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五戒表解 内容: 杀 戒释名  毕命曰杀,有情曰生。 断有情命,是曰杀生。 堕胎胎儿死犯杀戒。 自杀亦犯杀戒,与杀人罪同。 制意一、由屠杀生命,罪业深重,不堪入道。 二、屠杀众生,违背大悲心故。 三、背恩养故,众生皆我以前生中父母故。 四、伤善缘故。 后生结冤,不相度故。 五、悉具佛性,应敬不轻,岂可屠杀。 六、违背菩萨无畏施故。 七、乖四摄行故。 以屠杀众生则不得摄化故。 八、杀生夺命,跨越盗其所有一切极多极贵之至宝钱财故。 九、依众生故,乃得成佛,杀生何依。 十、三世诸佛法尔不杀生故。 次序递次具五缘成犯。 一、 是众生。 二、 众生想。 三、 起杀心。 四、 兴方便。 五、 命断。 轻重有逆罪、重罪、轻罪之分:一、杀父母、和尚、阿阇黎、阿罗汉为逆罪。 二、杀工资重罪。 三、杀畜生为轻罪。 又就一、能杀心(痴重、瞋贪次之。 )二、所杀生。 三、所用杀法。 罪报轻重不合。 开遮开缘有三:一、为救多半之人。 二、为救三乘圣贤,以慈悲心屠杀凶徒,宁自犯戒堕入地狱,而不令此恶人犯五逆罪。 三、狂乱心(即严重之精神病)见火而捉如金无异,见粪而捉,如栴檀无异,乃名为狂。 较此轻者仍为非狂,犯戒则得重罪。 果〈犯〉报  杀生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多病夭折。 三、所感外物,皆少光泽,不久住故。 四、心常怀毒,世世一向。 五、心怀恐怖。 六、恶梦。 七、众生憎恶。 八、命终之时,狂怖恶死。 果〈持〉报  戒杀一、戒杀即维修无畏施。 二、慈心增上,烦恼削减。 三、断灭瞋心,蠲除热恼。 四、少病、龟龄。 五、众生亲近,鬼神守护。 六、常无恶梦,寝觉快乐。 七、解除怨结,广结善缘。 八、无恶道怖,命终生天。 九、于未下世,富贵安闲。 十、受持五戒,若念佛发愿,则必往生净土。 盗戒释名  不与而取他物,名之为盗。 类分多种:一、盗取二、劫取三、骗取四、胁取五、讹赖取六、抵谩取打赌、偷税皆犯盗戒。 印刷品邮件附信,亦犯盗戒。 制意  一、业道重故。 谓犯偷盗重罪,岂堪入道。 二、犯公法故。 古今各国无不禁盗。 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 三、被盗之人,焦炙忧恼,或致失命。 四、违六度背四摄。 以彼法先令布施,以度摄众生。 今则反盗众生财物,违背彼法故。 五、坏人信心,破灭佛法故。 (五戒悉同)次序递次  一、约十善业及十恶业,皆先杀次盗。 二、杀盗二罪,先害正报,次损依报。 反之断恶修善,则应先不害正报,次不损依报。 具缘  一、有主物二、有主物想三、有盗心四、是重物(值银八分以上)五、兴方便六、举离本处轻重  有极重、重、轻之别: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贝,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 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 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又就被盗之人忧? 若干,罪分轻重。 开遮  开缘有五:一、与想(以为人已与己也)二、己有想三、粪扫想(极贱之物)四、暂用想五、亲厚想菩萨见恶官响马,夺他财物,以慈悲心,随力所能,罚治牟取,还所有主,不犯。 果〈犯〉报  偷盗一、堕三恶道二、若生人中,贫穷下贱,或多资财,而不得安闲应用。 三、苗稼房屋,遭水火霜雹等灾。 四、他人失物,于己生疑。 五、身常刻苦,心怀忧恼。 果〈持〉报  戒盗一、资财盈积,而不散失。 二、多人爱念,信任不疑。 三、善绅士布,十方赞叹。 四、处众无畏,人不敢欺。 五、身心安泰,命终生天。 淫 戒释名  染情逸荡,污秽交遘,名不净行。 与己妻之外一切男女,犯不净行,是名邪淫。 受五戒居士应严戒之,又居士若自发心,亦可戒正淫,名梵行优婆塞(时代久暂,随自发心)制意一、淫欲能捆扎众生,不令解脱。 令众生造各种业,受死活苦。 为众恶之源,死活之本。 二、损自德性故,染心看者,越毗尼罪,何况身犯。 三、业道重故,若犯邪淫,不堪入道。 四、乱静心故。 谓欲火喧心,令失正念正定,不得涅槃,障正菩提。 五、入魔网故。 经云此淫欲者,是众魔境界。 次序递次  菩萨利生,以戒杀为先,因杀生极为违背利生故。 自利修行,以戒淫先,因淫念染污净心,障生定慧,引生众恶,受死活苦,极违背自利故。 具缘一、是众生。 二、是正境。 三、有染心。 四、起方便。 五、与境和。 轻重就心、境、数,罪报轻重不合:甲就心,贪心罪重,瞋痴次之。 乙就境,与尊重之人,亲人犯淫,罪重。 丙就数:一、 暂犯即止二、 数犯乃断三、 数犯数断四、 犯而久续。 (前轻后重)开遮  开缘有三:一、若睡眠无所知觉。 二、若不受乐。 三、无有淫意。 在家居士为化众生,心净如佛,可开方便。 受八关斋戒日或菩萨戒居士。 于六斋日应戒正淫。 削发僧众唯遮无开。 若犯手淫,或有意摩触,皆犯淫戒中轻罪。 果〈犯〉报  邪淫一、堕三恶道。 二、若生人中,妻不贞良。 三、家属不得随意。 四、淫欲为因,死活为果。 死活者,包括三苦八苦,即自生至死,一切诸苦。 以及死生死活,轮回之苦。 果〈持〉报  戒淫一、诸根调顺,永离喧调。 易修禅定,得真实慧。 二、人天尊敬,诸方赞叹。 三、戒邪淫者,未来生中,父母、宗亲、妻子、家属、孝有贞顺,纯洁无杂。 又离于女人无有过失,令诸众生,无复染爱。 四、戒正淫者,当来成佛,得马王阴藏相。 (佛三十二相之一)五、解脱死活,早证菩提。 妄言戒释名  心口相违,言不称实,欺诳他人,名曰妄言。 亦摄恶口(骂詈)两舌(离间语)绮语(华美浮词,无义利语)制意  一、业道重故。 妄言之人,不堪入道。 二、诳惑人故。 回惑人心,恼害他人,欲造恶业,妄言在先。 三、实语益故。 言语正直,心地坦白,易得解脱。 四、鬼神弃故,诸天鬼神,舍弃不护。 次序递次   前三为身业在先,此为语业在次。 然语业易犯,且分四种,罪报亦重。 具缘  一、是众生。 二、众生想。 三、起诳心。 四、覆实事。 五、言清楚明了。 六、前人解。 轻重有逆罪、大妄言罪、小妄言罪之分:一、法说不法,不法说法,及破羯磨僧,破转*轮僧,为逆罪。 二、妄言证声闻菩萨果位,犯大妄言中重罪。 三、妄言见鬼见神,持戒清净,能习禅定,善通三藏,证世间四禅八定,犯大妄言中轻罪。 以上三种,淆乱正信,害处死眼故为大妄言。 四、见言不见,不见言见。 闻言不闻,不闻言闻。 觉言不觉,不觉言觉。 知言不知,不知言知。 实有言无,无言实有。 皆犯小妄言开遮  大妄言开缘有三:一、增上慢人。 二、若说果位不言自证。 三、若戏笑说,谎说。 小妄言开缘:为救护众生剧苦及性命,或为佛法而自无恶心。 绮语开缘有二:一、为止息他人悲痛、忧闷、恼怒故。 二、为摄护他人令信佛法故。 果〈犯〉报  妄言一、堕三恶道。 二、多被诽谤。 三、为他所诳。 四、言无人受。 五、语不清楚明了。 六、种不得果。 七、口气恶臭。 果〈持〉报  戒妄一、口常清净,如优钵罗香。 二、为诸世间之所信敬。 三、自心欢乐,人皆欣悦。 四、未来生处,恒闻如意音声。 五、增自威德,得无碍辩。 酒戒释名  俱酒色、酒香、酒味,饮之令人昏醉,放逸之饮料名酒,饮则犯戒。 酒有二种:谷酒,用五谷所酿造者。 木酒,用花、果、种、根、茎、叶或药草所酿造者制意一、失仪仪。 酒能令人迷醉,失仪貌威仪。 二、破净戒。 醉时能破一切戒品,腐化恶道。 三、失定慧。 酒醉乱心,昏失明慧,令人痴迷。 四、损财利。 使人消费财物,损依报也。 五、增疾病。 引生多种疾病,损正报也。 六、生灾祸。 引生蹶仆倾跌、斗殴凶杀、车祸等事。 次序递次  前四戒为性戒在先。 酒戒为遮在后。 但菩萨戒则酤酒重于喝酒,以损害众生,违背菩萨道故。 具缘一、 是酒(酒色、酒香、酒味,饮之能醉人者。 )二、 无宿疾人缘,饮则咽咽犯。 (咽咽犯,即咽一口犯戒一次,按口咽计罪)轻重一、 自饮犯五戒中酒戒。 二、 酤酒酿酒,犯菩萨戒,罪重。 南山律祖云:喝酒、有人于下加辛肴者(五辛、葱、韭、蒜等)w无此。 然既受净戒,焉啖膻臭,理弗成也。 今按抽烟,亦应判为弗成。 开遮  开缘有二:一、 病时偏以诸药至之无效,非酒不愈,方始服之。 二、 若以酒涂疮(即外科用药酒无犯)曲,酒糟不应食。 食中有料酒,食之不醉人者无犯。 受酒戒者不得抽烟及食五辛。 果〈犯〉报  喝酒一、 死堕灌口地狱。 (酿酒,踱酒河地狱。 酤酒,堕酒池地狱。 )二、 生于人中,愚狂,不信处死。 (即不信因果性相谛理。 )果〈持〉报  戒酒一、 神智清明,安静安宁。 二、 善持四重,不犯众罪。 三、 下世生人天道中,不堕三涂。 发布时间:2024-04-22 11:07:52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2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