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印光大师:戒杀护生类 内容: 贰、戒杀护生类推吾人恶死之心,巧行救济。 体天地好生之德,永戒残伤。 ——续编下. 楹联 / 素食处15、因行不同果报迥异宋初曹彬为帅,不妄杀一人,而数代尊荣。 曹翰乃彬之副帅,以江州久不肯降,遂屠其城。 不多年身死,子孙灭绝,而且屡屡变猪,明万历间,托梦于刘玉绶。 受人宰割。 (三编下 . 覆温光熹居士书九)16、梦中被杀醒而悔改人之入道,各有时节因缘。 《劝戒类编》载:福建浦城令赵某长斋奉佛,其妻绝无信心。 适值五十生辰,买许多生命,欲杀而宴客。 赵谓「汝欲祝寿,令此诸物皆死,于心安乎?」妻云:「汝之话均没用的。 依佛教,男女也不同宿。 这些畜生也不杀,再过几十年,满世间通是畜生了。」赵无法可设,遂任她去。 至晚,妻梦至厨房,见其杀猪,自己已变成猪。 厨子捉其四腿,置砧上杀。 用人从旁边看,急叫彼救,皆不一应。 杀了破肚抽肠,尚知其痛。 猪杀已毕,又杀别物,己又变作别物,痛不可言。 稍歇一刻,见一佣人持一鲤鱼,丫头言:「将此鲤鱼交厨子,为太太作鱼羹。 候太太起来,好作点心。」遂斩其头尾,刮其鳞甲,斩作小丁。 一丁一丁,都知其痛。 痛极而醒,心惊胆颤。 丫头持鱼羹来请吃点心,不忍吃矣。 令将所买之生,通通放生。 以亲尝其味,故依夫吃素念佛,求生西方矣。 (三编下 . 覆净善居士书二)17、诚心戒杀自有感应华荪职业,颇难修持。 然有诚心,自有感应。 今以一事为证:北京阜城门内大街,有一大荤馆子,名九如春,生意很发达。 一夕经理梦无数人来,向他要命,心知是所杀诸物。 与彼等说:「我一个人,偿你们许多人命,哪里偿得完。 我从今不做这个生意了,再请若干和尚念经念佛,超度你们,好吧?」多数人应许曰:「好。」少数人不答应,曰:「你为几圆或几角钱,杀我们多苦,就这样,太便宜你了,不行。」多数人劝少数人曰:「他若肯这样做,彼此都好,应允许他。」少数人曰:「他可要实行才好。」经理曰:「决定实行,否则再来找我。」因而一班人便去。 适到五更要杀的时候,店中伙计起来要杀,鸡鸭等皆跑出笼四散了。 赶紧请经理起来说之,经理云:「我们今天不开门,不杀跑出的。 在店内的收起来,跑出去的随他去。」天明请东家来,说夜梦,辞生意,决定不干了。 东家云:「你既不愿杀生,我们不妨改章程,作素馆子。」遂改做素食,仍名九如春。 因此吃素的人颇多,更发达。 (三编上 . 覆琳圃居士书)18、念佛忏悔蝇去不来十余年前有英人林某,住南京,来普陀见光。 送光几本书,云是他着。 他中国话尚不甚好,何能作很好文字乎? 有一本专提倡卫生,专门以杀生为事。 余书均送人,唯卫生之书,光撕碎付字篓。 恐无知者持去,则害人害物,无有底极。 周君盖深中西人之毒,而不知卫生利人之道。 人为万物之灵,亦一种动物也。 我与万物同生于天地之间,彼未要我之命,我何得要他的命? 打蝇之家,蝇更多。 杀蜈蚣之人,常被蜈蚣咬。 彼欲卫生于现生,而现生亦未必得益。 由此一生常怀杀心,将来生生世世,常被人杀。 但以未能亲见,尚乐以忘疲而杀。 古书中有恶蚁者,蚁盈其尸。 恶蝇者,蝇集其体。 无法可设,徒叹奈何。 光以此事即是大造杀劫之根本。 若犹欲依己所见而为,窃恐有后悔不及时,为可怜可悯,无有可救援也。 仁人君子,何得专以杀物为事。 令一切无知者,皆效法乎? 十余年前,一皈依弟子有一小儿,买一拍蝇板,以为玩具,遂常拍之。 一日蝇多极,极力拍之,忽全屋皆黑。 大人遂开门窗,念佛忏悔,未久蝇悉去。 从此焚其拍物,亦无蝇来矣。 此系佛弟子佛慈加被,令断杀业者。 若无信心之人,恐无此兆。 其来生后世,何可设想也。 (三编下 . 覆净善居士书三)19、见母变猪终不吃肉吾秦当洪杨未乱之先,兴安某县一乡民与其母,居家贫,佣工养母。 后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认真佣工。 一日昼寝,梦其母痛哭而来,言:「我死变做猪,今在某处,某人杀我,汝快去救我。」其人惊醒,即往其处,见其杀猪之人与梦合,而猪已杀矣。 因痛不能支,倒地而滚,大哭失声。 人有问者,以无钱赎此死猪,言我心痛,不便直说。 从此发心吃素。 乡愚不知修行法门,遂募化灯油,满一担则挑送武当山金殿供灯。 募人一灯头油,三个铜钱,钱作买香烛供果用,已送过几次。 后有一外道头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画图到处捉拿。 其人与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将化油者捉住。 彼以母变猪化油对,不信。 又得其帐簿人名数千, 系出油钱的名,遂以为造反之名。 在湖北边界竹溪县署,苦刑拷打,因诬服定死罪。 又解郧阳府重审,彼到府称冤,因说娘变猪化油事。 知府甚有高见,以其人面甚慈善,决非造反之人。 闻彼说娘变猪之话,谓汝说之话,本府不相信。 本府今日要教汝开斋,端碗肉来令吃。 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着吃。 其人拈一块肉,未至口,即吐一口血。 知府方知是诬,遂行文竹溪县释其罪,令在竹溪边界莲花寺出家。 以莲花寺, 系兴安镇台,郧阳镇台,每年十月,两省在此寺会哨,故有名。 其人出家后,一心念佛,颇有感应。 后回陕西故乡,地方人称为周老禅师,建二小庙。 洪杨乱,徒弟徒孙均逃去。 将示寂,与乡人说:「我死以缸装之,修一塔,过三年启塔看,若坏则烧之,不坏则供于大殿一边。」后启塔未坏,供大殿内。 现身为邻县县少爷看病,病愈不受谢。 云:「汝若念我,当往某处某寺来访。」后来访,言 系大殿所供之僧名,阅之即是。 因此香火成年不断。 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师公也。 经五十八九年,其人名庙名,均忘之矣。 此人若非娘变猪,亦不过一守分良民而已。 若非郧阳府逼令吃肉,肉未入口,血即吐出,则其案决无翻理。 以彼视此肉,即同娘肉。 以官威强逼,不敢不吃。 未吃而心肝痛裂,故吐血。 故官知其诬,而为设法行文释罪,令其出家也。 (三编上 . 覆郁连昌昆季书 民廿九二月初二)20、代亲忏悔母遂吃素诚之所至,金石为开。 又少实胜多虚,大巧不如拙。 黄涵之作宁绍台道时,发心吃长素,劝其母亦吃,为备素菜,则但吃白饭。 涵之函询作何法方可。 光示代亲至诚忏悔,业消则能吃矣。 未一月而长素矣。 (三编下 . 覆章道生居士书三)21、怨气致毒自伤伤他世人食肉,已成习惯,当知无论何肉,均有毒,由于杀时,恨心怨气所致。 虽不至实时丧命,然积之已久,则必发而为疮为病。 年轻女人,若生大气后,喂孩子乳,其子必死,以因生气而乳成毒汁也。 人以生气,尚非要命之痛,尚且如此。 况猪羊鸡鸭鱼虾要命之痛,其肉何能无毒乎? 余十余年前,见一书云:一西洋女人,气性甚大,生气后喂其子乳,其子遂死,不知何故。 后又生一子,复以生气后喂乳而死,因将乳令医验之,则有毒,方知二子皆乳药死。 近有一老太婆皈依,余令吃素,以肉皆有毒,并引生气西妇药死二子为证。 彼云:伊两个孩子,也是这样死的,以其夫横蛮,一不顺意,即行痛打,孩子看见则哭,便为喂乳,遂死,亦不知是乳药死的。 其媳亦因喂乳死一子。 可知世间被毒乳药死的孩子,不知有多少。 因西妇为发起,至此老太婆,方为大明其故。 凡喂孩子之女人,切勿生气,倘或生大气,当日切不可即喂孩子。 须待次日心平气和,了无怨恨时,乃无碍矣。 若当日即喂,或致即死,纵不即死,或迟迟死。 是知牛羊等至杀时,虽不能言,其怨毒结于身肉者,亦非浅鲜。 自爱者固宜永戒,以免现生后世种种灾祸也。 此事知者甚少,故表而出之,幸大家留意焉。 由此证之:须知人当怒时,不独其乳有毒,即眼泪口水亦有毒。 若流于小儿眼中身上,亦为害不浅。 一医生来皈依,余问医书中有此说否,彼云不知。 世间不在情理之事颇多,不可因非科学而鄙视之。 (三编下 .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22、圣现异类度生止杀一切众生,皆是未来诸佛。 以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皆当作佛,故是未来诸佛。 且畜类中,时有佛菩萨化现于其中,方便度生。 如《清凉志》中载薄荷事:一僧在五台,遇一异僧,出一函,嘱交薄荷,未言地址。 一日过卫辉,见一群小儿呼薄荷。 僧问薄荷何在? 小儿指墙下所卧之猪曰:这不是。 僧取书呼薄荷掷之,其猪人立,以两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 方知此猪,乃菩萨所现。 其屠所杀甚多,若其猪至薄荷前,则便任其宰杀,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爱惜薄荷。 凡欲杀猪,牵薄荷至其猪边围绕之,则直同杀死者一般。 以故多年养而不杀。 以其猪清洁,爱食薄荷,故以为名。 初其僧受异僧之函而去,于途中思之,此函将投何所,乃私拆其封。 大意谓:「度众生若得度脱,即当速返,免致久则迷失。」僧异之,复为封讫。 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萨也。 绕猪一匝,而群猪即证无生法忍。 其威德神力,岂可思议乎哉! 又唐文宗喜食蛤,一日有一蛤坚合不开。 帝亲开之,中有肉身观音大士像,庄严异常。 由此观之,肉尚可食乎? 倘误食佛菩萨所化之身,其罪过可胜言哉? 吾人若知此理,自不敢食肉,亦不忍食肉矣! (三编下. 南京素食同缘社开示法语丙寅七月)23、显示神通劝戒食肉梁时,蜀青城山,有僧名道香,具大神力,秘而不露。 该山年有例会,届时众皆大吃大喝,杀生无算,道香屡劝不听。 是年,乃于山门掘一大坑,谓众曰:「汝等既得饱食,幸分我一杯羹,何如?」众应之。 于是亦大醉饱,令人扶至坑前大吐。 所食之飞者飞去,走者走去,鱼虾水族,吐满一坑。 众大惊畏服,遂永戒杀。 道香旋因闻志公之语,当即化去。 有蜀人,在京谒志公。 志公问:何处人? 曰:四川。 志公曰:四川香贵贱? 曰:很贱。 志公曰:已为人贱,何不去之。 其人回至青城山,对香述志公语,香闻此语,即便化去。 须知世之安分守己者,一旦显示神通,当即去世示寂,以免又增烦恼耳。 否则须如济公之疯颠无状,令人疑信不决,方可。 (三编下 . 上海护国息灾法会法语)24、好食鸡蛋中毒生卵鸡卵吃素之人不可食,以有生机故。 即无生机,亦不可食,以有毒质故也。 有谓无雄鸡之地,卵无生机,此地甚少。 昔一人好食鸡蛋,久则腹中余毒,生许多鸡卵及小鸡。 诸医不识其病,张仲景令煮蒜食之,则吐出许多鸡子,及已有毛并无毛之鸡。 令一生勿再食,食则无法可治。 可知鸡卵之祸大矣。 (三编上 . 覆罗智声居士书二)25、师现神通徒方惭谢鸡卵之食否,聚讼已久。 然明理之人,决不以食为是。 好食者,巧为辩论,实则自彰其愚。 何以故? 有谓有雄之卵,有生不可食。 无雄之卵,不会生雏可食。 若如所说,则活物不可食,死物即可食,有是理乎? 此种邪见,聪明人多会起,不知皆是为口腹而炫己智,致明理之人所怜悯也。 晋支道林博学善辩,与其师论鸡卵之可食否? 彼以善辩,其师不能屈。 其师没后,现形于前,手持鸡卵,掷地雏出。 道林惭谢,师与卵雏俱灭。 此晋时所决断者。 佛法初入中国,大小分弘。 大乘一切肉均不食,小乘则食三净肉、五净肉。 三净者:不见杀,不闻杀,不疑为己杀。 加自死,鸟残。 鸟残者,鸟兽所食之余也,为五净也。 至梁武帝时,悉依大乘,永废小乘。 道林乃高僧,乃依小乘为论耳。 (三编上 . 覆真净居士书)今将宋黄山谷居士,戒食肉诗录之,以期大家于食肉时,再三思之,必有不忍食,与不敢食之心,勃然而兴。 诗曰:「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 本是一种性,只为别形躯。 苦恼从他受,肥甘为我需。 莫教阎君断,自揣应何如。」有味哉,斯诗也! 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此仁民爱物,成始成终之大经大法,不须更为详谈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深义也。 愿见闻者,咸深思之。 ——续编下. 天台山国清寺创开放生池碑记民二十三年 发布时间:2024-04-17 12:05:47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