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内容: 金刚经讲义 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金刚经讲义一体同观分第十八 江味农居士著 (丑)次,开佛知见。 分二:(寅)初,明圆见;次,明正知。 (寅)初,又二:(卯)初,明不执一;次,明不执异。 (卯)初,明不执一。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肉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肉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天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天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慧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慧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法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法眼。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来有佛眼不? ’‘如是,世尊! 如来有佛眼。 ’】 此见不局指眼见,犹言见地耳。 知见皆从理智出,原非异体。 (理谓理体,即本性也。 理智者,性具之智,明其非外来也。 )但约有所表现言,曰见。 约了了于内言,曰知。 故不可强分为二,亦不可定说为一。 又知见互相资,知之者深,其见地自不浅。 然若不破其旧见,亦不能启其新知。 故文中先说见,次说知。 兹先说五眼之名相,再明佛说五眼之旨趣。 肉眼者,即此血肉之躯所具之眼。 盖胜义净根,依肉体而有所照见,名曰肉眼。 此眼所见有限,惟能见障内(对障外言。 )之色。 胜义净根者,清净见性之别名也。 所见有限者,为烦恼所障故也。 天眼,有由业力得者,如欲天以福业得之。 有由定力得者,色天、无色天、皆是定力。 定力者,谓作观想,想障外境。 (障外,对肉眼所见之障内言。 )观想成故,见障外事。 (即肉眼不能见之事。 )名为天眼。 不必定生天也。 即在人间,得此定力,便能有之。 此指专修此定而言。 若生欲天者之天眼,则是由修福业而得。 生色天以上之天眼,或由修他种定而得,则皆为报得也。 凡夫齐此二眼。 若慧眼以上,非修出世法不能有。 慧眼者,以根本智,照见真空之理。 (亦名真谛。 )智即是慧,故名慧眼。 根本智,异名甚多。 如实智、真智、正体智、如理智等等,以其能生起后得智,故名根本智。 二乘圣贤,所见齐此。 得此则天眼亦得,而过于天眼,能见天眼所不能见。 然亦有所限,不及佛之慧眼也。 法眼者,以后得智,照见差别之事。 (即是俗谛。 )亦有种种异名。 如权智、俗智、遍智、如量智等等,以得根本智后,方能得之,故名后得智。 得此智者,不但证真空理,通一切佛法,并通世俗一切法,及通一切众生因因果果,起心动念等差别事相,故名法眼。 然犹不及佛之法眼也。 菩萨所见齐此。 前三种眼,菩萨皆有,自不待言。 惟无佛眼耳。 佛眼者,智无不极,照无不圆。 惟佛有之。 故名佛眼。 古德有颂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能观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照异体还同者,谓但约照见之殊胜,名为佛眼。 实则其体非于前四之外别有也。 故前四约佛边言,虽名肉眼,而见无数世界。 不同凡夫之有所限,只见障内也。 以天眼言,凡夫天眼,只见肉眼所不能见。 二乘天眼,惟见一三千大千世界。 菩萨天眼,虽胜二乘而不及佛。 惟佛之天眼,能见恒河沙数佛土。 以慧眼言,二乘慧眼,惟能照见我空。 地上菩萨慧眼,亦是分证法空。 佛之慧眼,则圆照三空,洞彻真性。 以法眼言,菩萨法眼,所知障未尽,地地之中,各有分限。 惟佛法眼,所知障尽,无法不知,故无生不度也。 由是可知约佛边言,不过名为四眼,表其随感斯应耳。 其实惟一佛眼而已。 故古德曰:前四在佛,总名佛眼也。 佛眼智无不极,照无不圆者。 以俗谛言,河沙世界雨滴点数,悉知悉见。 其他可想矣。 故自无始来穷未来际,遍虚空,尽法界,一切众生,乃至一极微细众生,死此生彼,根性族类,以及起心动念,前因后果,千差万别极微细之事相,无不悉知,无不悉见。 以真谛言,声闻定多慧少,故但照我空,不见佛性。 菩萨慧多定少,虽见佛性,而犹未尽明。 盖证佛性,以慧为因,以定为缘。 因亲缘疏,故定多不及慧多。 然定慧既未均等,故菩萨但分证法空,分见佛性。 唯佛与佛,定慧均等,了了见性,如观掌中庵摩勒果也。 以上释名相竟。 佛说五眼,其旨云何? 盖借五眼以明佛见圆融也。 此科文相最奇,突然而起,陡然而止。 平叙五眼,此外不著一字,意义甚难领会。 必合上科并读之,乃知是令通达佛见。 下文知字,是令开佛知。 所以须判上科为总标也。 举一佛眼,便摄四眼。 今乃一一遍举四眼而问,皆答云有者。 正明不执一见也。 若四眼皆答无,惟佛眼答有。 是独执一佛眼,岂佛之圆见乎! 岂法无我乎! 长老深解义趣,通达无我法,故不如是答也。 约佛边言,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一一殊胜,合此四眼,即是佛眼。 乃复举佛眼而问,亦答云有者。 正明非四眼外,别有佛眼。 非佛眼外,别有四眼。 非一一眼外,别有一一眼。 然随感斯应,亦何妨有一一眼。 盖遍举五眼者,意显不一而一,一而不一。 见见皆圆,无所谓一见非一见也。 然则谓之见而不见,可;谓之不见而见,亦无不可。 亦即谓之不有而有,有而不有也,皆无不可。 此不执一之极致也。 故答辞皆先曰如是,后曰有。 盖明既见一如,则有见皆是矣。 何以故? 见见如故。 问答皆言如来有者,总以明见性圆明,有如圆镜。 胡来胡现,汉来汉现,初无容心。 正所谓不有而有,有而不有也。 譬如分一池为五池,池各现月。 月随池而成五,月无容心也。 一而不一也。 若通五池为一池,则现一月。 月随池而成一,月亦无容心也。 不一而一也。 佛眼五眼,如是如是。 此正显一切法无我之义。 菩萨应开如是见,通达如是无我法也。 云何通达。 惟在不执己见,更不执一见而已。 云何能不执,首当大开圆解,令其见地彻底,则执情自薄。 即复力除习气,离相离念,证得诸法一如,方为究竟耳。 于意云何? 是探其见地如何。 一一答如是如来有,足证长老已于一如之理,通达无碍。 经中凡言于意云何,皆是探询见地之辞也。 凡言若作是念、能作是念否、莫作是念、汝勿谓作是念等等,皆是破其执见,令开圆见也。 (卯)次,明不执异。 【‘须菩提,于意云何? 恒河中所有沙,佛说是沙不? ’‘如是,世尊! 如来说是沙。 ’】 恒河上,流通本有如字,为古本所无。 应从古本。 因有一如字,多认为是说譬喻。 不过藉以引起下文耳,而不知其是说实话。 殊不知佛说此科,合诸上科,乃以明大乘佛法紧要之义,正是佛之圆见。 所谓开佛见者,开此。 以误认故,遂致一齐抹煞。 一字之差,出入悬远,真可叹也。 如是世尊两句,是长老答辞。 河沙微细,有如微尘。 前云: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 则恒河沙,如来亦必说非沙,是名为沙矣。 何以故? 此经遣相,尚云般若非般若,何况乎沙。 今乃不然,如来说是沙者。 若不著相,则见相即见性矣,又何必说不是沙乎,此一义也。 又复下半部正明一切皆是,以遣微细之执。 (即俱生我法二执,)故虽沙之琐琐,亦不说非而但说是,此又一义也。 然而佛说此科,所谓合诸上五眼一科,以明大乘要义者,尚不在此。 须知此科之义,乃显佛眼因洞见一切法差别事相,不坏俗谛。 故世俗既说是沙,如来亦随俗而说沙,以明如来之不执异见也。 长老与佛心心相印,故答曰如是。 既证诸法一如,则何说而不是乎。 故曰如来说是沙也。 如来说是沙者,盖明是沙之言,乃如来说。 即是依如义而说,岂同凡夫说耶? 何以故? 凡夫说是沙,则执以为实。 如来说是沙,乃是即非是,非是而是。 此其所以不执异见,而说是沙耳。 (经中凡说如是,皆含有此义,可静心会之。 ) 此不执一,不执异,两科,含义渊微,须逐层披剥之,以此见不开,执情难遣。 急当参究,令其通达,万不容忽者也。 当知不一不异之义,便是法法皆如,此正佛之所证所得。 前于说法法皆如时,亦已广谈。 既为佛之亲证,即是佛之圆见。 然而佛如是证得,由其在因地时已能开此圆见故也。 开此圆见,乃能虽见而不立见,乃能于一切法不执而无我,乃能如是如是究竟证得之耳。 所以一切菩萨修因时,亦应如是开之。 何以故? 一异不执,是破除我见之慧剑故。 当知我见难除,不外两种理由:(一)见理不明。 (二)自以为是。 初因见理不明而自是,继因自是而见愈不明。 二者盖互相资助,互相增长。 然其病根,则惟一见理不明而已。 自是则由不明而生者也。 其互相助长,盖后起之状。 故欲破我,首当明理。 开佛圆见者,彻明其理之谓也。 先说五眼以明不执一见者,为见理不明者说法也。 继说河沙以明不执异见者,为自以为是者说法也。 见理不明者,非谓其一无见也。 但主一见为高,遂为此一所蔽,则高者不高矣。 有如五眼,自以佛眼最高。 而不知正以四眼一一殊胜,故称佛眼。 此如来所以不执一见,而圆具五眼也,执一者其知之。 自以为是者,非谓其绝不是也。 但欲独伸己是,而不与众见苟同,则是者非是矣。 有如河沙,言性固非,言相何尝不是。 相者即性之相,奚必废相以明性。 此如来所以不执异见,而说是沙也,执异者其知之。 总之,于见有所执者,则有所立。 于是或一或异,不偏于此,即偏于彼。 盖著我之所致也。 今教以一异俱不可执,见将从何安立? 则我亦与俱化矣。 非除我之慧剑乎。 不一不异之义,为般若之纲宗,佛法之要领,可以贯通一切法。 故此经令通达无我法者先通达乎此也。 此句,开之则为八不、十不、十二不、十四不。 如大智度论云:‘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去不来,因缘生法,灭诸戏论。 ’因缘生法,犹言诸法缘生,亦犹言因果。 盖因缘生法者,因缘所生之法也。 法即因生之果也。 故因缘生法,简言之,即是因果。 此言一切法皆是因果。 故一切法皆是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一不异,不去不来。 此所谓八不也。 若不明八不之义,便不明因果。 则所言皆成戏论。 正显八不因果之义,为正论正见也。 缘生之法,正是生灭,何云不生不灭? 不知缘聚则生,缘散则灭,约法相言耳。 见法相之生灭,足证法性本不生灭矣。 不去不来,亦约法性言也。 因因果果,永永不息,故不断。 因而成果,果又为因,故不常。 一切法各有因果,故不一。 一切法不外因果,故不异也。 八不义若专约因果发挥,可成专书。 兹不过略说之耳。 智论又云:‘观一切法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不来不去,不一不异,不常不断,非有无。 ’此言十四不也。 若将非有非无句,作为解释不生不灭等六句之义者,则为十二不。 中论亦说八不曰:‘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能说是因缘,善灭诸戏论。 ’不出即不去之意。 此二论皆龙树菩萨作以明般若者。 嘉祥大师大乘玄论云:‘八不者。 是诸佛之中心,诸圣之行处。 竖贯众经,横通诸论。 ’其中论疏则云:‘是正观之旨归,方等之心骨。 定佛法之偏正,示得失之根原。 迷之,则八万法藏,冥若夜游。 悟之,则十二部经,如对白日。 ’诚以如是句义,正是开人佛知佛见,以除其从来执著之妄想妄计者。 凡佛所说,皆明此义。 所谓第一义也,胜义也,中道也。 此义若未通达,则佛法之宗旨不明,何以圆修圆证? 故曰诸佛中心,诸圣行处,迷之则若夜游,悟之则见白日也。 然龙树实本诸本业璎珞等经,但次第少不同耳。 经曰:‘二谛义者,不一亦不二,不常亦不断,不来亦不去,不生亦不灭。 ’不二者,不异也。 二谛者,真谛谓法性,俗谛谓法相也。 经以八不明二谛,论以八不明缘生,因此义贯一切法故也。 大涅槃经则说十不曰:‘十二因缘,不出不灭,不常不断,非一非二,不来不去,非因非果。 ’不出不灭,即不生不灭。 非一非二,即不一不异。 非因非果,非谓无因果也。 首句云十二因缘,谓十二因缘生法,不外此十不之义。 因缘生法,正明因果也。 盖谓约因果说,说名为因,乃是前因之果。 说名为果,亦是后果之因。 此明因果无穷,不可执谓因定是因,果定是果。 故曰非因非果。 又约性相合言之,约因果法性说,则冥同一味,不能说谁因谁果。 而约因果法相说,则事相分明,因是因,果是果,因必有果,果必有因。 然正分明时,即冥同一味。 何以故? 相不离性故,正冥同一味时,却了了分明。 何以故? 性不离相故。 是之谓非因非果。 盖合首句以明义也,此本经所以说即非,复说是名也。 所以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空有皆不应著。 此中论所以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为中道。 ’盖谓欲知一切法不出因果者,当明即空即假之义。 若不明空即是假,则堕断见,万事皆归断灭,便成拨无因果;若不明假即是空,又堕常见,万事皆若固定,亦成拨无因果。 须知虽说空说假,其实空假不一不异。 明得此义,便为中道。 非空假外,别有中道。 空即法性,真谛也;假即法相,俗谛也。 此中五眼一科,即是明真谛法性。 法性本来如如而皆是,何必执一。 河沙一科,便是明俗谛法相。 法相本来随缘而无定,何必执异乎。 八不、十不、十二不等,但是开合不同耳。 若详开之,可至无量句。 若约之又约,则不一不异,便摄一切。 故此中开佛圆见,但约不一不异明义也。 今再略言八不之义,所以贯通一切经论之理。 当知佛所说法,不外真俗二谛。 俗谛法相,虽变化无常,而为世俗所共见,故谓之俗。 真谛法性,则常恒不变,而为诸法之本体,故谓之真。 佛说二谛,皆用八不之义以说明之。 名为谛者,明其事理确实不虚也。 一切众生,所以轮回生死苦趣无边者,无他,由迷俗谛八不之义故也。 一切声闻乃至权位菩萨,所以有变易生死、无明未尽者,无他。 由迷真谛八不之义故也。 总之,但因于此八不义谛,迷有浅深,悟有高下,故有六道之纷纭,三乘之差别。 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即为令众生了二种生死。 故说种种法以开示之,令得悟入耳。 而种种法,不出真俗二谛八不之义。 故此义贯通一切经论也。 不字有二义:(一)破义,破其著一切相也。 (二)泯义,泯相显性也。 然破有二义,不但破著有并破著空。 泯亦有二义,不但泯相显性,亦复泯性显相而令圆融也。 今试举不生不灭句,说其纲要,且以不一不异句贯通之。 先约俗谛言。 世俗中人,莫不执谓实生实灭。 佛告之,皆非实也。 但由因缘聚合,假现生相。 因缘散时,假现灭相而已。 汝性何尝生灭。 乃但执相而昧性,汝所以有轮回生死之苦也。 此约俗谛显中道。 中道显,则非俗谛而真谛矣。 所以治著有之病也。 再约真谛言。 二乘圣贤,权位菩萨,又执不生不灭。 佛告之曰:不生不灭者,对治凡夫著生灭相耳。 安可去一执,又生一执。 须知性相不二,空有同时。 有即是空,故俗谛之生灭,为假生假灭。 空即是有,故真谛之不生不灭,亦是假不生假不灭也。 汝既见性,正好现相,随缘度生。 且性本不离相,乃但执性而厌相。 汝所以有变易生死之苦也。 此约真谛显中道。 中道显,则为最上乘,一佛乘矣。 所以治著空之病也。 以不一不异贯通之者,俗谛执生灭,则生与灭不一也。 不执而不生不灭,则生与灭不异也。 真谛执不生不灭,则不生不灭与生灭不一也。 不执而性相不二,空有同时,则生灭与不生不灭不异也。 盖既空有同时矣,则不生不灭时,无妨现生灭。 虽现生灭,却是不生不灭。 此之谓不住生死,不住涅槃。 则一异俱不可说。 并不一不异之名而俱泯矣。 由是观之。 可知一切皆不可执,亦毋庸执也。 故八不诸句,为化除执见之妙义。 而不一不异之义,则可以贯通诸句也。 此诸句义,皆是显法法皆如者。 法法皆如,是中道圆融第一义。 故八不诸句,亦是中道圆融第一义。 但法味不同耳。 何以言之。 法法皆如,是圆显。 所谓表诠。 天台华严两宗,依此义而建立者也。 八不诸句义,为般若之纲宗。 则是以遣为显。 所谓遮诠。 三论宗依此义而建立者也。 禅宗亦是宗般若之遣荡者,但不讲教义耳。 须知必先遣荡,方显圆融。 即如本经,必于离相离念之后,方说法法皆如。 佛旨可见矣! 何以故? 执见未遣,岂能圆融? 且著于圆融,亦非圆融也。 起信论所以明不空须自空出也。 建立圆宗而说圆义者,并非不说遣荡之义。 但说遣荡,亦带圆味。 宗遣荡者,如三论宗等,亦非不说圆融之义。 但说圆融,亦带遣荡味。 故其说如快刀利斧,无坚不摧。 读之如冷水浇背,发人深省也。 慨自般若教义,不明于世。 即智度论,三论宗诸书,从来鲜过问者。 故隋唐以来,惟禅门出人最多。 其故可深长思矣。 须知学人若不克从遣荡用功,徒记诵得无数圆义,何能破其情执。 情执不去,又何能达乎圆融。 本经云: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正的的指示般若为入佛之要门,成圣之阶梯也。 此事关系法门之盛衰,关系学人之成败,极其重大。 故不觉一再痛切言之。 三论宗既宗般若。 故学般若者,三论诸书,不可不一究心。 即不能遍读,必须读其一二种,以尝法味。 庶几般若大旨,易于领会。 如大智度论、大乘玄论、中论疏等,最足破人固执,开人悟门者也。 但义既幽深,文复渊奥,惟在熟读静领,以参究之。 虽然,若谓参究上举诸书,便于般若义趣,无不洞了,则又非也。 当知八不诸义,不过般若之纲宗耳。 般若中曲折深微之致,非克从离相离念处,真参实究,何能洞明。 此理又不可不知也。 盖大纲不异,而细微则不一也。 不但此也。 即以前八会、后七会,所说般若,持与本经校,亦复如是。 纲宗大旨,彼此不异。 微妙义味,彼此不一。 所以一部经有一部经的宗旨,有一部经的说法。 岂能一通全通。 当知佛说是佛境界。 所谓诸法实相,惟佛与佛方能究竟,诸大菩萨尚未究竟,何况凡夫。 所以华严会上善财所参五十三位善知识,皆曰我惟知此法门,余则不知,乃是实话,并非谦词。 所以古德如智者、嘉祥、贤首诸位,平生只宏扬数种经论。 盖学力只能如此。 此正古德高处、真处。 后学所当学步者也。 不但三论八不诸句义,只能明般若之纲要。 细微旨趣,仍在学人自领。 即令今有一人,将本经义趣,著书立说,一一宣陈。 然得此一书,不过多一助力而已。 亦仍在学人自领也。 何以故? 此人即令已成菩萨。 而佛之境界,终不能究竟。 即令顿悟同佛,竟能彻底宣扬。 而读其书者障若未去,仍复未能彻底领会。 仍须向离相离念处,真参实究,而后乃能契入耳。 即如此不执一不执异两科所明之义,闻得之后,必须以此法印,向一切法上,微密印证,更须以此法印向自心上印证,向未起心动念处印证。 如此,庶有通达之可期。 若但闻说此两科之义而得明了,只能谓之明了,不能谓之通达。 此理尤不可不知。 通达者,四通八达,毫无障碍之谓。 故若于自心上,于一切法上行之少有障碍,便非通达矣。 下明正知,正是说一榜样,令学人遵照,以不一不异之见地,向心行处及诸法上了知其所以然,以求通达而无我者也。 (寅)次,明正知。 分二:(卯)初,明心行叵得;次,明诸法缘生。 心行者,心之行动,谓起心动念也。 诸法,谓外境也。 约内心外境以明正知,意在使知无境唯识,心外无法之义也。 心外无法,故法法不外一真如。 但众生外为境相所迷,内为心念所扰,不能证得。 此般若所以令离相离念也。 叵得者,不可得也。 性体空寂,本无有念,故曰不可得。 诸法莫非缘会假现生相,本来无生,是之谓当体即空。 是故约心行及诸法言,不一也。 而约叵得及缘生言,不异也。 不一不异,诸法如义也,当如是知也。 如是而知名曰正知者,以其是依无上正等正觉之所证知者而知故也。 知此,则知应离念离相之所以然矣。 离相离念,正所以无我也。 (卯)初,明心行叵得。 分三:(辰)初,喻众明知;次,释明非心;三,结成叵得。 (辰)初,又二:(己)初,引喻;次,悉知。 (己)初,引喻。 【‘须菩提! 于意云何? 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等恒河,是诸恒河所有沙数佛世界如是,宁为多不? ’‘甚多,世尊! ’】 有如是等流通本等上有沙字,古本无之,可省也。 将明正知,而承上圆见中河沙之说以为引端者,意显向下所明之义,非执一异之凡情俗见者所能了知。 必先开其圆见,不执一异,乃能开此正知也。 且以显向下所说当以不一不异之义通之也。 将说众生妄心以及诸法,而必假设譬喻,以沙喻河,复以喻河中之沙为言者。 意显妄心及一切法,层出不穷,牵引愈多,不可胜数也。 且以显妄心法相,如幻如化,莫非假有也。 皆是亲切指点之语。 若视为无关紧要有如赘辞,则孤负经文矣。 启口说一于意云何者,将欲开其正知,故先探试其见地。 其意直贯至不可得。 非仅探问多否。 如者,显其是譬喻之辞也。 一恒河中所有之沙,已无数可计矣。 如是等,指无数沙。 谓设有恒河其数与一恒河中所有之沙相等,犹言无数恒河也。 是诸恒河,指上句无数恒河。 言无数恒河所有之沙。 其数岂有量哉,佛世界,即谓大千世界。 每一大千世界,为一佛教化之区域,故曰佛世界。 如是,指上句无量言,谓无量世界也。 宁为多不,问可算得是多不? 甚多世尊句,长老答辞。 此科但设喻,为下文作引。 盖以无量数之沙比喻世界之多者,皆为藉以显下文众生心多,如来悉知耳。 (己)次,悉知。 【佛告须菩提:‘尔所国土中,所有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悉知。】 经中凡标佛告句,皆郑重之词。 令读经者,郑重向下所言也。 尔所者,如许也,指上文无量言。 无量国土犹言无量世界。 但世界是通名,国土是别名。 今将言众生,故言国土,不言世界。 何以故? 举国土之别名为言者显众生有种种差别也。 所谓十方刹土,所有众生,种种差别是也。 盖谓无论是何族类色身等差别众生,大而天人,小而蝼蚁,其心无不悉知。 上科不但言世界而曰佛世界者,亦含深旨。 当知世界之执持不坏,固由众生业力。 然非仗佛慈悲威神之力,为之摄持。 以众生业力之恶浊,早不知成何不堪之状况矣! 一切众生皆蒙佛恩而不自知。 犹之动植飞潜之得生成,全受日光之赐而不知者同也。 语云:雷霆雨露总天恩。 天之有恩,实由佛之施恩也。 试观诸大乘经所说,梵王,帝释,乃至日月天子,一切诸神,皆在佛前发愿,护持众生。 故知世界之执持,实赖佛恩慈悲威神之力。 总之,此经一字,一句,一名词,一称谓,皆含妙义,不可忽略。 世界国土,已多至无量。 则其中之众生,其数之多,那复可说。 何况众生心乎。 真所谓不可说不可说矣。 何以故? 既是众生心,则念念不停。 即以一众生言,其心之多,那复有数。 况不可说之众生心耶。 故以若干种概括之。 若干种者,言其差别之多,无数可说也。 上科由一恒河,而说其中无数之沙,由无数沙,而说为无数恒河,由无数恒河,而说其中无量之沙,复由无量沙,而说为无量世界。 此科又由无量世界,而说其中不可说之众生,然后由不可说众生,而说其不可说不可说之心。 所以如是层递以说之者,既以显不一之义,以跌起下文之不异。 且以引起如来悉知耳。 以至不一之事而悉知之者,岂差别之知见所能悉知哉,世尊盖以如义知之耳。 故曰如来悉知。 此义与下如来说相应,总以示菩萨应如是知也。 如来悉知其为何? 下科何以故下,正明其义。 众生之心究如何,再下科所以者何下,正明其义。 (辰)次,释明非心。 【‘何以故? 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诸心,指上科若干种心言。 非心句,约性言,暗指非真心,真心即性也。 是名句,约相言,谓如是之心,特假名为心耳,暗指其是妄心。 妄心即下文迁流心。 迁流便有相,故曰是名。 名者名相也。 此处不宜将真妄点破,只可浑含说。 因是妄非真,下科方说出所以然。 此处说破,下科便成赘文。 何以故? 自问也。 问:众生若干种心,如来何故悉知耶? 如来说下,自答也。 答谓:虽曰若干种,而如来知其实可概括为一种,曰:皆是非心,但为假名之心耳。 看经文表面,似但说明如来能悉知,并未说出何故悉知者然。 实则悉知之故,已影在其中。 其故何在? 在如来二字。 盖如来者,诸法如义。 如者,真如也。 真如者,同体之性也。 已证同体之性,便成大圆镜智。 所以一切众生起心动念,佛心镜中,了了分明。 且佛心无念,故知动念者,皆为非心。 此悉知之故也。 上科曰如来悉知,此科曰如来说,正明其依如义而知,依如义而说也。 昔唐代宗时,西方来一比丘,众称之曰大耳三藏。 自言有他心通。 代宗请南阳忠国师(禅宗大德。 )试之。 坐少顷。 师问:老僧今在何处? 答曰:在西川看竞渡。 少顷,师又问。 答曰:在天津桥上看弄猢狲。 师寂然少顷,再问,即不知矣。 师呵曰:他心通在甚么处! 他心通者,知他人心中之事也。 忠国师先故起念,忽在西川,忽在桥上,以试之。 迨后寂然,是不起念。 念既不起,遂无从知。 以此事为证,如来悉知,更何待言。 须知凡夫心念,虽鬼神亦知之。 所谓机心才动,早被神知。 若微细念,则惟菩萨罗汉能知。 佛则无不悉知也。 忠国师呵斥之语,不解意者,以为不信他心通。 非也。 呵斥之意,不出二种。 当知神通不可执,执之,轻则卖弄生害,重则著魔发狂。 此以理言也。 忠国师弟子甚众,代宗亦其弟子。 矜奇好异,人之恒情。 倘大众看重此等事,既足为修行之障,且恐为法门之害。 此以事言也。 此大耳三藏,通必不高。 若其高也,起微细念亦能知。 即不起念亦能知其未起念也。 何致忠国师寂然,便惶然不知所云。 通既不高,而在众中,自言得通,迹近卖弄,显违佛敕。 (佛令弟子,非遇不得已,不许显神通。 )国师斥之者,意在于此。 当知三明六通,是学佛人本分事。 但修行时,不宜注重此事,恐走入魔道。 无明尽时,神通自得。 得之之后,亦不宜辄与人知。 恐为捏怪者所借口,后患甚多也。 上来由沙、而河、而沙、而世界、而国土、而众生,事相种种不一,而归结之于众生心。 非但示心外无法已也。 盖说河,所以喻心念之流动。 说沙,所以喻心念之繁密。 说沙为河,喻心念从微而著。 说河之沙,喻心念由总而别。 由河沙而说到世界国土众生,喻众生心念既流转不停,(如河。 )复胶固不化,(如土。 )既细琐无比,(如沙。 )复驰骛无极,(如世界。 )有任运而起者,(如河沙等。 )有施设有成者,(如国等,)有源流,有本末,有通,(如世界。 )有别,(如国。 )有别中之别。 (如众生。 )所以言若干种心也。 如上所说,凡有两重不一不异。 外而山河大地,内而五蕴色身,其事相至不一矣;而为众生心所现物,则不异也。 又复众生心念多至若干种,不一也;而皆为非心,则又不异。 此皆发觉者所应了知。 然此两重不一不异,尚不过为下文作引案耳。 总而言之。 不一不异诸句义,既显法法皆如,即是显无有定法。 令行人当于一切法上,活看活用,不生拘执。 故佛时而说一,以显其不异;时而说异,以显其不一;时而一异俱说,显其虽不一而不异,虽不异而不一。 时而一异皆非,显其并不一不异亦不可说也。 无非为遣情执。 遣之又遣,功行至于俱不可说,则证诸法一如矣。 其说有无诸句,皆是此义。 总以明处处不可著,以治众生处处著之病而已。 无论世出世法,皆应依此观,依此义行。 (辰)三,结成叵得。 【‘所以者何? 须菩提!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 叵得,即不可得。 过去心三句,唐慧净法师注中初句过去,次句未来,三句现在。 无著菩萨论亦然。 次序虽异,大旨无关。 此科说明非心之所以然也。 过去、现在、未来,名为三际。 际者,边际,界限之意。 过去非现在非未来,现在非过去未来,未来非现在非过去,各有边际,故曰三际。 心念既有三际,故谓之迁流。 迁流者,言其心如水之前浪后浪,相推而前,迁移流动而不息也。 此即色受想行识之行。 行者,行动,迁流之意也。 盖因其心念,刹那不停,故曰迁流。 因其迁流,故有过去、现在、未来。 然而过去则已去,现在又不住,未来尚未来,故皆不可得。 克实言之,只有过去、未来,并无现在。 盖刹那刹那而过去矣,那有可得。 不可得者,明其当下即空也。 若夫真心,则常住不动,绝非迁流。 但因众生无始来今,未曾离念。 念是生灭之物,故成迁流。 故为非心。 言非常住之真心也。 生灭心是妄非真者,以真心本不生灭故也。 既生灭之不停,那有实物,故曰是名为心也。 上科明圆见,是令不明理而自是者,明了无是非是。 尚是说不可执之当然。 此明正知中,则明不可执之所以然矣。 故曰所以者何。 即如此科之意,盖谓,汝于一切法取执者,在汝意中,必自以为我能取。 不知即此能取之一念,三际迁流,当下即空。 念尚不可得,尚何能取之有乎。 三言不可得,真乃锥心之语,直令我见无安立处。 楞严经曰:‘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生死相续,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净明体。 用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轮转。 ’当知众生从无始来,认妄为真,遂致生死轮转者。 因一切唯心造,性净明体。 轮转之苦,实由其心生灭轮转故耳。 盖一言及相,必有生灭。 重在心不随相而动,(动,即行也,所谓迁流也。 )便除一切苦矣。 所谓了生死出轮回者,心了耳,心出耳。 故修行第一步,便当明了此理,辨清孰为真,孰为妄。 其实极易辨别。 浅言之。 分别执著者,妄也;不分别执著者,真也。 深言之。 真心无念,起念即妄。 (由行缘识,故起念为分别执著之根。 )所谓修证者无他,除妄是已。 妄云何除? 离念是已。 离念则分别执著自无,真心自见,生死自了。 离一分,见一分。 离得究竟,见亦究竟矣。 一切众生,所以认妄为真者,由于不知其是不可得。 何故不知? 由于心粗,不辨其是生住异灭,刹那相续。 若知其是刹那相续,则知是迁流而不可得者矣。 既不可得,执之何为? 且自以为能执,而实无可执。 徒增业力而已,真愚痴可怜也。 此理惟佛知之说之,而为修行人所急宜觉悟者。 故明正知中,首先便言此事。 以其为成凡成圣之关键故也。 由是观之。 本经虽离相离念并说,实归重在离念。 不过以离相为离念之方便耳。 迨至念离,则见相即见性。 尽管随缘现相,广度众生,毫无障碍矣。 何以故? 心念既离,其于相也,不离自离故。 此科之义,一深无底。 上说不可得,是约妄心明义。 殊不知佛说此科最大宗旨尚不在此。 宗旨云何? 在令学人,即妄证真,顿契无生也。 何以言之? 三际迁流之心,所谓无明缘行也。 无明者,不觉也。 一切众生,初不觉知念念迁流,故随而分别执著。 分别,便成第六识。 执著,便成第七识。 则行缘识矣。 此中言如来知者,令学人当如是知也。 知者,觉也。 且告之曰:迁流之心,当下即空,实不可得。 正是令学人速觉,当直下向不可得处观照契入。 则湛湛寂寂,当下便是常住真心。 正所谓狂心不歇,歇即菩提矣。 故此科之义,是明至圆极顿,直指向上之法门也。 昔二祖问初祖安心法。 祖曰:将心来与汝安。 曰:觅心了不可得。 祖曰:吾与汝安心竟。 正与此中所说,同一法味。 当如是知,勿负佛恩也。 故上科皆为非心是名为心句义,亦可兼明真心。 盖真心无名无相,唯一空寂。 说为真心,亦非心也,但假名耳。 古德所以云:说似一物即不中也。 由是观之。 此科亦具两重不一不异。 过去心、现在心、未来心,是为不一;皆不可得,是为不异。 又复迁流心与常住心,不一也;知其不可得而当下空寂,则不异矣。 合之上科所说,共为四重。 当知佛之委曲说此四重者,开示修观之方便也。 方便云何? 先观河沙等器界根身诸法之不一,而销归于众生同具而无异之心。 既而进观心念有若干种之不一,而销归于诸心所不异之皆非是名。 更观心之所以皆非者,由有三际迁流之不一也,则销归于三际不异之不可得。 当知不异者,如义也。 步步由不一观不异,则步步趋向真如矣。 即复深观迁流心常住心,虽曰不一,不过性相之异耳。 则离相会性,而销归于本无可得之大空,尚复何异之有。 则寂寂明明,明明寂寂,一念不生矣。 一念不生,而实相生矣。 岂非一超直入之修功哉,妙极妙极。 今为诸君一一拈出。 若能依此义以修观行,一日千里,尚何待言。 当知四重之义,重重深入。 而步步由不一入不异。 即是步步除分别执著,亦即步步无我。 迨至一念不生。 人我法我,尚复何存乎。 真无我之妙法也。 菩萨不向此中通达,便向何处通达? 此一大科,为开佛正知,是令开佛之正觉也。 故闻如是教,便应如是开。 如是开,便是如是觉。 如是觉,便能如是证矣。 圆顿大法,孰过于此。 下诸法缘生一大科,亦复如是开之觉之。 而一是向心行上开觉,一是向诸法上开觉。 双方并进,则心境皆亡,我法俱空矣。 正所谓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而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矣。 教下名言甚多,无此直捷了当。 宗下棒喝交驰,无此彰显明白。 愿与诸君共勉之。 (卯)次,明诸法缘生。 分二:(辰)初,约福报明无性;次,约法施明体空。 此一大科标题,含义甚多。 先当一一说明,入文方易领会。 上心行一科,是约内心明义。 此诸法一科,是约外境明义。 外境之事相甚多,故曰诸法。 诸法多不胜数,将从何处说起。 今约福报及法施明义,则可以赅摄一切法矣。 盖福报之义明,非福报之事,便可例知。 布施即摄六度,六度即摄万行。 而布施中则以法施为最。 若法施之义明,所有六度万行,皆可例知也。 法施是善行,善行之义明,非善行之事,亦可例知也。 至于缘生二字,当分条以说之。 顷言含义甚多,指此言也。 (一)内典中因缘二字,有时分说,有时合说。 分说者,因是因,缘是缘,不容混也;合说者,说因即摄缘,说缘即摄因。 盖亲因谓之因,疏因即是缘,故可合说。 此缘生一言,乃合说者,所谓因缘生法是也。 因缘生法者,谓一切法之生,不外因缘,从无无端而起者也。 故法即因缘所生之果。 因缘生法,无异言一切法不外因果。 而福德及具足身相,是约果报明义。 法施,是约因行明义。 既一切法不外因果,故摄一切法尽。 (二)诸法缘生者,谓一切法本来无生。 但由因缘聚会,假现生相耳。 此意,盖明诸法是假相而非真性。 以性乃本具,万古常恒。 非由因缘聚会而生者也。 故标题曰无性。 言其但有相而无性也。 当知佛书所言性,皆指心体之性言。 与俗书所谓物性性格等说,绝不相侔。 而一切法既皆为假现之相。 可知一切法之当体,如幻如化,如空中花,如水中月,绝非实物矣。 故标题曰体空。 此体字指当体言,犹俗语所谓本身,非谓性体也。 是故缘生之义,即显其有相无性,当体是空耳。 福德及具足身相,显无性义便;法施,显体空义便。 故分配言之。 由是可知,说缘生,无异说不可得。 而说不可得,亦无异说缘生。 何以故? 心之行动,亦缘生法故。 所谓无明缘行是也。 夫众生处处执著,一言执著,便有能、所。 就能执一面言,无非妄念;就所执一面言,便是诸法。 今告之曰:汝以为有能执者耶? 心行叵得,能执之意,当下即空也。 又告之曰:汝以为有所执者耶? 诸法缘生,所执之法,亦复当体是空也。 如此开示,正是将众生执见,从根本上推勫。 若发觉者,通达此理,我见可冰销矣。 何以故? 我见之起,起于执实,既认妄念为真心,又以诸法为实有,遂致我见不能遣除。 故欲遣我执,最妙观空。 佛称医王,又称空王,即谓能医众生执实之病耳。 (三)缘生与不可得,皆明即空之义。 如上所说,固已。 然而大旨虽不异,而含义之广狭则不一。 盖不可得之义,但明即空。 缘生之义,既明即空,兼明即假。 妄念为成凡之由,将欲了生死,证圣果,必须断念。 故只宜说不可得,不宜说缘生。 诸法固不应取著,亦不应断灭。 故只宜说缘生,不宜说不可得。 何谓即空即假? 当知一切法,只是缘生,本来是空。 此所以言即非也;然而既已缘生,不无假有,此所以言是名也。 故法与非法,皆不应取也。 且以一切法虽体空而缘生,乃是即假之空。 所以虽绝非真实,而事相俨然。 此众生所以难出迷途也。 以一切法正缘生却体空,乃是即空之假。 所以虽事相俨然,而绝非真实。 此行人所以亟应觉悟也。 云何觉悟? 空有不著是已。 云何而能不著? 要在离相离念。 必离相离念,乃能随缘不变,不变随缘耳。 (四)前言心行及诸法两科,是开示一超直入之修功。 然其中亦有虽不异而不一者,不可不辨。 盖直向心行不可得处契入,是契入空寂之性体;若直向诸法缘生处契入,则是契入如实空如实不空之体相用。 亦即契入寂照同时之性德者也。 然而得体方能起用,不空须自空出。 若不离念,寂且未能,遑论乎照。 故学人于行门,必须空有不著。 而于观门,则须一空到底。 此理不可不知也。 总之,心行叵得,应离念也。 诸法缘生,应离空有二边相也。 前不云乎? 离念为离相之究竟,离相乃离念之方便。 故用功当以离念为主。 若离时,空有二边相,不必说离而自圆离矣。 虽然,诸法缘生,即空即假之义,离念者,亦不可不通达之,以为补助。 当知心性本空有同时。 故唯心所现之诸法,亦无不空有同时。 今观诸法缘生即空即有,即无异观心性之即空即有也。 若但知离念,而不知修此观。 恐堕偏空,而不能达到寂即照,照即寂也。 故于说心行叵得之后,复说诸法缘生。 此理更不可不知也。 是乃佛之正知,当如是开之也。 (五)上说性与诸法空有同时之不异。 然其中亦有不一者,不可不辨也。 盖真心不但真空,且是真有。 真空者,离名绝相故;真有者,常恒不变故。 彼一切缘生法不然,本无是物,但现假相而已,乃是真空假有者也。 (克实论之。 尚不足言真空,只可谓之假空。 因诸法之空,是由假有形成者耳。 既非实物,空有俱说不上。 兹姑随顺古义,说为真空假有。 )因其本空,故说假有。 因其假有,故知本空。 为欲明其空有是相待相形而成,故曰空有同时耳。 不似真心,离名绝相之空,常恒不变之有,皆是绝待。 其同时并具,初非由于相待相形而成者也。 故谓之真。 故能为一切法之体。 又复真心既万古常恒,故曰本不生。 若一切法亦名本不生者,乃因假现生相,形成为本来不生耳。 实则本无是物,无所谓不生也。 故本不生之名虽不异。 而一真一假,亦复不一。 或曰:心外无法,心生则种种法生。 此心盖指妄心而言。 然则佛菩萨既无妄念,而能现种种境相,不知何由而成? 答:佛菩萨实无有念。 种种境相,亦实由心而现。 此则由于因地发大悲愿随缘度众。 故证果后,虽不起念,而藉夙昔悲愿熏习之力,便能随机感缘,现诸境相。 此义散见诸经论,及大乘止观。 故修因时,必须悲愿具足,深观诸法缘生之义,使熏习成种,乃能于大定中随缘示现耳。 上说诸义,皆行人所应了知。 不然,必疑证果后何以念犹未净。 或疑无念则无所现。 或疑真心与诸法同一即空即有,同一本不生,何以为诸法之体耶? 兹姑乘便一言之。 (六)开经以来所说诸义,得此心行叵得,诸法缘生两科,乃洞明其所以然。 盖说三空,说一切皆非,等等句义者,以心行不可得故也;说二边不著,说一切皆是,等等句义者,以诸法缘生故也。 故此开佛知见一大科,实为全经最要部份。 前后所说,无非开佛知见。 信者信此,解者解此,修者修此,证者证此。 合信解行证,方将开字功夫做了。 信是初开,而解、而行、而证,乃究竟开也。 发布时间:2023-07-11 09:18:22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6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