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智者大师: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四 内容: 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卷第四分别禅波罗蜜前方便第六章(内方便下分明验恶根性)第二明验恶根性中。 即有四意。 一先明烦恼数量。 二次明恶根性发。 三立对治法。 四结成悉檀广摄佛法。 今释第一烦恼数量。 烦恼者。 涅槃经云。 烦恼即是恶法。 若具论恶法。 名数众多。 今略约五种不善恶法。 开合以辨数量。 五种不善法者。 一觉观不善法。 二贪欲不善法。 三嗔恚不善法。 四愚痴不善法。 五恶业不善法。 若开乃有八万四千。 论其根本不过但有三毒等分。 若合五不善法。 为四分烦恼者。 三毒即守本。 还为三分。 并属习因觉观。 恶业障道。 此二不善。 合为一分。 所以者何。 觉观即是带三分烦恼而生。 亦得说为习因等分。 恶业障道。 属报因等分。 习报合论但说一等分故。 五种不善法。 若一往合说。 即但有四分。 开论即为八万四千者。 如摩诃衍论中所明。 贪欲烦恼。 具足二万一千。 嗔恚烦恼。 具足二万一千愚痴烦恼。 具足二万一千。 等分烦恼。 具足二万一千。 四分烦恼。 合出八万四千尘劳。 佛为对此说八万四千法门。 为治今处中而明。 是故但约五种不善恶法。 以辨恶根性发相。 所以者何。 上明善根性发。 既约五种分别。 今明恶根性发。 岂不但据五不善法而辨。 此则药病相对。 法相孱齐。 行者欲修禅定。 必须善分别之。 第二次明恶根性发者。 自有行人修禅定时。 烦恼罪垢深重。 虽复止心静住。 如上所说。 内外善法。 都不发一事。 唯觉烦恼起发。 是故次明恶根性发。 今就恶法发中。 还约五种不善而辨。 一不善法中。 各自为三。 三五则为十五不善法。 若论行人发不善时。 乃无的次第。 今约教门。 依次而辨。 具如前列。 一明觉观发相。 即为三种。 一者明利心中觉观。 二者半明半昏心中觉观。 三者一向昏迷心中觉观。 一明利心中觉观发者。 若行人过去既不深种善根。 于修定时。 都不发种种善法。 但觉观攀缘。 念念不住三毒之中。 亦无的缘。 或时缘贪。 或时缘嗔。 或时缘痴。 而所缘之事。 分明了了。 如是虽经年累月。 而不发诸禅定。 此为明利心中觉观发相。 二半明半昏心中觉观者。 若人于摄念之时。 虽觉觉观烦恼。 念念不住。 但随所缘时。 或明或昏。 明则觉观攀缘。 思想不住。 昏则无记瞪瞢。 无所觉了。 名半明半昏觉观发相。 三一向沉昏心中觉观者。 若行人于修定之时。 虽心昏闇似如睡眠。 而于昏昏之中。 切切攀缘。 觉观不住。 是名沉昏心中觉观烦恼发相。 二明贪欲中。 即有三种发相。 一外贪欲。 二内外贪欲。 三遍一切处贪欲。 一外贪欲烦恼发者。 若行人当修定时。 贪欲心生。 若是男子。 即缘于女。 若是女人。 即缘于男子。 取其色貌姿容。 威仪言语。 即结使心生。 念念不住。 即此是外贪淫结使发相。 二内外贪欲烦恼发者。 若行人于修定之时。 欲心发动。 或缘外男女身相色貌姿态仪容。 起于贪着。 或复自缘己身形貌。 摩头拭颈念念染着。 起诸贪爱。 是以障诸禅定。 此即内外贪欲烦恼发相。 三遍一切处贪欲烦恼起者。 此人爱着内外如前。 而复于一切五尘境界资生物等。 皆起贪爱。 或贪田园屋宅。 衣服饮贪。 于一切处。 贪欲发相。 三明嗔恚发相。 即有三种。 一非理嗔。 二顺理嗔。 三诤论嗔。 一违理嗔发者。 若行人于修定时。 嗔觉欻然而起。 无问是理非理。 他犯不犯。 无事而嗔。 是为违理邪嗔发相。 二顺理正嗔发者。 若于修定之时。 外人实来恼触。 以此为缘而生嗔觉。 相续不息。 亦如持戒之人见非法者。 而生嗔恚。 故摩诃衍中说。 清净佛土中。 虽无邪三毒。 而有正三毒。 今言顺理正嗔者。 即其人也。 三诤论嗔者。 行人于修禅时。 着己所解之法为是。 谓他所行所说。 悉以为非。 既外人所说。 不顺己情。 即恼觉心生。 世自有人。 虽财帛相侵。 犹能安忍少。 诤义理。 即大嗔恨。 风马不交。 是名诤论嗔发相。 四明愚痴发相。 自有三种。 一计断常。 二计有无。 三计世性。 此三并是着众邪见。 不出生死。 是故通名愚痴。 一计断常痴者。 行者于修定中。 忽尔发邪思惟。 利心分别。 过去我及诸法为灭而有现在我及诸法邪。 为不灭而有邪。 因是思惟。 见心即发推寻三世。 若谓灭即堕断中。 若谓不灭即堕常中。 如是痴觉。 念念不住。 因此利智捷疾。 辩才无滞诤竞戏论。 作诸恶行。 能障正定出世之法。 是为计断常痴发之相。 二计有无痴发者。 亦于修定之时。 忽尔分别。 思惟觉观。 谓今我及阴等诸法为定有耶。 为定无耶。 乃至非有非无耶。 如是推寻见心即发。 随见生执。 以为定实邪觉。 念念不住。 因此利智捷疾。 戏论诤竞。 起诸邪行。 障碍于正定。 不得开发。 是为计有无痴发之相。 三计世性痴发者。 亦于修定之时。 忽作是念。 由有微尘所以即有实法。 有实法故。 便有四大。 有四大故。 而有假名众生及诸世界。 如是思惟。 见心即发。 念念不住。 因此利智辩才。 能问能说。 高心自举。 是非诤竞。 专行邪行。 离真实道。 乃至思惟分别刹那之心。 亦复如是。 以是因缘。 不得发诸禅定。 设发禅定。 堕邪定聚。 是为计世性痴发之相。 五明恶业障道发相。 亦有三种。 一沉昏闇蔽障。 二恶念思惟障。 三境界逼迫障。 一沉昏闇蔽障者。 行者于修定。 欲用心之时。 即便沉昏闇睡。 无记瞪瞢。 无所别知。 障诸禅定。 不得开发。 是为沉昏闇蔽障发之相。 二恶念思惟障者。 若行者欲修定时。 虽不沉昏闇睡。 而恶念心生。 或念欲作十恶四重五逆毁禁还俗等事。 无时暂停。 因是障诸禅定。 不得开发。 是为恶念思惟障发之相三境界逼迫障者。 若行人于修定之时。 虽无上事。 而身或时卒痛。 觉有逼迫之事。 见诸外境。 或见无头手足无眼目等。 或见衣裳破坏。 或复陷入于地。 或复火来烧身。 或见高崖而复堕落。 二山隔障。 罗刹虎狼。 或复梦见有诸恶相。 如是事皆是障道罪起逼迫行人。 或令惊怖。 或时苦恼。 如此种种。 非可备说。 是名境界逼迫障发之相。 今约此五不善法。 即合为三障。 前三毒。 即为习因烦恼障等分之中觉观乱法。 即是粗四阴故。 名为报障。 三种障道。 即为业障。 何以知之。 由过去造恶。 未来应受恶报。 即以业持此恶。 若行者于未受报中间。 而修善者。 善与恶乖。 业即扶恶而起。 来障于善。 故知即是业障。 如是三障。 障一切行人禅定智慧。 不得开发。 故名为障。 第三次明对治法者。 对名主对。 治名为治。 如不净观主治淫欲故名对治。 如是乃至念。 佛三昧等。 主治恶业障道。 今明对治中。 自有六意不同。 一者对治治。 二者转治。 三者不转治。 四者兼治。 五者兼转。 兼不转治。 六者非对。 非转非兼治一明对治者。 前善恶根性发中。 名为十五。 今此对治中。 亦为十五。 问曰。 此岂非烦长邪。 答曰不然。 前为验知故说。 今为对治故说。 前为约善根自发故说。 今为修习故说。 此非烦重。 一明治觉观多病者。 如经中说。 觉观多者。 教令数息。 今觉观之病。 既有三种。 息为对治。 亦为三意。 一明利心觉观者。 行者坐中。 明利之心攀缘。 念念不住。 此应教令数息。 何以故。 数息之法。 系之心在息。 息是治乱之良药也。 若能从一至十。 中间不忘。 必得入定。 能破乱想。 数息之法。 于沉审心中。 记数沉审之心。 能治明利。 是以数息能除明利心中觉观病也。 二明治半明半昏觉观者。 病相如前说。 今对治之法。 应教令随息。 随息出入。 则心常依息。 以依息故。 息粗心即粗息。 细心亦细。 细息出入。 继心缘之。 能破觉观。 心静明鉴。 知息出入。 长短去就。 照用分明。 能破昏沉。 是故说随。 为治若但数息者。 即有扶昏之过。 若但观息。 亦有浮乱之失。 不名善对治也。 三明治昏沉心中觉观者。 觉观起相。 如前说。 对治之法。 应教令观息。 息入时。 谛观此息从何处来。 中间何所经游入至何处住。 口出息亦如是。 此法后当广说。 如是求其根源。 出无分散。 入无积聚。 不见定想。 明心观照心眼即开。 破于沉昏。 静心依息。 能破散乱。 故以观息对治沉昏觉观之病。 二明治贪欲多病。 如经中说。 贪欲多者。 教不净观欲病既有三种。 今对治亦为三意。 一明治外贪欲多者。 病发从着外境男女容色姿态语言威仪细滑等相。 是故淫火炽然不息。 对治之法。 应教作九想观。 若至冢间取死尸相。 亦当谛观可爱之境。 躃着地上。 观见死尸胮胀烂坏。 脓血流出。 大小便利。 诸虫唼食。 今我著者。 亦复如是。 何处可爱。 作是观已。 淫心自息。 是故九想能治爱着外境贪淫重病。 二明治内外贪欲烦恼。 烦恼病发如前说。 若欲治之。 当教作初背舍等观。 谛观内身不净破坏可恶。 即破缘内贪爱。 复当如前。 观外不净可恶即离外境贪爱。 即是初背舍。 以是不净心观内外色。 能破内外爱着贪淫之病。 三明治一切处皆起贪爱者。 贪病发相如前说。 治法应教缘一切处大不净观。 观一切境男女自身他身田园屋宅衣服饮食。 一切世间所有皆见不净无有一处可生贪心。 尔时一切处中。 生厌离心。 则一切贪欲。 无复起处。 是名对治一切处贪欲病。 三明治嗔恚多病。 如经中说。 嗔恚多者。 教慈心观治嗔病。 既有三种。 今对治亦复有三。 一明治邪嗔者。 日夜心中思惟非理欲以恶事恼他嗔发之相。 具如上说治之应令修众生缘慈取一亲人得乐之相。 缘之入定。 如是见亲人得乐中。 怨人等皆令得乐。 取他乐相。 能生爱念。 即破于众生中嗔恼怨害之心。 二明治正嗔者。 若于余事之中。 都无嗔心。 但见人作恶。 或复犯戒而起嗔心病发之相。 具如前说。 治之应教修。 法缘慈观五阴虚假。 不见众生。 岂有持犯是非之事。 但缘诸受中法乐。 以与于他。 慈心爱念。 不应加恼。 是非既泯。 嗔心自息。 是为行法缘慈能治顺理嗔病。 三明治一切法中诤论故嗔者。 病发如前说。 对治方法。 应教修无缘慈。 何以故。 此人随所得法。 既自以为是。 谓他即非。 同我者喜。 违我者即嗔。 或于四句及绝四句中生执。 或复执于中道。 如是皆有所依。 故有诤讼执计因缘。 便生嗔觉。 对治方法。 令修无缘之慈。 行此慈时。 言语道断。 心行处灭。 于一切法。 不忆不念。 若无忆念。 因何诤讼而生嗔心。 大慈平等。 同与本净之乐。 离恼他相故。 名慈能与乐。 亦得言菩萨为诸众生说如是法。 名为大慈。 当知修无缘慈。 对治一切法中诤论嗔恚。 四明治愚痴多病。 如经中说。 愚痴多者。 教观因缘。 问曰。 因缘之法。 其义甚深。 云何愚痴之人。 教观因缘。 答曰。 言愚痴者。 非谓如牛羊等。 但是人聪明利根。 分别筹量不得正慧。 邪心取理。 名为愚痴愚痴之病。 既有三种。 对治亦应立三。 一明治断常痴病者。 邪思执着。 或起常见。 或起断见。 便破因果。 病相如前说。 对治方法。 应教观三世十二因缘。 过去有二。 现在有八。 未来有二。 是为十二因缘。 三世相因。 不常不断。 如经偈说。 我真佛法中虽空亦不断相续亦不常善恶亦不失若行者能善观十二因缘。 不执断常。 则邪见心息。 亦得以此对治。 破相续假惑。 二明治计有无痴病发者。 邪念思惟。 有我无我。 有阴无阴等。 如前说。 立对治者。 应教观果报十二因缘。 果报十二因缘者。 观现在歌罗逻时。 名曰无明。 乃至生老死等。 现在即有五阴十二入十八界成就。 皆从因缘生。 此歌罗逻时。 即有三事。 一命二暖三识。 故名无明。 此既从缘而生。 无有自性。 不可言有。 不可言无。 乃至老死亦复如是。 若知非空非有。 即破空有二见。 当知果报十二因缘观。 即治有无见病。 今亦得以此对治。 破执因成假惑。 三明治世性愚痴发者。 若见细微之性。 能生万法。 如是邪念。 名计世性。 广说如前。 对治之法。 还作一念十二缘观。 何以故。 行者深观一念之中具足十二。 一非十二。 十二非一。 而今约一说十二。 约十二说一。 当知一无定性。 无定一故。 则世性不可得。 故以一念十二缘观。 破执世性邪痴。 此一念十二缘观。 多破执一异见。 今亦即得以此破相待假惑。 五明治恶业障道多病。 如经中说。 障道者。 教令念佛。 今障道既有三种。 对治则亦立三。 一明治沉昏闇塞障发者。 恶业病相如前说。 对治应教观应佛三十二相中随取一相。 或先取佛眉间毫相。 闭目而观。 若心闇钝。 悬作不成。 当对一好端严形像。 一心取相。 缘之入定。 若不明了。 即开眼更观。 复更闭目。 如是取一相明了。 次第遍观众相。 使心眼开明。 即破昏睡沈闇之心。 念佛功德则除罪障。 问曰。 若取其相分明。 能破沉昏者。 何不作九想白骨等观。 答曰。 九想白骨。 但是生死不净之身。 除罪义劣故非对治。 二明治恶念思惟障者。 障发如前说。 对治应教念佛功德。 云何为念。 正念之心缘佛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一切种智圆照法界常寂不动普现色身利益一切功德无量不可思议。 如是念时。 即是对治。 何以故。 此念佛功德。 从缘胜善法中生心数。 恶念思惟。 从缘恶法中生心数。 善能破恶故。 应念报佛。 譬如丑陋少智之人。 在端正大智人中。 即自鄙耻。 恶亦如是。 在善心中。 则耻愧自息。 缘佛功德。 念念之中。 灭一切障。 三明治境界逼迫障者。 罪业发相如上所说。 对治方法。 应教念法佛。 法佛者。 即是法性平等。 不生不灭。 无有形色。 空寂无为。 无为之中。 既无境界。 何者是逼迫之相。 知境界空故。 即是对治。 若念三十二相。 即非对治。 何以故是人未缘相时。 已为境界恼乱。 而更取相者。 多因此着魔。 狂乱其心。 今观空破除诸境界。 存心念佛。 功德无量。 即灭重罪。 此为对治。 于义可见。 略说对治治竟。 第二明转治者。 出摩诃衍论解十力明定力垢净智力中说。 彼论云。 贪欲之人。 教修慈心。 多嗔之人。 作不净观。 愚痴多者。 教思惟边无边。 掉散心中。 教令用智慧分别。 没心人中。 教令摄心。 若如是者。 名为转治。 若不尔者。 名不转治。 此为反上所说。 今明转治有二种。 一者病转法亦转。 二者病不转而法转。 今约前一观中。 明转治义。 前对治治中。 贪心多者。 教观不净。 观心既成。 见于不净。 厌患前境。 便生嗔心。 如佛在世。 有诸比丘。 学不净观。 成即顾人自害。 如是之类。 应教转观修慈。 以治于嗔。 名为转治。 此即药病俱转。 如此说者。 细熟寻检。 犹未称教意。 二者病不转而药转者。 贪病不转前不净观。 修慈观治。 问曰。 贪心之法。 取人好相。 慈亦取人好相。 云何为对治。 答曰。 菩萨戒有明文。 一切男子。 皆是我父。 一切女人。 皆是我母。 而菩萨不起慈悲。 行淫无度。 不避六亲。 犯波罗夷罪。 若观前境男女皆如父如母如子。 则自敬爱心生。 慈念能破贪欲。 譬如父母终不于子所生非法心。 复次慈名与他之乐。 贪欲不善。 增他烦恼。 此非与乐之道。 如是思惟。 系心修慈。 慈定若发。 即治贪欲。 何以故。 无量心是色界法。 不应得有贪欲心生。 此则病虽不转。 转观治之。 今以不净一门类之。 余十四门禅。 悉有二种转治之义可知。 复次转观有二种。 一者转心不转境。 二者心境俱转。 善自推寻其义可见。 第三明不转治者。 亦为二意。 一者病不转观亦不转。 二者病转观不转。 一病不转观亦不转者。 如贪心人作不净观。 贪心不息。 更增想作观。 不须转观。 当更作脓血烂坏相等。 作一人不息。 复作多人。 如是乃至一城一聚落。 皆作不净。 如禅经中广说。 或进入白骨流光等治。 贪心方息故名不转治。 虽有此义理。 而推之犹恐未是教之正意。 二病转观不转治者。 行者为有贪欲病。 作不净观治。 贪欲转而生嗔恚。 尔时不转不净观。 即于不净中增想。 作不净观及白骨流光入定。 嗔心自除。 亦得即为二意。 一境不转而心转。 二境不转心亦不不转。 余十四对治不转治义类亦如是。 第四明兼治者。 亦出摩诃衍论解八念念舍文中。 彼论云。 菩萨法施者。 法施因缘。 或复说法。 或现神通。 或复放光。 如是等利益度脱众生。 名为法施。 复次行法施者。 应当善识众生烦恼多少。 或但有一烦恼病。 或两两杂。 或三三杂。 若一烦恼说一法治。 两两杂者说二法治。 三三杂者说三法治。 此即是兼治相。 一病说一法治。 如前说。 两病二法治者。 如有贪欲病。 复有嗔恚。 当用不净慈心观共治。 何以故。 若但用一法。 虽偏治一边。 复增一边。 则为过失。 今二法相兼。 病则皆差。 或不净兼慈。 或慈兼不净。 今应随病起。 以义斟酌。 兼三兼四。 乃至五等。 悉有其义。 今不具说。 第五明兼不转治者。 此义亦如转治不转治意。 但于兼中对病发多少。 还约。 上转不转意。 细推可见。 第六非对非转非兼治者。 即是第一义悉檀波若正观。 此观通能治十五种病。 亦通能发十五种门禅。 所以言非对非转非兼治正观。 法性即法。 不可以法对法。 故云非对正观。 无偏不增。 余病不须转也。 力能遍破众病故不须兼。 虽不得能破所破。 而治诸不善。 悉皆除灭。 故名为治。 是以摩诃衍云。 有三昧。 但能除贪。 不能除嗔。 不能除痴。 有三昧。 能除三毒。 即是今所明正观第一义悉檀也。 所以波若一观能治五病者。 一正观能治贪欲。 如思益经云。 贪欲之人。 以净观得脱。 不以不净。 世尊自知。 二正观能治嗔者。 如般若说。 我昔为歌利王。 割截身体。 尔时无我相人相众生相。 则嗔恚不生。 故知实相能治于嗔。 三正观能破治痴者。 智慧破于无明。 其义可见。 故涅槃经云。 明时无闇。 闇时无明。 有智慧时。 则无烦恼。 有烦恼时。 则无智慧。 四正观能治觉观者。 正观心中。 语言道断。 心行处灭。 则觉观从何而生。 故维摩诘经言。 云何息攀缘。 谓心无所得。 五正观能治罪障者。 如前引普贤观云。 端坐念实相。 是名第一忏。 众罪如霜露。 慧日能消除。 复次如世余药。 各随对治。 能治一病。 不能遍治一切病也。 阿竭陀药即能遍治一切众病。 是名非对非转非兼治。 亦能具足一切禅门。 如大品经说。 欲学一切善法。 当学般若。 所以者何。 譬如王来必有营从。 若般若慧发。 则一心具足万行。 此则可以如意宝珠为喻。 第四次明结成悉檀广摄佛法者。 今约此验恶根性中辨对治。 即以对摩诃衍论所明四种悉檀义。 所以者何。 如十五种不善境界发相。 此正是世界悉檀。 乃至前明善根发相。 亦属世界悉檀。 以其皆是因缘生阴入界摄故。 次明十五种对治禅门。 即是对治悉檀。 是中正辨药病相对故。 次明转治兼转不转治。 即是为人悉檀。 此正逐人根缘不定。 方便利益故名为人。 次明非对非转。 即是第一义悉檀。 其义可见。 故摩诃衍论云。 此四悉檀。 即摄十二部经八万四千法藏一切佛法。 理而推之。 当知禅门之义。 则为广博靡所不收。 第三次明安心禅门者。 略为五意。 一明随便宜。 二明随对治成就。 三明随乐欲。 四明随次第。 五明随第一义。 今释第一随便宜者。 如验善根性中。 发十五种禅门。 随其发法。 当知过去已经修习。 可还修令成就。 随所发法。 安心修之。 如发觉触后。 欲修安心。 当教数息。 所以者何。 根本初禅。 多从数息中发。 当知是人过去已曾数息修禅。 今若从息道而入。 与本相扶。 禅则易发。 加功不止。 则能具足四禅空定。 因此即发三乘圣道事等。 金师之子。 教令数息。 是为随本。 善根发后。 说安心法余十四善根发。 随便宜立安心亦如是。 二明随对治成就立安心法者。 如行人本有贪欲不善障法。 为治此病。 作不净观。 观成病灭。 尔时虽无欲病。 而未证深法。 当更加心修习不净。 作种种不净成已。 次当却除皮肉。 修白骨流光。 入八背舍。 断三界结。 成三乘道。 此则不失其功。 若更安心余法。 方复造功。 则于事难成。 余十四随对治成就。 辨安心法。 类之可知。 三随乐欲者。 若能对治。 断欲界烦恼不善之患。 则十五种禅。 通无遮障。 尔时当随行者心所欲。 乐诸禅三昧。 各安心其门。 而修习之。 即皆开发。 始终成就。 此可以数人同治修为类。 四约次第立安心法者。 遮障既除。 自有行人。 欲从浅至深。 具足修一切禅定。 应从阿那般那中而教数息。 证根本四禅空定已。 次教随息。 证十六特胜已。 次应观息具足通明之禅。 次教不净观。 入九想背舍等禅。 乃至次应观心性入九种大禅。 禅定次第并如上。 第五明禅次第中分别修证方法。 在下自当具说。 今明约验善恶根性后。 用安心法。 既有如此之便利。 故次后而说。 五明随第一义者。 泥洹真法宝众生种种门。 入此十五种善根发后。 及五对治除障已后。 随于一法门易悟之处。 即以此为安心者。 行人多因是门入圣道也。 第四次明治病方法。 行者既安心修道。 或本四大有病。 因今用心。 心息鼓击。 发动成病。 或时不能善调适身息心三事。 内外有所违犯。 故有病发。 夫坐禅之法。 若能善用心者。 则四百四病。 自然差矣。 若用心失所。 则动四百四病。 是故若自行化他。 应当善识病源。 善知坐中内心治病方法。 若不知治病方法。 一旦动病。 非唯行道有障。 则大命有虑。 今明治病法中。 即为二意。 一明病发相。 二明治病方法。 病发虽复多途。 略出不过三种。 一者四大增动病相。 二者从五脏生病。 三者五根中病。 略明四大病者。 地大增故。 肿结沉重身体枯瘠。 如是等百一患生。 水大增故。 痰癊胀满。 饮食不消。 腹痛下利等。 百一患生。 火大增故。 煎寒壮热支节皆痛口爽大小行不通利等。 百一患生。 风大增故。 虚悬战掉疼痛转筋呕吐嗽气急。 如是等百一患生。 故经云。 一大不调。 百一病恼。 四大不调。 四百四病一时俱动四大病发。 各有相貌。 当于坐时及梦中察之。 其相众多。 不可具记。 二次明五脏生患之相。 从心生患者。 多身体寒热口燥等。 心主口故。 从肺生患者。 多身体胀满四支烦疼闷鼻塞等。 肺主鼻故。 从肝生患者多喜愁忧不乐悲思嗔恚头痛眼痛疼闇等。 肝主眼故。 从脾生患者。 身体面上游风通身[病-丙+習][病-丙+習]痒闷疼痛饮食失味。 脾主舌故。 从肾生患者。 或咽喉噎塞腹胀耳满。 肾主耳故。 五脏生患众多。 各有其相。 于坐时及梦中察之可知。 其相众多(云云)。 不可具记。 三次略明五根中患相。 身患者。 身体卒痛百节酸疼疮痒等。 舌患者。 疮强急饮食失味等。 鼻患者。 鼻塞瓮及流浓涕等。 耳患者。 耳满疼聋及或时嘈嘈然作声等。 眼患者。 眼悬视[梳-木+目][梳-木+目]及[醫-酉+月]闇疼痛等。 如是四大五脏五根病患。 因起非一。 病患众多。 不可具说。 问曰。 五根之患。 无异五脏内外相因。 今何以别说。 答曰。 为坐中别有治法故。 须别说其相。 行者若欲修禅脱有患生。 应当善自知因起。 三种病通因内外发动。 若外伤寒冷热风。 饮食不慎。 而病从三处发者。 当知因外发。 若用心不调。 观行违僻。 或内心法起。 不知将息。 而致此三处病发。 此因内发。 复次行者应知得病有三种不同。 一者四大增损故病。 如前说。 二者鬼神所作。 及因魔事触恼故得病。 三者业报所得病。 如此等病。 初得即治。 甚易得差。 若经久则病成身嬴。 治之则为难愈。 二正明治病方法者。 既深知病源起发。 当作方法治之。 治病之法。 乃有多途。 举要言之。 不过五种。 一者气息治病。 所谓六种息。 及十二种息。 何等为六种气。 一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嘘六呬。 此六种息。 皆于唇口之中。 方便转侧而作。 若于坐时。 寒时应吹。 热时应呼。 若以治病。 吹以去寒。 呼以去热。 嘻以去痛。 及以治风。 呵以去烦。 又以下气。 嘘以散痰。 又以消满。 呬以补劳。 若治五脏。 呼吹二气。 可以治心。 嘘以治肝。 呵以治肺。 嘻以治脾。 呬以治肾。 复次有十二种息。 能治众患。 一谓上息。 二下息。 三满息。 四燋息。 五增长息。 六灭坏息。 七暖息。 八冷息。 九冲息。 十持息。 十一和息。 十二补息。 此十二息。 皆心中作想而用。 今略明十二息对治患之相。 上息治沉重。 下息治虚悬。 满息治枯瘠。 燋息治肿满。 增长息治损。 灭坏息治增。 暖息治冷。 冷息治热。 冲息治壅结不通。 持息治战动。 和息通治四大不和。 补息资补四大。 善用此息。 可以遍治众患。 用之失所。 各生众患。 推之可知。 诸师用息治病。 方法众多(云云)。 不备说。 今略示一两条。 令知大意。 二明假想治病者。 具如杂阿含治禅病秘法七十二法中广说。 但今人神根既钝。 作此观想。 多不成就。 或不得其意。 非唯治病不差。 更增众患。 故诸师善得意者。 若有秘要。 假想用之。 无往不愈。 但不可具以文载。 三咒术治病者。 万法悉有对治。 以相厌禳。 善知其法术用之。 无不即愈。 咒法出诸修多罗及禅经中。 术法诸师秘之。 多不妄传。 四用心主境治病者。 有师言。 心是一期果报之主。 譬如王有所至处。 群贼迸散。 心王亦尔。 随有病生之处。 住心其中。 经久不散。 病即除灭。 又师云。 用心住忧陀那。 此云丹田。 去脐下二寸半。 多治众患。 又师云。 安心足下。 多有所治。 其要众多。 今不具说。 五观析治病者。 用正智慧检受病。 既不可得。 四大之患。 即自消灭。 若是鬼神及因魔罗得病。 当用强心加咒。 及以观照等法助治之。 若是业病。 必须助以修福忏悔转读。 患即自灭。 此五种治病之法。 若行人善得一意。 则可自行兼他。 况复具足通达。 若都不知其一。 则患生无治。 非唯废修正业。 亦恐性命有虑。 岂可自行教人。 是故欲修禅之者。 必须善解内心治病之法。 内心治病方法众多。 岂可具传于文。 若欲习知。 当更寻访上来所出是旨。 是示其大意。 若但依此文。 文既阙略。 恐未可定怙。 智者善得。 其意。 方便回转。 无善知识之处。 亦足权以救急。 问曰。 用心坐中治病必有效不。 答曰。 若具十法。 无有不益。 十法者。 一信。 二用。 三勤。 四恒住缘中。 五别病因起。 六者方便。 七久行。 八知取舍。 九善将护。 十识遮障。 何谓为信。 谓信此法。 必能治病。 何谓为用。 谓随时常用。 何谓为勤。 用之专精不息取。 得汗为度。 何谓为恒住缘中。 谓细心念念。 依法而不散乱。 何谓别病因起。 别病因起如上说。 何谓为方便。 谓吐纳运心缘想。 善巧成就。 不失其宜。 何谓为久行。 谓若用之未即有益。 不计日月。 常习不废。 何谓知取舍。 谓知益则勤。 用损则舍之。 渐转心取治。 何谓知将护。 谓善识异缘犯触。 何谓遮障。 谓得益不向外说。 未损不疑谤。 若依此十法所治。 必定有效。 次第五明魔事者。 魔罗秦言杀者。 夺行人功德之财。 杀智慧命故名魔罗。 云何名魔事。 如佛以功德智慧。 度脱众生。 入涅槃为事。 魔亦如是。 常以破坏众生善根。 令流转生死为事。 若能安心道门。 道高则魔盛。 故须善识魔事。 今释即为三。 一分别魔法不同。 二明魔事发相。 三明坏魔之法。 第一分别魔法不同。 魔有四种。 一者烦恼魔。 二者阴入界魔。 三者死魔。 四者欲界天子魔。 一烦恼魔者。 即是三毒九十八使取有流扼缚盖缠恼结等。 皆能破坏修道之事。 如摩诃衍论偈说。 欲是汝初军忧愁为第二饥渴为第三触爱为第四睡眠第五军怖畏为第六疑悔为第七嗔恚为第八利养虚称九自高蔑人十如是等军众厌没出家人我以禅智力破汝此诸军得成佛道已度脱一切人二阴界入魔。 为五阴十二入十八界。 一切名色系缚众生。 阴覆行者清净善根功德智慧。 不得增长故名为魔。 所谓欲界阴入。 乃至色无色界阴入亦如是。 行者若心不了受着。 悉名为魔。 若能不受不着。 观如虚空。 不为覆障。 即破魔业。 三死魔者。 一切生死业报。 轮转不息。 皆名为魔。 复次若行人欲发心修道。 便得病命终。 或为他害不得修道。 即为废。 今修习圣道。 比至后世。 因缘转异。 忘失本心。 皆名魔事复次行者。 当修道时。 虑死不活。 便爱着其身。 而不修道。 亦是死魔所摄。 四天子魔者。 即是波旬。 此魔是佛法怨仇。 常恐行人出离其界故。 令诸鬼神眷属。 作种种恼乱。 破坏行者善根。 是为他化自在天子魔。 第二明四魔发相者。 若烦恼魔。 如前不善根性中三毒等分烦恼中广说。 若阴入界魔发相。 如前不善及善根性中发种种色心境界说。 若死魔发相。 如前病患法中广说。 所以者何。 病为死因。 若鬼神魔者。 今当分别说。 鬼神魔有三种。 一者精媚。 二者埠惕鬼。 三者魔罗。 精媚者。 十二时兽变化。 作种种形色。 或作少男少女老宿之形。 及可畏身相等非一。 以恼行人。 各当其时而来。 善须别识。 若多卯时来者。 必是狐兔貉等。 说其名字精媚即散。 余十一时形相。 类此可知。 二埠惕鬼者。 亦作种种。 恼乱行人。 或如虫。 缘人头面。 钻刺慑慑。 或击擽人两掖下。 或乍抱持于人。 或复言说音声喧闹。 及作诸兽之形。 异相非一。 来恼行人者。 应即觉知。 一心闭眼。 阴而骂之作是言。 我今识汝。 汝是此阎浮提中食火嗅香偷腊吉支。 邪见喜破戒种。 我今持戒终不畏汝。 若出家人。 应诵戒序。 若在家人。 应诵三归五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等。 鬼便却行匍匐而去。 如是作种种留难相貌。 及除却之法。 并如禅经中广说。 三魔罗恼乱者。 是魔多作三种相。 来破行人。 一作违情事。 即是作可畏五尘。 二作顺情事。 即是作可爱五尘令人心着。 三作非违非顺事。 即是作平品五尘动乱行者。 是故魔名杀者。 复名华箭。 亦并名五箭。 射五情故。 一情中有三种境。 对情而恼行者。 五情合有十五种境。 色中三者。 一顺情色。 或作父母兄弟诸佛形像端正男女可爱之境令人心着。 二色中违者。 或作虎狼师子罗刹之形种种可畏像。 来怖行者。 三色中非违非顺者。 但作平品之形色。 亦不令人生爱。 亦不令人生怖。 皆能动乱人心。 令失禅定。 故名为魔。 余诸情中。 亦当如是分别。 但约尘相有异。 行者若不别诸邪伪。 则为所坏。 狂乱。 作罪。 裸形无耻。 起种种过。 破他善事。 毁损三宝。 非可具说。 或时得病致死。 必须慎之善加觉识。 问曰。 何故不约法尘。 对意根中论三种魔事。 答曰。 从多为论。 一切魔事。 多从五情中入故。 但说五情。 细而论检。 意根中亦不无三种恼乱之事。 类而可知。 复次诸大乘经中。 辨种种六尘中幻伪。 对意根魔事起相。 是中广说。 故大品经云。 如是等魔事魔罪。 不说不教。 当知即是菩萨恶知识。 三明破魔法者。 当用三法除却魔罪。 一者了知所见闻觉知皆无所有。 不受不着。 亦不忧戚。 亦不分别。 彼即不现。 二者但反观能见闻觉知之心。 不见生处。 何所恼乱。 如是观时。 不受不分别。 便自谢灭。 三者若作此观。 不即去者。 但当正念。 勿生惧想。 不着躯命。 正心不动知魔界如即是佛界如。 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 于魔界无所舍。 于佛界无所取。 即佛法现前。 魔自退散。 既不见去来。 亦不忧喜。 尔时岂为魔所恼。 复次亦未曾见有人坐中。 见魔作虎来剩食此人。 骨肉狼藉。 正是怖人。 令心惊畏耳。 都无实事。 当知虚诳。 如是知已。 心不惊怖。 复作是念。 设令是实。 我今身命为道故死。 何足可惧。 今我此身随汝分别。 心如金刚。 不可回转。 如是或一月二月。 乃至经年不去。 亦当端心正念坚固莫怀忧惧。 当诵大乘方等诸治魔咒。 默念诵之。 存心三宝。 若出禅定。 亦当诵咒自防忏悔惭悚。 及诵波罗提木叉戒。 邪不干正。 久久自灭。 事理除魔。 其法众多。 非可备说。 行者善须识之。 方便除灭故。 初心行人。 欲学坐时。 必须亲近善知识者。 为有如此等难。 是魔入人心时。 能令行人证诸禅定三昧智慧神通陀罗尼。 何况不能作此小小境界。 若欲知之。 诸大乘经。 及九十六种道经中。 亦少分分别。 今略说此。 为令行者深知此意。 则不妄受诸境。 取要言之。 若欲遣邪归正。 当观诸法实相。 是故摩诃衍论云。 除诸法实相。 其余一切皆是魔事。 故偈言。 若分别忆想是即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常念常空理是人非行道不生不灭中而作分别想复次略明破魔义不同。 如摩诃衍中说。 得菩萨道故。 破烦恼魔。 得法性身故。 破阴界入魔。 得菩萨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 得不动三昧一切法中自在无住故。 破欲界他化自在天子魔。 若大集经。 明得四念处即破四魔。 此二说名异意同。 若缨络经。 明等觉如来三魔已过。 唯有一品死魔。 在若法华说。 二乘之人。 但破三魔。 余有欲界天子魔。 所未能破。 此则经论互说不同。 悉有深意。 若通明四魔。 并至菩提方尽。 所以者何。 如烦恼魔。 无明细惑。 佛菩提智之所能断。 阴界入魔。 如告憍陈如。 色是无常。 因灭是色获得常色。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死魔如前。 取缨络经所说。 欲界天子魔坐道场时方来。 与菩萨兴大斗战。 故知四魔皆至菩提究竟永尽。 菩萨摩诃萨心广大故。 安住不动。 修深禅定。 从初发心。 乃至佛果。 降伏四魔。 而作佛事。 广化众生。 心不退没。 涅槃经中说有八魔。 华严经中说有十魔。 善得其意。 四魔摄尽。 更无别法。 诸经辨魔事众多。 略说不具足。 发布时间:2025-02-05 11:46:13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28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