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慧远大师:大乘起信论义疏下之末 内容: 大乘起信论义疏下之末自下第二明对治邪执。 于中两门分别。 一者明种种邪执不同。 显示正义。 二者随文解释。 就初中有三。 一者就事识中对治邪执。 显示正义。 二者据妄识中对治邪执。 显示正义。 三者约真识中对治邪执。 以显正义。 就事识中邪执有八。 一者执之定一。 有人宣说。 六识之心随根。 虽别体性是一。 往来彼此。 如一猕猴六扃现。 俱非有六猴。 心识如此。 六根中现非有六心。 对此邪执说心非一。 识无别体。 缘知为义。 六识之心。 所依根异。 所缘亦异。 云何定一。 若定是一常了一尘不应转变。 又复心法无往来义。 随有知处。 即彼处生。 不得说言一而往来。 又彼所引猕猴为喻证心一者是义不然。 凡夫愚人谓猴定一六扃中现。 然实猕猴念念生灭。 此扃现者不至彼扃。 心识如是。 依眼生者不至余根。 如是一切。 二者执定异别。 有人宣说。 六识之心体性定异。 对此邪执说心不别。 于事分齐相续一卢。 非全别体。 一猕猴游于六扃。 非有六猴。 若言六识各别有体别体之法不相忓頩。 眼识还应从眼识生。 乃至意识还从意生。 不得相起。 现见五识从意识生。 意识从于五识而生。 眼非别体。 又若六识各别有体别体之法不相妨碍。 不相妨故六识之心常应并有。 恒应并用。 不常并。 故明无别体也。 三者执定常。 有人闻说三世之中业果不断。 谓心定常生死往来常是一识用。 虽兴废心体不变。 对此邪执说识无常。 人中心异。 天中亦异。 六道之心各各别异。 云何是常。 又如经说。 苦相应心异。 乐相应心异。 不苦不乐相应心异。 如是一切各异。 云何是常。 但诸凡夫不知心相。 妄谓是常。 犹如小儿见旋火轮谓不断绝。 若心常者善应常善。 恶应恒恶。 无有变异。 以变异故定知无常。 四者执定断。 有人闻说心识无常。 便谓定断。 对治此执说心不断。 现世造业。 后必得果。 云何定断。 譬如乳酪转变虽异置毒乳中。 酪则害人。 心亦如是。 此身造恶。 必未受苦果报。 明非是断。 五者执定有。 如毗昙说。 十八界等各住已性。 是有不空。 谓言空者但空阴上横计我人。 不空法体。 法不空故心识定有。 对此邪执说识是空。 空相云何。 识者正以别知为义。 如一念识即具四相。 初生次住终异后灭。 于四中何者是知。 为初相知为中为后。 若初相知者余应不知。 余若不知则不名识。 若余相知初应不知。 初若不知初不名识。 若言四相各别是知便是四念各别。 知法何关。 一念具足四相。 答言。 四相别非是知。 和合之中方知者非知共合。 云何有知。 如百盲聚。 岂有所见。 又复四相都无合理。 云何无合者。 生相现时余相未有。 余谁共合。 乃至第四灭相现时余相已谢。 复与谁合。 进退推求都无合义。 云何说言和合有知。 知义既无。 焉有定识。 是故经说。 色乃至受想行识一切皆空也。 六者执定无。 有人闻说五阴空寂。 便谓世谛因缘亦无。 对治此执说识非无。 若无心识云何而得见闻觉知。 现见六识各有作用。 明知。 不无。 又若无识则无善恶。 若无善恶亦无苦乐。 则入邪见断善根中不宜受之。 经言空者就真为论。 于世谛中不无心识。 七者执心识独立。 无数如来实说。 对治此执说有同时心心数法。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 佛说定无心数。 又涅槃说十大地中心数之定。 明非无数。 又龙树云。 譬如池水珠在则清象入便浊。 水喻心王。 珠象喻数。 于彼喻中可说言。 水珠象一心法如是。 宁无别数。 八者执心外定有数。 如毗昙说。 对治此执明非定别。 故涅槃云。 我诸弟子不解我意。 唱言。 佛说定有心数。 若使心外定有别数。 无预心事无心之时何不别起。 又若心外定有别数。 识从意生。 诸数亦应别有所依。 若别有依是义不然。 云何不然。 于彼宗中说三性心相应各异。 如欲界地善心起时二十二数相应共生。 不善起时二十一数相应共生。 无记起时有十二数相应共生。 从无记心起善恶时十二同数可有所依。 自余别数意何所依。 若无依生是则心法无次第缘。 经说不许。 若无别依依意生者与识同依。 明非心外。 道理云何。 即彼心体同时具有。 受想行等诸义差别。 不同成实前后建立。 就一心体随义别分不同毗昙异体建立。 两义兼通故非诤论。 次就妄识。 对治邪执。 邪执有六。 一者执定无。 有人闻说但有六识无第七情便言一向无第七识。 对治此执说有七识。 如楞伽中说八识义。 胜鬘亦云。 七法不住。 若无妄识说何为八说何为七。 经中所言无七情者。 事相之中无。 第七情非无妄识。 二执定有。 有人闻说有第七识。 便谓七识别有体性。 对治此执明妄无体。 当知。 如来就心法中分取虚妄别之义为第七识。 何得于中别立体性。 如似世人见绳为蛇。 绳是实事。 喻彼真识。 蛇是妄有。 喻彼妄识。 蛇依绳。 故蛇无别体。 妄依真立。 云何有体。 迷梦等喻类亦同然。 又经中说。 若无真识七法不住。 若自有体云何不住。 又若识自有体性便是实有云何名妄。 三者执事识以为妄识。 有人闻说真识名心妄识名意事名意识。 便言。 小乘七心界中之意根界者是第七识。 对治此执宣说妄识不同事识。 七心界中意根界者。 即是六识生后义边说为意根。 更无别法。 妄识与彼分齐条异。 云何言一异相。 如何如今论说妄识有六。 始从无明乃至相续广如上辨。 事识有四。 从执取相。 乃至第四业系苦相亦如上辨。 分齐各异。 何得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 又楞伽云。 第七妄识唯佛如来住地菩萨所能觉知。 余皆不觉。 云何说言意根界者是第七识。 问曰。 妄识若非意根何故楞伽及此论中说为意乎。 释言。 彼乃借名显示。 非即意根。 如楞伽中。 说第七识。 以之为心。 今此论中宣说真识以之为心。 岂可名同便是一物。 心名虽同真妄两别。 意名虽一何妨差别。 四者执粗为细。 有人宣说。 眼见色时不知色空。 即是七识迷惑之心。 余亦如此。 若解色空即是七识明解之心。 余亦如此。 对治此执须显其异。 言见色等不知空者。 是六识中取性无明非第七识。 此之取性犹是向前事识之中执取相也。 问曰。 若是六识中无明心者。 与七识中无明何别。 此如上辨。 以于心外事相法中执性迷空。 故非妄识。 又于心外事相法中解知无性。 是事识中分别之解非七识智。 五者执不灭。 有人宣说。 七识之心未见理时生灭无常。 见理即常究竟不灭。 对治此执说妄终灭。 七识妄心体唯痴闇。 相唯分别。 得圣会如。 舍其分别见实明照。 尽其痴闇。 更有何在。 而言不灭。 道理如此。 须以文证。 如涅槃说。 譬如男女燃灯之时。 灯炉大小悉满中油。 油喻烦恼。 明喻智慧。 油尽之时明亦随灭。 烦恼尽已智慧随灭。 故知。 妄心解惑俱已。 又楞伽云。 断七种识名出佛血。 故知。 妄灭。 又龙树云。 觉观之心望于欲界。 是善是治。 若望二禅即是罪过。 乃至非想非非想定于下为善。 望于出世还是罪过。 智慧亦尔。 望世为善。 若对实相还名罪过。 既说为罪。 何为不灭。 又大智论解释如义。 彼云。 实相如水性冷。 观智如火。 水随火热。 若火灭已水冷如本。 故名为如。 是实相者随观转变。 是观灭已实相如本。 故名为如。 明知。 妄解终竟灭尽。 若观不灭水冷之时火应不灭。 有人说言。 经中说灭。 但灭智中无明闇障。 不灭智体。 是义不然。 宝性论中自有戒文。 不但灭闇。 亦灭智解。 故彼论中说有四障不得如来净我乐常。 一者缘相。 谓无明地障佛真净。 断离彼故得佛真净。 二者因相。 谓无漏业障佛真我。 断除彼故得佛真我。 三者生相。 谓意生身障佛真乐断除彼故得佛真乐。 四者坏相。 谓变易死障佛真常。 断除彼故得佛真常。 无明等外别说无漏。 以之为障。 别说断除。 云何而言不灭无漏。 又言智体不灭尽者。 不灭之体即是真心非第七识。 问曰。 若七识灭者谁得菩提。 谁证涅槃。 释曰。 心相虽复灭尽心性犹在。 心性在者即是真识。 是故就此说得说证也。 六者执定灭。 有人闻说妄心终灭。 便言定灭无熏习义。 何故如此妄在之时。 未得真实则无所勋。 证实之时。 达本无妄则无能勋。 又真实中净法满足。 更无所少何用妄勋。 心有此义故无熏习。 对治此执说有妄有妄熏。 如论中言。 妄熏有二。 一事识熏。 所谓凡夫二乘所修善。 二者业识熏。 谓诸菩萨所行之道。 所熏有二。 一者熏生。 二者熏显。 望方便果说为熏在。 其犹腊印印泥成文。 亦如摸舣转金成器。 望性净果熏之显。 如炉治等融石出金。 若言妄时未得真故今无熏者。 得时由彼何为下熏。 若言据真本无妄故令无熏者。 就真论真。 真则常寂。 实不假熏。 据妄论真。 真随妄染后随妄饰。 宁无熏义。 若言真中净法满足不假熏者。 凡夫之时虽有净性未显成德。 是故须熏。 其犹宅中虽有宝藏不掘不出。 亦如地中虽复有水不取不得。 故说有熏。 问曰。 真妄其性各异。 云何妄修而得熏真。 良以真妄不相离。 故妄染则染。 妄净则净。 故以妄修熏成真德。 次就真识对治邪执。 执有二。 一者凡夫着我执。 二者二乘着法执。 问曰。 凡夫亦着诸法。 何故偏名人着我执。 释言。 细分亦着诸法。 今对二乘。 凡夫着我及着我所通名人执。 诸法皆是我所摄故。 就凡执中随义具论。 略有二种。 一者执有。 二者执无。 执有之中别有四种。 一者执实同神。 有人闻说藏识是我。 谓同外道所取神我。 对治此执说如来藏非我众生非命非人。 二者执真中具足真染。 有人闻说生死二法是如来藏。 便谓真中有生死。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自性清净。 从本以来唯有清净恒沙佛法。 无有染污。 若言真中实有生死。 而便证会永离生死无有是处。 若言有彼缘起作用。 随世法门非无此义。 三者执有净相。 有人闻说如来藏中。 备有一切诸功德法不增不减。 即谓真中有色心等自相着别。 对治此执说。 如来藏虽具诸法依真如。 说无彼此相。 无自他相。 乃至亦无离自他相。 翻对染故说彼真中具一切法。 又彼真中恒沙等法同体缘集无有差别。 不得别取差别之相。 四者执始终相。 有人闻说依如来藏有生死。 谓如来藏始起生死。 又复说如来之藏起生死故。 虽得涅槃还起生死。 起生死故涅槃有终。 对治此执说如来藏无始无终。 以无始故依起生死生死无始。 是以论言。 若有宣说三界之外。 更有众生初始起者。 是外道说。 非正佛法。 以无终故依成涅槃。 涅槃无终。 执无之中别有三种。 一者执空义以为真识。 有人闻说真识离相是法无我。 便谓六识七识空义即是真识。 对治此执说识不空。 经言空者。 于真识中无彼妄情所取相。 故名为空。 非谓真识一向是空。 故唯识论言。 对彼凡夫外道之人取我我所。 故说色等一切法空。 非离言境一切皆空行者是。 其离言境者。 谓佛行处唯有真识。 更无余识及外境界。 云何言空。 又复如彼胜鬘经说宣说二识。 一者空如来藏。 谓诸烦恼空无自实。 二者不空如来藏。 谓过恒沙一切佛法。 又取六识七识空理为真识者。 是彼二中空如来藏。 何关真识不空藏乎。 又他经中宣说生空法空及与第一义空。 此三空外别更宣说利耶识空。 明知。 六识七识心空非是真识。 又真识中虽有空义不说空义以为真识。 事识之中虽有空义不以空义以为真识。 妄识之中虽有空义不说空义以为妄识。 真识亦尔。 不说空义以为真识。 真识是真实知之性。 云何言空。 若说心空为真识者。 小乘法中亦说心空。 以何义故不名真识。 二者执法身以为空。 有人闻说如来法身毕竟寂灭犹如虚空。 是人不知为破着故。 即谓法身一向是空。 对治是执说实不空。 所言空者对有故说。 何处别有空体可得。 又论说。 一向境界但是心有心外无法。 若离妄心境界随灭。 唯有真心无所不遍。 即是如来广大性智究竟善有非是虚空。 三者执真如。 以为定空。 有人闻说世间涅槃一切空寂乃至真如亦毕竟空离一切相。 不知此等为破着故。 即谓真如唯是其空。 对治此执说如来不空具足无量性功德。 云何言空。 次明对治二乘妄执。 妄执有二。 一者执有。 二乘之人未得法空。 见有生死涅槃之相。 以此见故深畏生死。 趣求涅槃迷覆真如。 对治此执说诸法空一切生死本性常寂。 亦无自灭涅槃可得。 二者执定无。 二乘之人分见生空。 利根之者少见法空。 便取此空以为究竟。 覆障真实。 对治此执宣说佛性实有不空。 对治邪执旨玄难测。 邪俯圣言粗术纲绪。 次辨随文。 此中有二。 一者明治邪执不同。 二者复次究竟离以下明其遣着。 前治邪非有而犹存治相。 故次第二遣治相也。 就初中有三。 一者总立道理。 二者是我见有二以下举数列章门。 三者人我见者以下释章门。 对治邪执者是题名也。 一切邪执皆依我见者是正释也。 我见是其众惑根本。 是故数家之义我见非惑。 以有我故得修圣道。 若离于我则无邪执者是返释也。 释章门中有二。 一者释人我章门。 二者释法我章门。 就初中有二。 一者略举数。 二者云何以下别释。 此五中前一执无。 后三执有。 若应具论三种识中治邪执也。 广如上辨。 然今此论就本为论。 但真识耳。 真识之中举要言故说此五耳。 文显可解。 此五中各有二。 一者明邪执。 二者明对治解。 法我见者以下明第三法我见。 此中有二。 一者执有。 二者执无。 而文中但有执有。 略无执无。 此中有二。 一者明执。 二者明对治。 自复次究竟下第二明遣着。 此中有二。 一者遣除治相。 二者而有以下拨权显实。 就初中有三。 一者题名。 二者当知以下遣情。 三者是故以下遣相。 复次究竟离妄执者是题名也。 但离邪执非是究竟。 亦遣能治名究竟离也。 何故双遣下显其义。 当知染法净法皆悉相待无有可说者。 若窍论理皆不得染净相。 而就相辨。 据妄而望亦得净相。 既无妄执所对治。 净法亦无可立。 自下遣相。 是故一切法者。 是染净一切法也。 本来无相不可说也。 自而有言说下第二明其废权。 此中有三。 一者明拨权。 二者其旨以下明其显实。 三者以念以下明其返释。 而有言说者当知。 如来方便引道众生非正显也。 言离念者名妄识念也。 归于真如者是正显也。 以念以下文可解。 自下第三明趣道相。 此中有三。 一者总表。 二者略说以下列章门。 三者释章门。 分别发趣道相者是题名也。 道者所证之道。 发趣者修行趣入也。 一切诸佛所证之道者释道相也。 一切菩萨修行趣向义者释发趣也。 理行合释。 略说以下初明举数。 后明列章门。 言成就发心者十信以上也。 解行发心者解行以上也。 证发心者初地以上也。 信成就发心者自下第三释章门释三章门。 故即分为三。 就初中有二。 一者设问发趣。 二者所谓以下正释。 信成就发心者是题名也。 依何等人者就人以问。 修何等行者就行以辨。 得信成就堪能发心者结问信发心也。 自下正答。 此中有二。 一者就人以辨。 二者复次信成就发者以下就行以释。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进入。 二者若有众生以下明退之人。 此十信中进退位故。 恒遭善缘遂入种性。 若遇恶缘还退失也。 有此二人故分为二。 就初中有三。 一者表位。 二者有熏习下明其起行。 三者如是信心以下明其进入。 所谓不定聚众生者。 十信是其进退不定聚也。 自有熏习下第二明其起行。 此中有二。 一者明其信佛心。 二者诸佛以下明其发心。 有熏习善根力者是六识熏习也。 信业果报者是报果也。 能起十善厌苦求涅槃。 值佛供养修信心。 迳一万劫者信心成就也。 自诸佛菩萨下第二明其发心。 诸佛菩萨教令发心。 或因大悲或因护法能自发心。 自如是信心下第二明其进入。 如是信心成就得发心者满足万劫也。 入正定聚者种性以上决定不退。 故名正定聚。 性种习种与二佛中种子正因。 故名住如来种正因相应也。 自若有众生下第二明还退人。 此中退者位行二退也。 若论念退种性亦有。 自复次信成就下第二就行以辨。 此中有二。 一者明因分行。 二者菩萨发是心故以下明果分行。 就初中有二。 一者就心以辨。 二者略说方便以下就行以辨。 就初中有三。 一者总表举数。 二者列名即释。 三者问答重明。 三种心者即是三菩提心也。 就第三中有二。 一问二答。 中有二。 一者开喻。 二者如是众生以下明合喻。 大摩尼宝体性明净者。 此喻真如体。 而有矿秽之垢者。 是心为烦恼所染也。 方便喻其缘修万行。 合中可解。 自略说方便下第二明行。 此中有二。 一者立名。 谓行根方便。 二者即释。 此有三。 一者明不住生死行。 二者观一切法以下明不住涅槃行。 三者以随下以行即理。 就第二中有三。 一者立名。 二者谓惭愧下即释。 三者随顺下以行即理。 后第三第四中亦同此三。 自下第二菩萨发是心以下二明果分行。 此中有三。 一者明真证行。 二者以见法身以下明应化行。 三者如修多罗下引经证成。 菩萨发是心故则得少见法身者是证行体也。 自下明应化。 此中有三。 一者明依体起用。 二者所谓以下明八相益。 三者然是菩萨以下明未尽有漏之业。 未名法身者。 法身是其初地以上也。 此业有二释。 一云。 不系业变易。 大悲为缘。 此业为因堕恶道中不期劫数。 名为变易。 二云。 不系业分段。 虽受不限劫数报犹名分段。 有漏业因四住为缘所成之业。 故名分段。 以微细故受不限报也。 受苦有二释。 一云。 此业微故小痛小恼无大受苦。 二云。 虽业而微堕三恶故如处受之微故不肯人者。 如曲引经证。 中有二。 一者明其权行。 二者又是菩萨下明其实行。 如修多罗。 或说退者非其实退者非业所堕。 未入正位者是不定聚也。 就实行中有三。 一者明其不畏堕二乘地。 二者若闻以下明其不畏苦难行也。 三者以信知下明五行体。 解行发心者以下释第二章门。 此中有二。 一者明其总胜。 当知。 转胜解行俱明也。 二者以是菩萨下明其别胜。 就第二中有二。 一者明其解胜。 二者以知法性下明其行胜。 就行胜中以六度辨。 此六之中各分有二。 一者明理。 二者明以理成行。 证发心者以下明释证发心。 此中有二。 一者明所证法。 二者唯真如下明能证行。 就初中有五句。 从净心地至究竟地者就人位辨。 证何境界者设问发起。 十地之中所证理通。 所谓真如者表所证法也。 以依转识说为境界者以熏修缘故所证境异。 若废行缘则无境界之异。 而此证者无有境界者是遣相也。 自下明其能证之行。 此中有三。 一者从初地以上至七地以还明能证行。 二者又是菩萨发心以下明八地以上能证之行。 三者又是菩萨功德以下明第十地能证之行。 就初中有二双。 一者真应相对以辨。 二者而实菩萨以能化相对以辨。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真身。 唯真如智为法身也。 二者明应身。 此中有二。 一者别明异化。 二者如是以下结明应化无边。 是菩萨于一得顷示越地成正觉。 或说无量久远劫中修行成佛。 众生根性不同则有万差。 而引要言无出此二。 谓懈怠怯弱为此二人故为此说也。 自而实菩萨下第二双。 此中有二。 一者明能化。 二者以一切菩萨以下明所化。 而实菩萨种性发心所证皆等无超过法者。 种性以上无利钝差别。 而所化不同故种种不同也。 以一切示化菩萨下所见所闻根欲性异者是所化也。 故示所行亦有差别者随示能化也。 自又是菩萨下第二明八地已上能证之行。 此中二。 一者举数表相。 二者云何以下列名即释。 微细相者无功用故。 行相微细名微细相。 此三心中。 前一是真后二是妄。 自又是菩萨下第三明第十地能证之行。 就此中有二。 一者明因满果成。 二者以问答重明。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其因满故报身成立。 二者谓以一念下明其惑尽之相。 又是菩萨功德成满者。 明因行满也。 于色究竟处示世间高大身者。 明其报身成。 自下明相。 一念相应慧者。 是缘智终一念解也。 以此解故无明顿尽种智现前。 以此种智现前故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用。 充法界能现十方利益众生也。 自下第二明答重明。 此中有二。 一者初一问答上言一切种智重明。 二者第二问答上言自然不思议业重明。 就初中有二。 一问二答。 虚空无边者大虚也。 无有心想断无明者。 妄心差别皆悉无也。 若无差别心相者。 云何名种智。 即名一切智。 就第二答中有三。 一者表理体一。 二者以众生下明凡夫无种智。 三者诸佛以下明佛种智。 一切境界本来一心离想念者。 唯真识无妄想也。 而凡夫人起妄心故不称法性。 心有分齐无种智也。 自诸佛如来下第三明佛种智。 此中有二。 一者明佛有智体。 二者有大智下明佛有智用。 诸佛如来离见想者离妄见也。 虽复智体一有智用方便。 随众生差别开种种法。 名种智也。 就第二问答有二。 一问二答。 问中初领上。 后正问也。 就答中有三。 初法次喻后合。 自下结前生后。 已说解释分。 次说修行信心也。 自下第三明依理起行。 亦可为下根故说此修行信心分。 此中有四。 一者就人以辨。 二者何等以下设问发起。 三者略说以下正释信行。 四者复次众生初学以下明修是法恒生净土。 是中依未入正定众生者就不定位也。 第二故设问中有二。 一者问信。 二者问行。 就第三释中有二。 一者释信心。 二者释修行。 有五门以下明行。 就信心中有二。 初明举数。 二者列名。 即释三宝与理故有四也。 所信之境无出此四故说四也。 就第二行中有三。 一者举数略辨。 二者列章门。 三者广释。 修行有五门能成信者。 于六度中定慧合故。 故有五也。 就广释中释五章门。 故复即五。 释施门中有二。 一者题名。 二者若见以下正释。 就第二中有三。 一者明财施。 二者若见厄下明无畏施。 三者若有众生下明法施。 释戒门中。 初题名。 次辨正释。 就正释中有二。 一者明行戒。 二者不得轻于下明止戒。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十善行戒。 二者若出家者以下明威仪戒。 就第二正戒中有二。 一者明性重戒。 二者当护以下明威仪戒。 就忍门中有二。 一者明无报心忍。 二者亦当忍下忍世八风。 就进门中有二。 一者就自明进。 二者复次若人以下就他以劝。 就初中有三。 一者明无怠精进二者当念以下据昔以劝。 三者是故以下结劝。 就第二就他劝中有三。 一明难障众生以为劝缘。 二者应当以下明劝修因行。 三者回向菩提以下明劝修回向。 就止观中有三。 一者略明止观。 二者若修止下别广止观。 三者若修观者对治以下明止观相资。 就初中有二。 一者别释。 二者云何随顺以下双释。 奢摩多者变言名定。 毗婆舍那者变言名慧。 就第二广中有三。 一者总明其修观定。 二者复次精勤以下明修定得益。 三者复次若人唯修以下别明修观。 以就初中有三。 一者明修方法。 二者或有众生下显定难相。 三者应知外道以下辨邪正相。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能修之方。 二者复次依是三昧以下明其所修三昧之相。 就初中有二。 一者明正修人。 二者唯除疑以下明不得修人。 就初中有三。 一者明前方便。 二者是正念者以下明得定相。 三者深伏以下明定伏惑。 但释初段名耳。 前方便者一切境界随取皆除。 境相既亡随心亦除。 故文言以心除心。 地论之中亦同此说。 言真如三昧者谓理定也。 小乘之中但止心流住在一境。 名为得定。 大乘之中解其妄理理中住心。 名为得定。 故经中云。 诸佛菩萨常在住定游法性也。 就复次依是三昧以下第二明所修相。 此中有三。 一者明其定中体。 二者当知以下明其诸定中体本。 三者若人修行以下举益劝修。 复次依是三昧则知法界一相者。 定功用也。 解理无二故名一相。 下显其相。 谓。 诸佛身与众生身平等无二也。 就或有众生第二定难中有三。 一者明身业乱。 二者或现天像以下明口业乱。 三者或复令人以下明意业乱。 就初中有二。 一者正明身乱。 二者当念以下明对治解。 就第二口业乱中有四。 一者显能说人。 二者若说陀罗尼下明所说法。 三者或令人知以下明神通乱。 四者皆是以下明其当知非真之相。 就第三意业乱中有二。 一者明其乱相。 二者以是义故以下明应观察。 自应知外道下第三明邪正定。 此中有三。 一者明邪正定相。 二者真如三昧者以下明真正定。 三者若诸凡夫以下劝人修定。 所言见者谓五见也。 言爱者谓五钝也。 言我慢者谓八慢也。 自复次精勤下第二明修定益。 此中有二。 一者总表。 二者云何以下别释。 十止种利益。 文显可解。 自复次若人后修于止下第二别明修观。 此中有二。 一者结前生后。 二者修习观者正明修观。 就第二中有二。 一者就五门观明修观慧。 二者若余一切以下就二谛门以辨观慧。 就第一中有二。 一者正明修观。 二者如是当念以下明发愿化广。 此二犹是既自悟解亦令他解。 就初中有四。 一者明无常观。 二者是以以下明其苦观。 三者应以下空无我令观。 四者应观世间以下明不净观。 就无常观中有二。 一者明分段无常。 二者一切心行以下明变易无常。 就令观中据三世以辨。 言如梦者灭无灭相。 言电光者住无住相。 言如云者起无起相。 就第二发愿化度中有三。 一者如是当念以下念所化境。 二者作此思惟以下正明发愿。 三者以起如是以下明化度行。 就第二二谛中有二。 一者若余以下总明。 二者所谓以下别释。 就第二中有二。 一者明俗谛观。 二者虽念因缘以下明真谛观。 自若修观者对治下第三明止观相资。 若定过多则是沉没。 若慧偏多则是浮升。 定慧平等尔乃调柔故。 复次辨定慧相资。 此中有三。 一者别明止观相对。 二者以此义故以下明相助成。 三者若止观下明不具有损。 对治之行有正傍义。 定能正治凡夫著有散乱之心。 兼余二乘怯弱异见。 慧能正治二乘无悲。 兼除凡夫不修善痴。 自下第四明修止恒生净土。 此中有二。 一者明其佛力摄护令生。 二者如修多罗下引经证成。 正释分竟。 次下一分传持末代分。 此中有二。 一者结前上言。 二者若有众生以下明其劝持。 就第二中有二。 一者约始终劝持。 二者假使有人以下举胜劝学。 就初中有二。 一者叹论劝持。 二者若人闻是以下明约终果劝持此论。 就第二举胜劝持中有五。 一者格量明胜。 二者后次有人以下叹胜劝持。 三者其有众生以下举非返释。 四者以一切如来以下取人以证。 五者是故以下结观修行。 格量之意。 假使有人。 三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 但感天报。 不得佛果。 正思此法。 正得佛果。 更无余因。 故名胜也。 就第二叹胜中有二。 一者说德胜。 二者何以故下释胜所以。 就第三举非中有三。 一者举不信罪。 二者是故以下劝生仰信。 三者以深自害以下释劝之意。 有大损故应当仰信。 就第四取人证中有二。 一者以佛为证。 若无此信不得成佛。 知明要法。 二者一切菩萨以下因行为证。 一切菩萨皆行此法。 故知要行。 此中有二。 一者总明。 二者当知以下别明三世以辨。 过去已依现在世今依未来当依若尔要者岂容不信。 是故第五结劝修行论宗释竟。 次下回向发愿此中有三。 一行伤表所作事。 二者一句正明回向。 三者一句明所为人。 此论所说理行及教。 凡夫二乘绝分。 故名诸佛甚深广大义此之所显不能广辨。 故名随分总持说也。 以行归本。 故名回此功德如法性。 所修不自。 故名普利众生界也 发布时间:2024-05-04 12:50:18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2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