二者:是人观八万劫则见众生,八万劫前寂无闻见,无闻见处名为无边,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议曰:此行阴四有边中二计也! 定中观八万劫前无见闻处名为无边,见有众生处名为有边。 此约见闻分位计也! 三者:是人计我遍知得无边性,彼一切人现我知中,我曾不知彼之知性,名彼不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 议曰:此行阴四有边中三计也! 定中见我之知遍一切处,一切众生现我知中,是我得无边性也! 彼众生之知不见现我知中,以彼未得无边之心但有边性耳! 此约彼此分位妄计也! 四者:是人穷行阴空,以其所见心路筹度,一切众生一身之中计其咸皆半生半灭,明其世界一切所有一半有边、一半无边。 由是计度有边、无边,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四外道立有边论。 议曰:此行阴四有边中四计也! 以观研穷,取行阴空,以空处名灭,见处名生,即计一切众生身中一半是生、一半是灭,世界亦然;以现见处名为有边,以不见处名为无边。 此约生灭分位计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知见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四种颠倒不死矫乱遍计虚论:议曰:此示行阴第五计四种不死矫乱论也! 长水引婆沙论:说外道计天常住名为不死,计不乱答得生彼天,若实不知而辄答者恐成矫乱,故有问时答言秘密,不应皆说,或不定答;佛法诃云此真矫乱。 以于知见中不能决择,故有问者矫智乱答,故云:不死矫乱。 一者:是人观变化元,见迁流处名之为变,见相续处名之为恒,见所见处名之为生,不见见处名之为灭,相续之因性不断处名之为增,正相续中中所离处名之为减,各各生处名之为有,互互亡处名之为无,以理都观,用心别见;有求法人来问其义,答言我今亦生、亦灭、亦有、亦无、亦增、亦减,于一切时皆乱其语,令彼前人遗失章句。 议曰:此行阴四矫乱中初计也! 观照研穷生灭根元,故云:观变化元。 于一行阴生灭中别见八义:谓常、变、生、灭、增、减、有、无。 不见见者:谓见不见之处也! 以理总观变化之心,用心别见生灭等八义,故计以为宗;有人来问则答云亦生亦灭等,约八义以答,以无定见故据两楹,令彼问人不得道理,无决定见,故云:遗失章句。 二者:是人谛观其心互互无处,因无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无,除无之余无所言说。 议曰:此行阴四矫乱中第二单计无也! 以观研穷行阴生灭,但见念念灭处名互互无,遂计为无,诸法皆然,故云:因无得证;故有人来问,但答云无之一字而已! 三者:是人谛观其心各各有处,因有得证,有人来问唯答一字,但言其是,除是之余无所言说。 议曰:此行阴四矫乱中第三单计有也! 以观研穷行阴生灭,念念生处名各各有,因是得证一切皆有;故有人来问,但答云是,以虽观生处名有,且又见灭,故不敢正言有,但答是之一字,拟防过也! 四者:是人有无俱见,其境枝故其心亦乱,有人来问,答言亦有即是亦无,亦无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矫乱无容穷诘。 由此计度矫乱虚无,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五外道四颠倒性不死矫乱遍计虚论。 议曰:此行阴四矫乱中第四双计有无也! 以观研穷行阴生灭二相,故双计有无;以其境枝不一,故其心亦乱。 有人来问,答云亦有即是亦无者,意许亦有之中即有于无,以见生即灭故;亦无之中不是亦有者,以见灭处不许有生,谓无中不敢言有;以此有无互相遮防,故云:无容穷诘。 总是妄计,本无一定道理,故云:矫乱遍计虚论。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无尽流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有相发心颠倒:议曰:此示行阴第六计死后有相起十六见也! 无尽流:行阴也! 今见行迁不息,都执死后有相,以行为我故。 或自固身云色是我、【即色是我】或见我圆含遍国土云我有色、【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前缘随我回复云色属我、【离色是我】或复我依行中相续云我在色。 【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皆计度言死后有相,如是循环有十六相,议曰:此见行阴无尽,故执死后有相,初本计也! 自坚固色为我等有四,而后三阴亦然;今观行阴为无尽流,例观前三亦皆无尽,故计死后有相成十六相也! 以色阴已破亦同行阴无尽,故自固身,此计即色是我也! 或计我圆遍云我有色:即我大色小,色在我中也! 前缘:即目前之色也! 色属我:即我离色别有我也! 行中相续云我在色:即色大我小,我在色中。 于色阴中作此四计,于受、想、行阴亦复如是,四阴共成十六相也! 从此或计毕竟烦恼、毕竟菩提两性并驱各不相触。 由此计度死后有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六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有相心颠倒论。 议曰:此因计四阴死后有相,故别计烦恼、菩提不相陵夺,两性并驱,毕竟后有,例如四阴,盖颠倒论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先除灭色、受、想中生计度者,是人坠入死后无相发心颠倒:议曰:此行阴第七妄计死后无相也! 以观研穷,见前三阴已灭,即知行阴亦灭,故计死后无相。 见其色灭形无所因、观其想灭心无所系、知其受灭无复连缀,阴性销散,纵有生理而无受想与草木同,此质现前犹不可得,云何死后更有诸相? 因之堪校死后相无,如是循环有八无相,【四阴因亡果丧】从此或计涅盘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断灭。 由此计度死后无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七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无相心颠倒论。 议曰:此约四阴现在因亡、未来果丧,故成八无相,此便计涅盘因果一切皆空,成断灭见颠倒论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自体相破,是人坠入死后俱非起颠倒论:议曰:此行阴第八妄计死后俱非相也! 于行存中兼受想灭双计有无:谓将已灭三阴例现存行阴,作四个非有句;又将现存行阴例前已灭三阴,作四个非无句;前后相望每阴皆有非有非无,成四俱非,现在既尔,死后亦然,故成八俱非相。 色受想中见有非有、行迁流内观无不无,如是循环穷尽阴界八俱非相,随得一缘皆言死后有相无相;议曰:此出八相俱非所以也! 色等三阴先有今无,例行亦尔,此四非有也! 行迁流内观无不无者:谓若将行阴例前为无,且今现见迁流不断,故又非无;行既非无,前三亦尔,此四非无也! 如是循环穷尽阴界者:现将四阴循历相例,一一皆见非有非无,故云:循环。 推至死后,故云:穷尽阴界八俱非相。 随得一缘:谓随举一阴死后皆悉非有非无也! 有相:即非无。 无相:即非有。 又计诸行性迁讹故,心发通悟有无俱非,虚实失措。 由此计度死后俱非,后际昏瞢无可道故,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八外道立五阴中死后俱非心颠倒论。 议曰:此四俱非中别计也! 以观四阴有无俱非,故计诸行性迁讹故,通悟一切皆是非有非无。 以非有无,虚实不定,故云:失措。 以现前有无不定,况死后昏瞢何可道耶? 特颠倒见耳!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无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七断灭论:或计身灭、或欲尽灭、或苦尽灭、或极乐灭、或极舍灭,如是循环穷尽七际,现前销灭,灭已无复。 由此计度死后断灭,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九外道立五阴中死后断灭心颠倒论。 议曰:此行阴第九妄计七断灭也! 以观行阴念念生灭处,名后后无,设生七处,后皆断灭。 七处者:身灭:人、天也! 欲尽:初禅也! 苦尽:二禅也! 极乐:三禅也! 极舍:四禅及无色也! 是名七际,谓七处皆现断灭,死后不复生也! 又三摩中诸善男子坚凝正心,魔不得便,穷生类本,观彼幽清常扰动元,于后后有生计度者,是人坠入五涅盘论:议曰:此行阴第十妄计五涅盘也! 以观行阴灭而复生,名后后有,妄计五处为涅盘果。 或以欲界为正转依观见圆明生爱慕故、或以初禅性无忧故、或以二禅心无苦故、或以三禅极悦随故、或以四禅苦乐二亡不受轮回生灭性故,迷有漏天作无为解,五处安隐为胜净依,如是循环五处究竟。 由此计度五现涅盘,堕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则名为第十外道立五阴中五现涅盘心颠倒论。 议曰:此计五涅盘相也! 转依者:转生死依涅盘也! 未离欲界,于观心中见圆明相,即以欲界为转依处;或以初禅已离欲染无复忧心,二禅离苦,三禅极喜,四禅苦乐二亡名为极舍;以此五处即转依处,谓五现涅盘。 因修禅定得少轻安,不知现在有漏,便妄执为涅盘。 三诫勖深防:阿难! 如是十种禅那狂解皆是行阴用心交互,故现斯悟,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以迷为解,自言登圣,大妄语成堕无间狱;议曰:此结行阴十种狂解也! 以上十种皆是邪见,因修禅定而发邪见,故云:狂解。 于生灭中妄起计度,理观不明,故云:交互。 汝等必须将如来语,于我灭后传示末法,遍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心魔自起深孽,保持覆护销息邪见,教其身心开觉真义,于无上道不遭枝岐,勿令心祈得少为足,作大觉王清净标指。 议曰:此劝弘宣也! 前想阴中所引外魔,故云:天魔。 此行阴微细,皆于定心自生邪见,故云:心魔;乃自作灾孽,非外来也! 故令弘宣保护,预知觉察,不堕邪见,故云:不遭枝岐。 枝非根本、岐非正路,离此可至究竟安隐之处也! 五识阴,分三:初当阴未破:阿难! 彼善男子修三摩提行阴尽者,诸世间性幽清扰动同分生机倏然隳裂沉细纲纽,补特伽罗酬业深脉感应悬绝,于涅盘天将大明悟,如鸡后鸣顾瞻东方已有精色,六根虚静无复驰逸,内外湛明入无所入,深达十方十二种类受命元由,观由执元诸类不召,于十方界已获其同,精色不沉,发现幽秘,此则名为识阴区宇;议曰:此明行尽、识现之相也! 世间性:谓行阴为世间生死之体也! 以众生生死皆依行阴生灭,故为同分生机。 前言基,乃其本;今言机,乃枢机也! 谓此行阴最极深沉微细,网罗诸趣,结不可解,故云:纲纽。 今以定力研穷顿破,故云:倏然隳裂。 补特伽罗:云数取趣。 十二类生由行阴所取,今既隳裂则因亡果丧,不受后有,故云:酬业深脉感应悬绝。 是知能灭行阴,则永脱分段生死矣! 此行阴尽也! 五阴黑暗覆涅盘天,为生死长夜;今四阴已破,故如天将明。 鸡后鸣:则将明之时也! 识阴精明,故如东方精色。 行阴既尽,意根已销,则六识无体,故六根虚静不驰。 内照识体通一湛明,湛入合湛更无可入,故云:内外湛明入无所入。 识阴乃十二类受命元由,至此深达,但观识性执持根元,习气不行,新业不起,无受生分,故云:诸类不召。 十方世界十二类生身心世界唯识变现,今观归识性,故云:已获其同。 识精现前不昧,故云:精色不沉。 识体幽秘,今以观力研穷,朗入观境,故云:发现。 此则名为识阴区宇,以但识阴显现而未破,故云:区宇。 若于群召已获同中销磨六门合开成就,见闻通邻互用清净,十方世界及与身心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是人则能超越命浊,观其所由,罔象虚无颠倒妄想以为其本。 议曰:此明识阴尽相也! 群召同中即识体之中,若于此中以观力研穷,向以六根隔碍,今则销磨六门,合成一体,开其留碍,使见闻觉知互相为用,则六根清净,纯一圆明清净宝觉,故身心世界如吠琉璃内外明彻,名识阴尽。 以命浊依识而立,今识阴一破,故超命浊。 罔象虚无:谓似有若无,乃法身之影明,指最初生相无明以为识体也! 二示定境差别以下十段:阿难! 当知是善男子穷诸行空,于识还元,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能令己身根隔合开,亦与十方诸类通觉,觉知通吻能入圆元,若于所归立真常因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娑毗迦罗所归冥谛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一立所得心成所归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外道种。 议曰:此识阴初妄计也! 行阴已空,故返识还元。 无明未尽,尚有微细流注,故于寂灭精妙未圆。 观照圆明,能令己身六根向隔而今合开,但未全互用,观十方诸类唯识所现,故觉知通吻能入圆元觉性,此特观照之力未为究竟;若于所归之地便妄立为真常之因,于此生决定解者,是人则堕因所因执,谓因识阴执为真常,为万法之因,故云:因所因。 以世间万法因妄有生,妄本无因,故说无生;今执定此识能生万法,则与外道所执冥谛无异矣! 以娑毗外道执冥初主谛,从冥生觉等二十五法,故以冥谛为生法之因。 非因计因,谬起斯计,故亡正知见。 是皆计有所得心为所归地,故违背涅盘,成外道种。 故参禅人但存丝毫知见未亡,便成外道邪见,况妄计乎! 阿难!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览为自体,尽虚空界十二类内所有众生皆我身中一类流出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能非能执,摩醯首罗现无边身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二立能为心成能事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大慢天我遍圆种。 议曰:此识阴第二妄计也! 以观照研穷,行阴虽空,而于寂灭一心未能圆悟,若于所归识性览为自体,以见识性圆满遍虚空界,则计十二类生从我身中一类流出以为决定,如此则堕能非能执;其实不能而妄计为能,故云:能非能。 摩醯首罗:大自在天也! 外道计大自在天为常,能生诸法。 现无边身者:执我身能现无量众生也! 因既能为,果成能事,非正知见,故违背涅盘,成我遍圆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归有所归依,自疑身心从彼流出,十方虚空咸其生起,即于都起所宣流地作真常身无生灭解,在生灭中早计常住,既惑不生亦迷生灭,安住沉迷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常非常执,计自在天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三立因依心成妄计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倒圆种。 议曰:此识阴第三妄计也! 所归:即识体也! 前览所归为自体,今认所归为他体,故疑自身及一切法从彼生起,故以识为都宣流地计为真常无生灭解,尚在生灭便早计为真常,不达真无生义,且以生灭为不生,故云:既迷不生亦迷生灭。 二俱不识,坚执不舍,故安住沉迷。 以非常计常,故云:常非常执。 既计彼能生我,便与计自在天我能生彼者类也! 因依识阴,非果计果,故云:妄计果。 计生灭为不生,故云:倒圆。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所知知遍圆故,因知立解,十方草木皆称有情与人无异,草木为人,人死还成十方草树,无择遍知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知无知执,婆咤、霰尼执一切觉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四计圆知心成虚谬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倒知种。 议曰:此识阴第四妄计也! 所知:乃所观识阴也! 以观识体圆遍,其十方草木皆唯识所现,不达此义,遂妄计草木有知与人同体,不拣有情无情,故云:无择遍知。 以为决定,此人则堕知无知执。 婆咤、霰尼:二外道名也! 计一切觉:即草木有知,故成其类。 妄计无情有知,故成虚谬果,为倒知种也!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根互用中已得随顺,便于圆化一切发生,求火光明、乐水清净、爱风周流、观尘成就,各各崇事,以此群尘发作本因立常住解,是人则堕生无生执,诸迦叶波并婆罗门勤心役身事火崇水求出生死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五计着崇事迷心从物,立妄求因求妄冀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颠化种。 议曰:此识阴第五妄计也! 以观照研穷,六根虽未及互用,已得随顺,四大渐融,妄谓圆化一切发生,遂计四大为常能成胜果,故各各崇事。 以四大为常住解能生胜果,其四大性实不能生,妄计能生,故云:生无生执。 三迦叶波:事火外道之俦也! 既迷唯心,妄从物立因果,颠倒化理,故云:颠化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明计明中虚非灭群化,以永灭依为所归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归无归执,无想天中诸舜若多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六圆虚无心成空亡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断灭种。 议曰:此识阴第六妄计也! 以观照研穷,观识性虚明,即于此中见前四阴已灭则一切永灭,故云:非灭群化;非绝灭也! 即计永灭为所归依,执决定见,此人则堕归无归执;断灭非所归地,故云:归无归执。 此即无想外道与四空成其类也! 舜若多:空也! 此执圆虚无心,断灭为因,故成空亡果,为断灭种也!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常固身常住,同于精圆长不倾逝生胜解者,是人则堕贪非贪执,诸阿斯陀求长命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七执着命元立固妄因趣长劳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妄延种。 议曰:此识阴第七妄计也! 以观识阴圆常,故欲固色身同于识阴,妄求长生,故云:长不倾逝。 以色身无常,本不当贪而妄贪长生,故云:贪非贪执;谓贪其不当贪也! 阿斯陀:云无比,乃长寿仙也! 固执妄识为因,趣长劳果,旧解劳作牢固之牢。 妄执延年,故云:妄延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观命互通,却留尘劳恐其销尽,便于此际坐莲华宫,广化七珍多增宝媛,恣纵其心生胜解者,是人则堕真无真执,咤枳迦罗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八发邪思因立炽尘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天魔种。 议曰:此识阴第八妄计也! 识阴为十二类生受命元由,今观此识,故见十方众生之命彼此互通,由此遂生妄计;谓我命若尽则众生之命亦尽,即教谁证真常? 谁化众生? 故留尘劳多增欲乐,图命久住。 以证真化物,故起惑恣欲,实非证真,故云:真非真执。 咤枳迦罗:旧未详释,意必魔王天名也! 以定中忽起邪思为因,立炽尘果,故生天魔种也!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于命明中分别精粗疏决真伪,因果相酬唯求感应,背清净道,所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居灭已休更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声闻,诸无闻僧增上慢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九圆精应心成趣寂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缠空种。 议曰:此识阴第九妄计也! 以观照研穷,以识体为精真,以惑业为粗伪,精粗二种因果相酬,故修精真之因,求感精应之果,故见苦、断集、慕灭、修道也! 今既得灭便以为休,得少为足更不前进,此人则堕定性声闻及四禅无闻之俦,未得谓得,为增上慢。 此以圆精应心,成趣寂之小果,沉空滞寂,故云:缠空种。 又善男子穷诸行空,已灭生灭而于寂灭精妙未圆,若于圆融清净觉明发研深妙,即立涅盘而不前进生胜解者,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独伦不回心者成其伴侣,迷佛菩提,亡失知见;是名第十圆觉吻心成湛明果,违远圆通背涅盘城,生觉圆明不化圆种。 议曰:此识阴第十妄计也! 觉明:即识精圆明。 而此识体四阴已销,此亦将破,无复粗垢,故云:圆融清净。 于此研穷便为深妙,立为涅盘,此妄计也! 是人则堕定性辟支,诸缘觉、独觉之类。 认识阴为圆觉,合妄计为吻心,寂然不动,未破无明,故云:湛明果。 舍生自度,故不化圆种。 三诫勖深防:阿难! 如是十种禅那中涂成狂,因依迷惑,于未足中生满足证,皆是识阴用心交互,故生斯位,众生顽迷不自忖量,逢此现前各以所爱先习迷心而自休息,将为毕竟所归宁地,自言满足无上菩提,大妄语成,外道邪魔所感业终堕无间狱,声闻、缘觉不成增进;议曰:此通斥妄计也! 以将破识阴而未极妙圆,似觉未觉,便生邪计,故云:中涂成狂。 不了识阴,妄生止足,故云:因依迷惑。 浅者为外道邪魔种,深者堕二乘地。 八敕令弘宣:汝等存心秉如来道,将此法门于我灭后传示末世,普令众生觉了斯义,无令见魔自作沉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令其身心入佛知见,从始成就不遭岐路。 议曰:此敕令弘宣也! 以识阴中魔皆依妄见,故云:见魔。 自心取着,自坏真修,故云:自作沉孽。 非此法门,不能保绥哀救,销息邪缘,入佛知见也! 心外取法,故云:岐路。 九诸佛同证:如是法门,先过去世恒沙劫中微尘如来乘此心开得无上道,议曰:此示诸佛同证也! 谓无有一佛不破识阴而得菩提者。 十阴尽功圆:识阴若尽,则汝现前诸根互用,从互用中能入菩萨金刚干慧,圆明精心于中发化,如净琉璃内含宝月,如是乃超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加行心、菩萨所行金刚十地、等觉圆明,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 议曰:此示阴尽圆证功用也! 从互用中即入金刚干慧者:此言识阴一破则不历诸位,一超直入,圆证佛果;所以然者,以如来藏清净真心本无迷悟,但因一念妄动是为生相无明,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成阿赖耶识,变起色心诸法而成五阴之众生,今返妄归真乃以金刚如幻三昧直观八识根本无明,即转生死而为涅盘,故不历诸位,一念顿证无上菩提,此乃上根利智。 如观音耳根圆通,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间;故今识阴一破则六根互用,从互用中即入菩萨金刚干慧,是则但破生相无明便成佛果,不必定历诸位也! 是知五阴次第未必一一经历,但约观心通途,故须一一开示耳! 故识阴尽者,圆明精心于中发化,此即上同诸佛慈力,下合众生悲仰,普门示现利益众生,故云:发化。 以真心世界诸佛众生圆融交彻,故如净琉璃内含宝月,便能顿超诸位,入于果海归无所得,如此方名究竟极则也! 十一先佛授受:此是过去先佛世尊奢摩他中毗婆舍那觉明分析微细魔事,魔境现前汝能谙识,心垢洗除不落邪见,阴魔销灭,天魔摧碎,大力鬼神褫魄逃逝,魑魅魍魉无复出生,直至菩提无诸少乏,下劣增进,于大涅盘心不迷闷。 议曰:此言先佛授受心法以示行人也! 以三观乃佛佛成道之本,定中魔事乃先佛所经,非今特说,故须谛信也! 令预识魔事,则魔境现前则不落邪见,魔气销灭即可直至菩提,心不迷闷,有此大益,故须弘宣。 十二重示密修:若诸末世愚钝众生未识禅那,不知说法,乐修三昧,汝恐同邪,一心劝令持我佛顶陀罗尼咒,若未能诵,写于禅堂或带身上,一切诸魔所不能动,汝当恭钦十方如来究竟修进最后垂范。 议曰:此再示密修功用也! 愚钝众生不知说法,有修禅者恐遭魔扰,则教一心持我佛顶神咒,此是诸佛心印,仗斯咒力则魔不能动,此外无可降魔者。 唯此法门乃十方如来究竟修证,出世密因,实如来最后之垂范,汝宜恭钦宣布以利将来,作大法益也! 前明五阴魔竟。 二示五阴妄想,分二:初当机请问:阿难即从座起,闻佛示诲,顶礼钦奉,忆持无失,于大众中重复白佛:如佛所言! 五阴相中五种虚妄为本想心,我等平常未蒙如来微细开示,又此五阴为并销除? 为次第尽? 如是五重诣何为界? 惟愿如来发宣大慈! 为此大众清净心目,以为末世一切众生作将来眼! 议曰:阿难因闻从前开示五阴皆依妄想安立,未知妄想以何为本? 上言破五阴相,且五阴相不知顿渐次第? 亦不知五阴以何为界? 总伸三问,冀佛最后开示也! 二世尊委示,分五:初总示妄元:佛告阿难:精真妙明本觉圆净,非留生死及诸尘垢,乃至虚空皆因妄想之所生起,斯元本觉妙明真精,妄以发生诸器世间,如演若多迷头认影,妄元无因;于妄想中立因缘性,迷因缘者称为自然,彼虚空性犹实幻生,因缘、自然皆是众生妄心计度。 阿难! 知妄所起说妄因缘,若妄元无,说妄因缘元无所有,何况不知推自然者! 是故如来与汝发明五阴本因同是妄想。 议曰:此总示五阴皆以妄想为本也! 将明妄想,先立一真法界以为妄本,故曰:精真妙明本觉圆净。 谓精真妙明本觉真心本来圆满清净中不留他,故云:非留生死及诸尘垢。 言其本来一法不立,何有五阴差别之相? 其虚空世界众生业果等事,皆因妄想生起,元从本觉妙明真精妙心中,妄以发生世间诸相;如演若多迷头认影之事,无状狂走,故曰:妄元无因。 以自妄想发生递相为种,故于妄想中立因缘性已是迷矣! 且迷因缘者又称为自然,岂非更迷哉? 故云:皆是众生妄心计度本非有也! 若知妄有起处可说因缘,今妄元无则因缘无有,何况又推自然耶! 迷之甚也! 由是与汝发明五阴同是妄想,欲令了悟本非有耳! 二别示五阴本因,分二:初列,分五:初色阴:汝体先因父母想生,汝心非想则不能来想中传命,如我先言心想醋味口中涎生、心想登高足心酸起,悬崖不有、醋物未来,汝体必非虚妄通伦,口水如何因谈醋出? 是故当知汝现色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 议曰:此示色阴妄本也! 汝身非有,初因父母妄想交遘,汝心乘此纳想为胎,乃为色身之始;汝心非想,何来想中传此命根? 是则汝身盖因父母与己,三处妄想和合而成。 然想虽虚妄而能成事,如我先说想梅、思崖,口水、足酸因之而出,故妄想虽虚而实有酸水,因知汝身从妄想有亦犹是也! 是故妄想凝结而成此身,名为坚固第一妄想也! 二受阴:即此所说临高想心能令汝形真受酸涩,由因受生能动色体,汝今现前顺益、违损二现驱驰名为虚明第二妄想。 议曰:此示受阴妄本也! 汝受非有,但由虚想临高而明受酸涩,能动色体;则可验知违顺、损益、苦乐二受皆因虚明妄想而有也! 三想阴:由汝念虑使汝色身,身非念伦,汝身何因随念所使种种取像? 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寤即想心,寐为诸梦,则汝想念摇动妄情名为融通第三妄想。 议曰:此示想阴妄本也! 身为四大,本属无知,但被妄想念虑所转,故心生形取与念相应;即寤寐梦觉皆是妄想摇动妄情,是皆妄想融通一身,是故身以妄想为主也! 四行阴:化理不住,运运密移,甲长、发生、气销、容皱,日夜相代曾无觉悟。 阿难! 此若非汝,云何体迁? 如必是真,汝何无觉? 则汝诸行念念不停名为幽隐第四妄想。 议曰:此示行阴妄本也! 行阴本无,但由汝心生灭不停,故使汝身迁流不住。 化理下六句通言行阴微细幽隐难知之相,此若非汝下四句辩妄无体也! 行若非汝,则何能迁体? 若实是汝,何以不觉? 求之不得,则知诸行念念生灭不停者名为幽隐妄想也! 五识阴:又汝精明湛不摇处名恒常者,于身不出见闻觉知,若实精真,不容习妄,何因汝等曾于昔年睹一奇物,经历年岁忆忘俱无,于后忽然覆睹前异,记忆宛然曾不遗失? 则此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 阿难! 当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静,流急不见非是无流,若非想元宁受妄习? 非汝六根互用开合,此之妄想无时得灭,故汝现在见闻觉知中串习几,则湛了内罔象虚无第五颠倒微细精想。 议曰:此示识阴妄本也! 识阴本非有也! 元是真精妙明心体,但受妄想熏习盖覆真性,故名识耳! 然此识体元是真精湛不摇处,在此身中不出见闻觉知,皆识之用也! 若此识体果实是真,则不容习妄,以不受熏乃可名真,如何昔年曾睹奇物久而不忘,岂非熏习使然耶? 以此而推,则汝所指精了湛不摇中念念受熏有何筹算? 如此安得为恒常耶? 故汝所执之湛非真湛寂,第以微细流注生灭汝不觉知,如急流水望之似恬,以流急不见非是无流;则汝识体若非想元,宁受妄习? 今既受妄熏则非真常恒一矣! 若得此识纯真,非汝六根互用,则此妄想无时得灭,岂可以妄想所熏之识便以为真? 故汝现在见闻觉知粗现于外,而其中有串习几微生灭之相,于湛了内似有若无不能穷诘者,正是罔象虚无微细精想以为识阴之体;由是观之,五阴皆以妄想为体,妄想无体则阴非有也! 二结:阿难! 是五受阴五妄想成,议曰:此结示五阴皆妄想成也! 此五即是众生受报之地,故通名五受阴,又名五取蕴,乃补特伽罗所数取故。 上答五阴本因。 三示阴界边际:汝今欲知因界浅深,唯色与空是色边际,唯触及离是受边际,唯记与忘是想边际,唯生与灭是行边际,湛入合湛归识边际。 议曰:此答二问因界浅深也! 因即界义,亦是分义,因依界分,际分各别,故云:因界。 色:谓形色;空:谓显色;俱色蕴摄,唯色与空乃色边际。 触有违、顺,离无违、顺,唯一舍受,三受乃受之边际。 记忆与忘乃想边际。 生灭四相乃行之边际。 湛入合湛者:湛乃八识之体,所谓湛兮似若存,以生灭乃从湛流出,今旋归妙湛,故云:湛入合湛为识之边际也! 四示迷悟顿渐:此五阴元重叠生起,生因识有,灭从色除,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我已示汝劫波巾结,何所不明再此询问? 议曰:此答三问顿渐也! 以此五阴最初生起,从阿赖耶识变起见、相二分,以此色心二法和合而成五阴之众生,故云:生因识有。 今返妄归真,先破色阴,后破识阴,故云:灭从色除。 若依圆理一念顿悟,不历渐次,顿登佛地,故云:乘悟并销。 但历劫无明习气须一一研穷,故云:渐除,须因次第而尽。 如前所示巾结同异、结解次第,何所不明今再问耶? 此结责也! 五结劝修持:汝应将此妄想根元心得开通,传示将来末法之中诸修行者,令识虚妄深厌自生,知有涅盘不恋三界。 议曰:此结劝也! 一切世界妄想所持,今知五阴身心同一妄想,则一切无非妄想建立,若了妄想无性,则身心世界当下销亡,有何涅盘之难证? 又何三界之可恋哉? 是故将此妄想根元传示末法,令知修行之要也! 前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分四:初较量功德:阿难! 若复有人遍满十方所有虚空盈满七宝,持以奉上微尘诸佛,承事供养心无虚度,于意云何? 是人以此施佛因缘得福多不? 议曰:此劝流通先较功德令生信重也! 十方虚空:广大之处。 充满七宝:能施之多。 微尘诸佛:所奉之众。 心无虚度:立心之坚。 如此殊胜,获福岂可思议哉? 二获福殊胜:阿难答言:虚空无尽,珍宝无边,昔有众生施佛七钱,舍身犹获转轮王位,况复现前虚空既穷、佛土充遍皆施珍宝,穷劫思议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边际? 议曰:此答供佛获福殊胜也! 施七钱而感轮王之报:所施者少,所报者大。 况以满空无尽之七宝,以奉至极之如来,如此之福岂可得而思议耶? 三总显胜益:佛告阿难:诸佛如来语无虚妄,若复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罗夷,瞬息即经此方他方阿鼻地狱,乃至穷尽十方无间靡不经历,能以一念将此法门于末劫中开示未学,是人罪障应念销灭,变其所受地狱苦因成安乐国,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万亿倍,如是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阿难! 若有众生能诵此经、能持此咒,如我广说穷劫不尽,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无复魔业。 议曰:此以厚施之福、极重之罪,总校不若弘法之胜益也! 四重、十重之罪,阿鼻极重之苦,穷尽十方之广,此罪此苦不可思议矣! 若能以此法门一念开示末法,则令前重罪顿销,苦具变成乐国,足知此法之胜益也! 不唯灭罪,又且获福,超前布施之人不可算数之倍者,何其法之殊胜耶? 良以圆顿法门一念熏修即得无上菩提之果,故此经说如来藏性功德无穷。 咒乃诸佛心印,印持无尽,显密双修,成佛真要,故说不能尽;若依教修行,直成菩提,无复魔业,是谓最胜法门也! 故弘宣之功不可思议矣! 四都结法会:佛说此经已,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及诸他方菩萨、二乘、圣仙童子并初发心大力鬼神,皆大欢喜,作礼而去。 议曰:此结法会也! 以如来最极之至圣,集凡圣同居之法会,现无量光明之瑞相,演秘密难思之神咒,说微妙难解之法门,断历劫生死之爱根,销五阴邪思之魔业,得见所未见,幸闻所未闻,所以皆大欢喜也! 楞严通议补遗明南岳沙门憨山释德清述首楞严一经统收一代时教迷悟修证因果,径断生死根本发业、润生二种无明,名结生相续;顿破八识三分,故设三种妙观,摄归首楞严大定,是为最上一乘圆顿法门,直显一真法界如来藏性,称为妙圆真心。 据此大定列为三观者,以如来藏有三种义:谓空如来藏、不空如来藏、空不空如来藏。 由此藏性迷为阿赖耶识,变起见、相二分,藏性在识名自证分;由本性不染,名白净识,为证自证分。 按论真如、生灭二门:此证自证分即是真如,其自证分即迷中本觉,见分即前七转识;相分即虚空、四大,在外为世界山河大地及五尘境,在内为根身,为有执受五蕴之色、受二蕴;见即七识意根及六意识及前五识与同时分别意识。 今修楞严大定端在直破八识,但此识体久迷,由相、见二分结为五蕴根身及外世界五尘,为分别俱生粗细我法二执;以执五蕴根身为我执,贪外五尘为我所受用及计有所作为法执,由此二执缠绵生死,故今愿出生死,先破二执为最初方便也! 故阿难特请妙奢摩他、三摩、禅那为成佛之要,佛特许以三摩提名大佛顶首楞严王,此乃历别而请,佛据一心圆融大定而说也! 是知此经始终不出三观,究竟不离一心耳! 其经文虽未明言指归,其于破显之文皎然明白,第流通者未之究耳! 三观者:经妙奢摩他:即当空观;三摩:即假观;禅那:即中道观也! 皆云妙者:意显圆融三观妙契一心,举一即三,言三即一,离即离非,迥出思议之表也! 今议此经通以体、相、用标显者:意在先悟后修,故首标观体,欲令先悟藏性三谛理体,依之建立观相,所谓先悟毗卢法界也! 次示观相者:意谓无相真心今全迷为识,结成五蕴根身器界有相之法,要在即相而修,故修道文中单指五蕴六根,次即三科七大,一一皆是悟入之门也! 证果分中以观用标者:正显所修三观有能断能证之力用也! 故愚所谓始终不出三观者此也! 问曰:三观以体、相、用分之者,何也? 答曰:名虽三观,为约如来藏三谛之理须以三观证之,其实总是一心,故佛以首楞严大定许之,意谓三观不离一心也! 按《起信论》云: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 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总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故不名心而名法。 然有法必有义,以体、相、用三为一心之义,所谓三大是也! 以此真心其体广大,故言体大;以此本来无相,今现十法界依正因果事相皆是有相之法,故相亦大;以迷此心而成六凡,悟此心而成四圣,皆一心转变之妙用也! 故用亦大。 谓令先悟此心之体,佛谓开示此体以便造修,故首明观体也! 既悟此体,了知根身器界一切妄相皆依一心建立,今将所悟之体一一照破妄相本是妙明真心,故修但依妄相而修,故云观相,正当修道之要也! 其五十五位皆依观心建立,要显此三观有能断惑证真之大用,故为三观之用也! 以论堪经,明文昭著,妙契佛心,故予判列无疑,以见如来说法之本意,且与行人易入也! 问曰:三观体中摄经三卷半文,且空观一科即该三卷经文,至若三科七大本如来藏,似显空理,其初以征心辩见发挥,以至二种妄见种种征辩者,主何意耶? 答曰:此经统收五教,即此一空观体备该五教空理,彻一代之谈,文简义幽殊难领会,故予通议备列破显题纲使知节要,至于破妄显真经文止有卷半,其义已收四十年前所说教义,非浅浅也! 以吾佛出世说法四十九年,谈经三百余会,单为破众生我、法二执耳! 二执若破即证涅盘,涅盘者即如来藏寂灭一心也! 以众生迷此如来藏心,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成阿赖耶识。 此识具有四分:谓一证自证分:即一心真如;二自证分:即迷中本觉,当论中觉不觉义;三见分:即前七转识;四相分:即外器界。 经中地、水、火、风、虚空乃外五大为世界,内之根身即五蕴众生;以众生既迷此真心,但认五蕴幻妄身为己身心妄执为我,名分别我执;外世界五尘为我所受用,名分别法执;此分别二执皆六识所计,以七识乃六识之根,依内、外门转,其实二识通计也! 又有俱生我、法二执,此单属七识,计八识见分为自内名我执,修行妄有证得为法执,此二微细名俱生二执;若二种二执破尽,乃可证入一心之源,是名为佛。 阿难既迷真心,正为二障所缠,必须破尽乃是真菩提路;故此三观乃破粗细二执之具也! 其经文征心辩见乃通破粗细二种我执、二种妄见,及后破和合乃通破粗细二种法执;以此楞严大定乃圆断五住烦恼,齐了二种生死,不比诸经有先后也! 以统收五教,顿证一心,故不证先后耳! 问曰:诸教别说,先断分别二执、次断俱生二执,此言总断者,何耶? 答曰:七识乃我、法二执之根,依内、外门转;若依外门与六识作根,则有分别二执;若依内门则执八识见分为我,此乃俱生我执,此执至七地中乃断;八地以上犹有俱生法执者,以七识具染、净二分义,故七地断者乃染分末那向执八识见分为我者,今此染分一断则舍藏识名,而此八识即转证真如,名白净识,尚有净分末那执此真如谓我所证得,是为微细法执,即后经云:菩提心生,生灭心灭,犹属生灭。 以执真如有所证得,能、所未忘,观智未泯,尚为微细法执,此执若断,方入妙觉,证一心源。 此义全合起信,堪定甚明,故云顿断顿证。 问曰:此经破执之文向所未明,从来传者但云征心辩见而已,至于二种见妄亦不知为何而说也! 今通议虽明列破显之科正当破执之义,先后次第犹所未明,请细言之! 答曰:所言精粗二执义关真妄二途,总不出八识五蕴耳! 一代时教所破者唯此而已! 以迷一心成阿赖耶识,此识具有四分,其前三分即五蕴身心世界,其证自证分即所证真如,今粗细二执唯破四分唯识,摄归一心为极耳! 故堪定经文按此而破,先破五蕴属分别我执,其破识蕴而俱生我执即兼带其中,其二种见妄乃破分别法执,此凡夫、二乘之所共执者,故破二妄之后,即显本觉真心,以此故知俱生我执已带破在前矣! 至次章云:汝虽先悟本觉明心,汝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非不和合等;此正破俱生法执,即此经后云:菩提心生,生灭心灭,犹属生灭。 故此执一破则顿归藏性矣! 故下文发明一一皆如来藏者,意显前破所显者乃但空耳! 下会三科七大之文乃显妙有实相真空义耳! 此实破妄之关键也! 细心深思乃见其妙! 问曰:破执经文,科虽分截,但通途次第尚未了然,请详言之! 答曰:分别二执即一切众生所执五蕴身心、世界,此属八识相、见二分是也! 其俱生我执乃八识自证分,向被七识内执为我,我者经中见精,即自证体,乃迷中本觉佛性;故经中二妄既破,即显此本觉真心,此属缘因佛性,从断所显者,未是离障真如也! 以净分末那犹执此觉为我所证得,此正微细法执,所谓法执不忘,己见犹存;华严八地菩萨迷于真如理中,必待三加七劝方能舍者,以异熟未空,显最难断也! 即从八地进入等觉,堪此经文二妄之后,佛言:汝虽先悟本觉明心,汝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意在破和合觉,谓始觉合乎本觉,名究竟觉,犹属和合对待,故此和合一破,即显如来藏性,顿证一心之源矣! 是知八地以上乃破俱生法执耳! 论说佛有净分末那,义在此也! 其破分别二执之文,从初请定直至破见精后,通破五蕴身心,而俱生我执亦在所破,二妄之文单破分别法执,其旨甚明。 问曰:初破五蕴,而如来乃首约征心,而科云乃破色、受二蕴,意犹未明,请直示之! 答曰:八识相、见二分,相乃四大,见乃转识,以最初见分抟取四大少分为我根身,论中所指乃受执处,遂成五蕴之众生,故经云:一迷为心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者此也! 以色、受二蕴正是执受所依之处,名虽征心,意显此根身本空,非可依处,欲修大定先须内脱身心,故先破色、受二蕴;色身既破则无所执受,则妄心无依,故后进破六识为想蕴耳! 问曰:征心之后,阿难重请奢摩他路,如来放光复诘其心,科为破六识想蕴者,何也? 答曰:初征心为破色、受二蕴,正破小乘身见,意显欲修大定必须内脱根身也! 以凡夫但认妄想为心,外道依此妄计,小乘但断六识,上二界天人但灭六识,故佛最初即云:一切众生皆由执此生死妄想误为真实,虽云修行不成圣果。 故修大定必首破之! 以此妄想一向执此根身为所依处,举此执心在此身内,被佛征诘,故有七处展转之执,今皆被破,已显四大本空,则色、受二蕴已空矣! 唯此妄想乃生死之本,故次破之! 意显此想非空观不破,故阿难重请开示奢摩他路也! 未破之先佛放光明者:意以此光为定体也! 了此光明则妄想顿破,不待言矣! 良由众生昧此光明,但用妄想种种颠倒,故先标二种颠倒以为所破之本意,谓颠倒不生即是如来真三摩地,故下所破者二颠倒耳! 仍诘其心者正颠倒之心耳! 以颠倒心起颠倒见,故举拳双验心目所在,阿难但执能推妄想为心,故佛咄斥其非心,结云皆由执此生死妄想等,此正破六识,当想蕴也! 下为随破颠倒之见,故阿难重请发明妙心开我道眼,意在破妄见耳! 问曰:破见之文不知归着,请详示之! 答曰:见乃八识见分,为前七转识,七识为六识意根,故七随内外门转,外转在六识为分别见,内转执八识为我为推度见,但有粗细不同耳! 先破凡夫常见、二乘无常见、外道断见,皆破分别见也! 属第一颠倒,犹系六识;故此后文乃属七识行蕴,破推度见,属第二颠倒。 然分别见乃分别我执,推度见即俱生我执,直至破识精,俱生我执方尽破耳! 彼二种见妄乃破分别法执,二妄之后破和合章乃破俱生法执也! 以证真如,但能、所未泯,有所证得,为微细法执,科名拂迹入玄者,意在泯观心、绝对待耳! 然此二执一破则顿归一心,故下文三科七大一一皆本如来藏也! 问曰:破见之文,科连六、七二识似乎缠绕,学者难分,幸指示之! 答曰:八识三分各识皆具,以见分为前七转识,故论云能现、能见、能取境界,是以六、七二识皆有见也! 前凡夫、二乘、外道之见在六识者:正能取境界者也! 谓分别见,论为疏所缘缘。 其七识约八还以辩者:正指能见,谓推度见,的指对相分而言者也! 其破见量乃约能现,盖能现相分而起见者,故犹属七识,此量一破,方泯二分而归见精耳! 佛意甚深微细,非微密观照不了,此以在破妄门头,故应委曲搜扬耳! 殊非缠绕之说也! 问曰:破见文中先约八还以辩,科云拣缘,后显见精,亦科云拣缘,经义不同而科同者,何耶? 答曰:其科拣缘虽同而义亦攸别。 前拣缘者:乃见分杂于缘尘之中,一向能、所不分,故拣七缘,乃所缘尘境,其分别缘,故特分能、所,各有所还而见性不无,意指诸可还者皆非是见,其不还者乃见性耳! 此但且分能、所,尚未的指见性为见精也! 其次显见精而拣缘者:乃单拣相分,乃八识所现之缘影,不言见分,意谓种种物像皆八识体中所现,如镜中景,景镜不分,故拣去亲相分之缘而见分自泯,识体犹存,故为见之精者,即识精圆明者也! 此在通泯相、见二分,独指识体为见精耳! 此意幽深,非粗心可领,须细观之! 问曰:其见量似属八识现量,故此一破即云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则能含受十方国土,已至极则,何以又有后文约八识破我等耶? 答曰:见量虽似八识现量,以能现见、相二分者识,论说为亲所缘缘,若见、相未泯,对待未忘,故应在七识耳! 其显真之文身心圆明,正约破染污无知,则不执取身心,故云圆明。 一毛含受十方国土,正显离量,故无障碍,此乃分见真理,其实未是极则也! 议疏甚明,宜细详之! 问曰:佛指见精为第二月,且云虽非妙净明心,如第二月,何以见精方显,八识未破,而经即云若能转物即同如来,于一毛端即能含受十方国土,斯则显理已彻,何以八识未破而能如此耶? 答曰:此非浅智可知也! 只如初地菩萨纔破分别二执而藏识全在,即能见百佛世界,此后地地增进,所见渐渐广大,岂非一毛含受十方国土耶? 且此识体本是真如,但为见、相二分障碍,今二分既泯,识精圆明,十方国土皎然清净,毛含十方更复何疑? 问曰:若能转物之转,与转识成智之转,为同? 为异? 答曰:转虽同,而所以转则大不同也! 转识成智之转,乃八识各有所转,次第先后单约识说。 此经转物之转,不说转识但约转物,以物转则见分亦泯,见分一泯,前七识一齐顿转,原无先后次第也! 以见乃八识了别之行相,前七转识依此见而立,故见泯而七识齐转也! 所以然者,相宗以识为本,此经会相归性,特现唯心境界,以一心真源为本。 以迷一心真如而为阿赖耶识,故有见、相二分,由相分既立,则见分取相分而为众生,所谓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今见分既泯则离执取,故法法本真,一一本如来藏,不待转而自转矣! 所谓不用求真,唯须息见。 见分一泯则相分自转,为一心真如,故即同如来也! 所谓不取无非幻,非幻尚不生,幻法云何立? 此意幽潜,微密观照乃能知之! 问曰:已知破见之意矣! 其破八识之文,初云破我则令即物以推之,又令文殊约是非以拣之,其破自证则约自然、因缘以破之,其破识精又约明暗色空以拣之,且皆科云以显一真,岂非重复耶? 答曰:非重复也! 以如来说教特为破众生之妄执,前云种种颠倒,则众生之妄计非一端也! 其教不比禅宗一悟便了,教中必欲委曲搜扬,其妄中自有种种妄计,故须一一说破耳! 其破我者:以此八识二乘执为涅盘我,其未悟时又计蕴即离我,外道计为神我,其未通计为生死我,故今欲破此识,故先破其我见也! 此正俱生我执耳! 然即物以令推其是非者:以此识体全变为根身器界之妄想,本无二法,故今即物以推其是非,要显本为一真,故令文殊发扬以绝是非之见,以悟一真之理耳! 其破自证乃以因缘、自然破之者:以外道不知此识,乃妄计诸法自然而生,谓之自生、无因生;又计诸法因缘和合而生,谓之共生、他生;皆不知八识之自体本是妙觉明心也! 故约自然、因缘以破之,此计一破则精觉自显,其破见精正是前所立二颠倒中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故追破诸妄至此乃破。 又约明暗色空者:正显此识精能生诸缘,缘所遗者,故拣缘以破,要离缘以显真心,斯实破识之极则也! 且节节皆科云显真者:皆就破彼妄计则显其真,乃分显耳! 非全体也! 佛言阿陀那识甚深细,故非粗心可易会也! 宜深观之! 问曰:破见精文中又约前尘明暗色空以破,且曰说我能见,及科显始觉文中又复拣缘,是则此与前破见分拣缘何别? 答曰:此文似同而义迥别,深所难明,请细陈之! 前破见分对拣缘者:乃见分执取所缘之境一向混而不分,故今将破见分必先拣去妄缘,妄缘既离则见无所执,此见不泯而自泯矣! 以相与为有、相与为无也! 二分既泯则见精独存,故的破之曰: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 而科云的示始觉者:以此见精乃是根本无明,言真见见此见精之时,真见不是见精;意谓真智照此无明之时,无明不是真智,且此无明乃真智所变,切近于真而智尚离之,故云见犹离见;岂彼执取之妄见而可及乎? 故云见不能及;此智起惑亡,故科云的示始觉。 然破见精而犹拣缘者:乃拣见精离缘也! 前云识精元明能生诸缘,故今离缘方显见精,此缘乃八识亲相分,为亲所缘缘;前见分所拣之缘乃疏所缘缘,前乃带变,此乃挟带,了此相宗则此中理趣了然矣! 问曰:见精既破,始觉之智已显,五蕴八识俱破,诸妄已离,而阿难何以又于因缘、自然和合之计心犹未开,而于见见重增迷闷? 以此重请,向下世尊径说二种见妄,不依所问而答,而科云以破法执,此义深潜,实所难会,请详示之! 答曰:此中密意从来所未晓也! 以教说五蕴有假名、有实法,前来一往所破五蕴身心,但说破执蕴之执情,其所破者乃假名耳! 而此五蕴实法尚存,故仍怀因缘、自然和合之疑,心犹未开。 至于见见非见重增迷闷者:以见精乃八识自体,为根本无明,故云陀那微细识,习气成瀑流,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 此世尊一向不轻谈者,故二乘一向迷于此也! 今云见见非见:谓真见见此见精,乃真智照此无明也! 此岂二乘可知也! 且如明来暗去,智起惑亡,真妄不容两立,经云此无明者非实有体,岂有实实无明以当其智哉? 阿难意谓实有个见精与真见可见,今觅见精而不可得,故迷闷耳! 况此极则殊非二乘境界,安得不怀疑漠漠乎? 向下世尊答辞不循所疑,直说二种见妄者:以知阿难未了根本无明,故五蕴实法未销,五蕴既存则世界山河大地碍眼,此正法执未忘,己见犹存耳! 若单就无明,则只用世尊说此无明者非实有体一语可了,今意在破身心世界之法执,故设灯上毛轮以喻五蕴是假,盖由眼中有眚所见,今不必责毛轮是有是无,但只知是眼眚则无见病;意喻但观五蕴身心是假,乃因无明妄见而有,若了无明本空则身心自泯,所以喻中但言知是眚者则无见咎,即此一语的破见见之疑矣! 若了身心本空,则可例观世界亦似身心,同是妄业之感耳! 又何有因缘、自然见见之疑哉? 此所以有进 发布时间:2024-01-09 09:37:27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19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