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宜食肉之理-《印光祖师文钞》关于素食部分摘选 内容: 兹又略述数义,以明不宜食肉之理。 (一)由不忍之心,一切含灵,皆是同体。 由仁民而爱物,太和元气,布满人间。 则知杀戮生灵,了无义理。 一切众生,悉皆贪生怕死,我何忍残生害命,以充口腹。 (二)因果报应。 一切生灵,皆由往昔不知因果,堕落畜类。 今我杀食其肉,他年彼之恶报既尽,我之杀业方成,则我亦将为彼俎上肉矣。 是故戒杀吃素,非特为生灵计,亦为自身计也。 明翰林刘玉绶,船泊苏州,梦一伟丈夫求救,自称宋偏将军曹翰。 因屠江州,世世作猪。 此对门屠者,顷所宰第一猪,即我也。 祈为救援。 醒而果见屠将杀猪,遂买而放之阊门一寺中。 凡呼曹翰者,其猪皆回首望之。 是可为人变畜生,畜生变人之证。 载籍上活阎王活小鬼之事甚多。 此皆天地鬼神,透露一点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消息,以警戒世人也。 (三)一切众生,皆我过去父母眷属。 吾人既明因果轮回,则一生有一生之父母眷属。 历劫多生,有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 如是历劫多生之父母眷属,轮回六道。 其间若有造恶者,难免不投入三途。 故吾人对六道众生,应作父母妻子想。 岂有孝子贤孙,而食其亲者乎。 岂有慈父慈母,而食其子女者乎。 此际一思量,不忍食亦不敢食矣。 即祭祖先,亦不应用肉,以名为敬之,实则害之也。 至于以肉食奉父母,皆令父母折福获殃。 父母有福德善根者,损其福德善根。 无福德善根者,增其受杀恶业。 昔佛在世时,一寡妇为夫周年,购肉以祭。 途遇如来,如来谓之曰,此肉汝夫之所转变者也,何能以彼之肉,祭彼之灵乎。 即推而敬天地,祀鬼神,亦不应用肉。 天地鬼神,岂有不深明因果,贪此秽浊腥臊之肉,而来格来享乎。 是则用血食以奉祀者,欲求福而反更得祸也。 (四)一切众生,皆是未来诸佛。 以一切众生,皆具佛性,皆当作佛,故是未来诸佛。 且畜类中,时有佛菩萨化现于其中,方便度生。 如清凉志中载薄荷事。 一僧在五台,遇一异僧,出一函,嘱交薄荷,未言地址。 一日过卫辉,见一群小儿呼薄荷。 僧问薄荷何在。 小儿指墙下所卧之猪曰,这不是。 僧取书呼薄荷掷之,其猪人立,以两蹄接而置口中,便立化。 方知此猪,乃菩萨所现。 其屠所杀甚多,若其猪至薄荷前,则便任其宰杀,了不逃走叫呼,故其屠爱惜薄荷。 凡欲杀猪,牵薄荷至其猪边围绕之,则直同杀死者一般。 以故多年养而不杀。 以其猪清洁,爱食薄荷,故以为名。 初其僧受异僧之函而去,于途中思之,此函将投何所,乃私拆其封。 大意谓,度众生若得度脱,即当速返,免致久则迷失。 僧异之,复为封讫。 至是,方知薄荷乃大菩萨也。 绕猪一匝,而群猪即证无生法忍。 其威德神力,岂可思议乎哉。 发布时间:2023-06-25 11:18:56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