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弘一大师:佛教里的10种善恶因果 内容: 今复举恶业、善业别述如下:恶业有十种。 杀生、偷盗、邪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悭贪、嗔恚、邪见。 造恶业者,因其造业重轻,而堕地狱、畜生、鬼道之中。 受报既尽,幸生人中,犹有余报。 今依华严经所载者,录之如下。 若诸‘论’中,尚列外境多种,今不别录。 一、杀生……短命、多病二、偷盗……贫穷、其财不得自在三、邪淫……妻不贞良、不得随意眷属四、妄言……多被诽谤、为他所诳五、两舌……眷属乖离、亲族弊恶六、恶口……常闻恶声、言多诤讼七、绮语……言无人受、语不明了八、悭贪……心不知足、多欲无厌九、嗔恚……常被他人求其长短、恒被于他之所恼害十、邪见……生邪见家、其心谄曲善业有十种。 下列不杀生等,止恶即名为善。 复依此而起十种行善,即救护生命等也。 一、不杀生:救护生命二、不偷盗:给施资财三、不邪淫:遵修梵行四、不妄言:说诚实言五、不两舌:和合彼此六、不恶口:善言安慰七、不绮语:作利益语八、不悭贪:常怀舍心九、不嗔恚:恒生慈悯十、不邪见:正信因果造善业者,因其造业轻重而生于阿修罗人道欲界天中。 所感之余报,与上所列恶业之余报相反。 如不杀生则长寿无病等类推可知。 由是观之,吾人欲得诸事顺遂,身心安乐之果报者,应先力修善业,以种善因。 若唯一心求好果报,而决不肯种少许善因,是为大误。 譬如农夫,欲得米谷,而不种田,人皆知其为愚也。 故吾人欲诸事顺遂,身心安乐者,须努力培植善因。 将来或迟或早,必得良好之果报。 古人云:‘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即是此意也。 发布时间:2024-09-21 09:06:06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5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