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以不忍杀生为念随缘而放生 内容: 放生者,但以不忍杀生为念,不能计及彼之食生物与否。 鱼多食小鱼及小水虫。 若如所论,则放一大鱼,必日杀无数小鱼水虫,则放一以杀多,是放之功少过多也。 然穿山蛇獭,究无几何。 既不能尽生物皆买放,则似宜从缓,庶免闲议。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三复罗智声居士书一》放生要旨六则之四 发布时间:2025-06-16 10:00:57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31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