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对于法义的正确态度 (经律论汇集) 内容: 四大教法:佛说长阿含经卷第三后秦弘始年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0017b29] 佛告诸比丘。 当与汝等说四大教法。 谛听。 谛听。 善思念之。 [0017c02] 诸比丘言。 唯然。 世尊。 愿乐欲闻。 [0017c02] 何谓为四。 若有比丘作如是言。 诸贤。 我于彼村.彼城.彼国。 躬从佛闻。 躬受是教。 从其闻者。 不应不信。 亦不应毁。 当于诸经推其虚实。 依律.依法究其本末。 若其所言非经.非律.非法。 当语彼言。 佛不说此。 汝谬受耶。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违。 贤士。 汝莫受持。 莫为人说。 当捐舍之。 若其所言依经.依律.依法者。 当语彼言。 汝所言是真佛所说。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应。 贤士。 汝当受持。 广为人说。 慎勿捐舍。 此为第一大教法也。 [0017c14] 复次。 比丘作如是言。 我于彼村.彼城.彼国。 和合众僧.多闻耆旧。 亲从其闻。 亲受是法.是律.是教。 从其闻者。 不应不信。 亦不应毁。 当于诸经推其虚实。 依法.依律究其本末。 若其所言非经.非律.非法者。 当语彼言。 佛不说此。 汝于彼众谬听受耶。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违。 贤士。 汝莫持此。 莫为人说。 当捐舍之。 若其所言依经.依律.依法者。 当语彼言。 汝所言是真佛所说。 所以者何。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应。 贤士。 汝当受持。 广为人说。 慎勿捐舍。 此为第二大教法也。 [0017c26] 复次。 比丘作如是言。 我于彼村.彼城.彼国。 众多比丘持法.持律.持律仪者。 亲从其闻。 亲受是法.是律.是教。 从其闻者。 不应不信。 亦不应毁。 当于诸经推其虚实。 依法.依律究其本末。 若其所言非经.非律.非法者。 当语彼言。 佛不说此。 汝于众多比丘谬听受耶。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违。 贤士。 汝莫受持。 莫为人说。 当捐舍之。 若其所言依经.依律.依法者。 当语彼言。 汝所言是真佛所说。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应。 贤士。 汝当受持。 广为人说。 慎勿捐舍。 是为第三大教法也。 [0018a09] 复次。 比丘作如是言。 我于彼村.彼城.彼国。 一比丘持法.持律.持律仪者。 亲从其闻。 亲受是法.是律.是教。 从其闻者。 不应不信。 亦不应毁。 当于诸经推其虚实。 依法.依律究其本末。 若所言非经.非律.非法者。 当语彼言。 佛不说此。 汝于一比丘所谬听受耶。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法.依律。 汝先所言。 与法相违。 贤士。 汝莫受持。 莫为人说。 当捐舍之。 若其所言依经.依律.依法者。 当语彼言。 汝所言是真佛所说。 所以然者。 我依诸经.依律.依法。 汝先所言。 与法相应。 贤士。 当勤受持。 广为人说。 慎勿捐舍。 是为第四大教法也。 十住毘婆沙论卷第七圣者龙树造后秦龟兹国三藏鸠摩罗什译◎分别法施品第十三[0053a21] 菩萨于财施应如是修学又应修学法施如说。 众施法施最  智者应修行[0053a24] 一切布施中第一最上最妙。 所谓法施。 是施智者所应行。 问曰。 何故但言智者应行法施。 答曰。 不智者若行法施即说异论。 说异论故自失利亦失他利。 问曰。 何谓异论。 答曰。 佛欲灭度时告阿难。 从今日后依修多罗莫依人。 阿难云何名依修多罗不依人。 有比丘来作是言。 我现从佛闻现从佛受。 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 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 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应报是比丘言。 是法或非佛所说。 或长老谬受。 何以故。 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 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 彼住处有大众。 有明经上座善说戒律。 我现从彼闻。 现从彼受。 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 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 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应报是比丘言。 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 或作非法非善说。 或长老谬受。 何以故。 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 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 彼住处多诸比丘。 持修多罗持毘尼持摩多罗迦。 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 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 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 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应报是比丘言。 长老彼比丘僧法相善相。 或作非法非善说。 或长老谬受。 何以故。 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 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复有比丘来作是言。 彼住处中有长老比丘。 多知多识人所尊重。 我现从彼闻现从彼受。 是法是善是佛所教。 是比丘语莫受莫舍。 审谛听已应以经律捡其所说。 若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应报是比丘言。 长老彼诸比丘法相善相。 或作非法非善说。 或长老谬受。 何以故。 是法不入修多罗不入毘尼。 又复违逆诸法相义。 是则非法非善非佛所教。 如是知已即应除却。 是四名异论。 是故言智者不依异论而行清白法施。 发布时间:2026-09-25 10:03:09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42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