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及六祖慧能大师开示善法 内容: 善法:佛教指修善果之法。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内除贪爱,外行布施,内外相应,获福德无量,见人作恶,不见其过,自性不生分别,是名离相,依教修行,心无能所,即善法。 ”《师子经》:“即于现世断诸不善,得众善法,修习作证。 ”金刚经及六祖的开示金刚经原文:复次须菩提。 是法平等。 无有高下。 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修一切善法。 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六祖开示:此菩提法者。 上至诸佛。 下至昆虫。 尽含种智。 与佛无异。 故言平等。 无有高下。 以菩提无二故。 但离四相。 修一切善法。 则得菩提。 若不离四相。 虽修一切善法。 转增我人欲证解脱之心。 无由可了。 若离四相。 修一切善法。 解脱可期。 修一切善法者。 于一切法。 无有染著。 对一切境。 不动不摇。 于出世法。 不贪不著。 不爱。 于一切处常行方便。 随顺众生。 使之欢喜信服。 为说正法。 令悟菩提。 如是始名修行。 故言修一切善法。 金刚经原文:须菩提。 所言善法者。 如来说非善法是名善法。 六祖开示:修一切善法。 希望果报。 即非善法。 六度万行炽然俱作。 心不望报。 是名善法。 十善法善即顺理之义。 谓行此十法,皆顺理故。 然有二种:一者止,二者行。 止,则止息己恶,不恼于他;行,则修行胜德,利安一切也。 〔一、不杀生〕:不杀生者,谓不害一切物命,即是止杀之善。 既不杀已,当行放生之善也。 〔二、不偷盗〕:不偷盗者,谓不窃取他人财物,即是止盗之善。 既不盗已,当行布施之善也。 〔三、不邪淫〕:不邪淫者,谓不行邪淫欲事,即是止淫之善。 既不邪淫,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四、不妄语〕:不妄语者,谓不起虚言,诳惑他人,即是止妄语之善。 既不妄语,当行实语之善也。 〔五、不两舌〕:不两舌者,谓不向两边,说是谈非,令他斗诤,即是止两舌之善。 既不两舌,当行和合利益之善也。 〔六、不恶口〕:不恶口者,谓不发粗犷恶言,骂辱他人,即是止恶口之善。 既不恶口,当行柔和软语之善也。 〔七、不绮语〕:不绮语者,谓不庄饰华丽之言,令人乐闻,即是止绮语之善。 既不绮语,当行质直正言之善也。 〔八、不贪欲〕:不贪欲者,谓不贪着情欲尘境,即是止贪之善。 既不贪欲,当行清净梵行之善也。 〔九、不嗔恚〕:不嗔恚者,谓不生忿怒之心,嗔恨于人,即是止嗔之善。 既不嗔恚,当行慈忍之善也。 〔十、不邪见〕:不邪见者,谓不偏邪异见,执非为是,即是止邪见之善。 既不邪见,当行正信正见之善也。 福智十善法:孝顺父母——生我育我,应当孝顺。 尊敬师长——长我慧命,应当尊敬。 深信因果——善恶报应,应当深信。 用功读书——能开智慧,应当用功。 不交损友——能断恶缘,不应交往。 不虐物杀生——培养仁德,增长慈悲。 不抢劫偷盗——得非份财,败德丧福。 不说谎恶口——建立诚信,远离是非。 不烟酒毒品——断除痴障,开展觉智。 不看无益书——爱惜光阴,端正心性。 发布时间:2024-06-11 10:40:24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3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