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内容: 金刚经讲义 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金刚经讲义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江味农居士著 (己)初,明无法可说。 分二:(午)初,对机则说;次,本无可说。 (午)初,又二:(未)初,示说法无念;次,释有念即执。 (未)初,示说法无念。 【‘须菩提! 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此下数科,理趣幽深。 言其深而且隐,不易见得。 且正面是明如来说法之义,而骨里却是教菩萨应如何离念。 所谓言在此而意在彼也。 兹先将正面之义,分层说明。 再说其言中之旨。 上一念字,约如来边说。 观文可知。 莫作是念之念,则是约长老边说。 谓汝不应作是念也。 此念字,蹑上文谓字来。 谓者,言说也。 作是言,由于作是念。 故以莫作是念诫之。 作是言念,其过何在? 在作念、我当四字也。 而作是言念。 便是谤佛。 故诫以莫作如是言念。 此何理耶? 下文何以故下,正明其故。 当于下文详之。 (未)次,释有念即执。 【‘何以故? 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 不能解我所说故。】 何以故者,问何故不应作是言念。 有所说法者,谓心中存有所说之法,即作念我当之意。 一说此言,其罪甚大,必堕无间。 何以故? 即为谤佛故。 此所以不应作是念,作是言也。 何以即为谤佛耶? 经文似未明言,其实已暗示在如来二字之中矣。 圆证本性,方称如来。 空寂性中,那得有念? 那复有我? 凡作念我当如何如何,惟妄想未寂,我执未空之凡夫则然。 乃谓如来如是,是视如来同凡夫矣,非谤而何? 当知说法是报化佛,并非法身如来。 然必证得法身,方成报化身。 故报化身与法身,虽不一而不异。 故法身无念无说,报化身虽有说而实无念。 经文特举如来为言者,意在显此。 以示切不可疑佛有说法之念。 一有此疑,无异疑佛性不空寂,未证法身矣。 亦即无异谓并未成佛矣。 故曰即为谤佛也。 又复佛之说法,无非对机。 机者,机缘。 对机之言,正明说法亦是缘生。 缘生体空,故法本无法。 如来已证体空,故说即无说。 岂得谓有所说法耶? 佛何以能不起念随缘说法? 前所谓修因时悲愿熏习之力,是也。 此理,十卷金光明经,说之最为详明。 不可不知。 兹引而说之。 经曰:‘佛无是念,我今演说十二分教,利益有情。 ’十二分教,谓三藏。 详开三藏为十二部分也。 此言佛说经律论三藏,利益众生。 初不作念我当如是也。 经又曰:‘然由往昔慈善根力,于彼有情,随其根性、意乐、胜解,不起分别,任运济度,示教利喜,尽未来际,无有穷尽。 ’此言,虽不起念我当说法度众。 然能随彼众生根性、意之所乐、所解者而说之。 且虽如是善应机缘,尽未来际,开示教化,利益一切,皆令欢喜,说法无尽。 然亦并无分别机缘之念。 乃是不起分别而自然合度。 所谓任运是也。 何故能如此耶? 由于往昔在因地时,悲愿具足,深观缘生,熏习成种(善根也。 )之力使然耳。 然修因时,一面观缘生之假有,一面复应观本具之真空。 (本经开正知中,先说心行叵得,即是令观真空。 次说诸法缘生,乃是令观假有。 )若不证得真空之性,虽悲愿具足,深观缘生,亦不能随缘现起也。 故经又曰:‘依法如如,依如如智,能于自他利益之事,而得自在成就。 依法如如,依如如智,而说种种佛法,乃至声闻法。 ’此言证性而后二智成就。 依此二智,一切自他两利之事,皆得自在成就。 不但能自在说种种法而已。 不必起念分别自然而成,是为自在。 法如如者,法谓法性,如谓真如,次如字谓一如也。 盖言与法性真如而一如。 此根本智之异名也。 如如智者,初如字一如也,次如字谓真如,智谓根本智。 盖言与真如根本智一如。 即后得智之异名也。 根本智即是性体,后得智乃为性用。 得体而后起用,故他经译为后得智。 对后得而明根本,故亦名之曰智。 其实只是性体。 故本经译为法如如而不曰智。 各有取义,皆无不可。 盖根本智言其照真,后得智言其照俗。 照真则惟一空寂之性光,不谓之智可也。 然既性光朗照,谓之曰智,亦何不可。 照俗则鉴别千差万别之事相,称之曰智固宜。 然虽曰鉴别,并非起念分别也。 故曰如如智耳。 经又以喻显其理曰:‘譬如无量无边水镜,依于光故,空影得现种种异相,空者即是无相。 ’水镜皆喻性。 水喻清净。 镜喻圆满。 无量无边,喻性之遍虚空周法界也。 光喻二智,智乃光明义故。 空喻性体空寂。 影喻妄念。 异相喻差别事相。 无相喻无念。 空者即是无相句,正明空影之义。 且明虽现种种相,其中仍然无相,故谓之空。 总谓水镜无尘而发光。 依于此光,故能于空无尘中现种种相。 佛性亦然,无念空寂,则智光圆遍。 依此智光,故空寂无念中,而得种种之事自在成就。 可见自在成就,正由无念空寂而现智光。 今谓如来作念我当说法,便同凡夫,岂是如来。 既不空寂,又岂能说法自在,正所谓以轮回见,测圆觉海,无有是处。 当知说法如谷响,谓如空谷传声,有感斯应,初无容心也。 又如桴鼓之相应,大扣大鸣,小扣小鸣,适如其分,自然而然者也。 佛之说法,如是如是。 此所以不应作此言念也。 然则何故作此言念乎。 世尊推原其故曰:无他,不能解我所说故耳。 或曰:前来世尊曾以如来有所说法不为问。 长老明明答曰:如来无所说矣。 何以此中,规诫长老不应作如来有所说法之言念。 且曰不解所说。 不知所不解者果何说耶? 当知长老是当机,对长老言,意在规诫大众耳。 观初曰汝勿谓,继曰若人言,何尝克指长老乎。 所谓不解者,若约本经言,盖防闻前来无有定法如来可说,及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诸说,未能圆解。 则于如来无所说之言,势必错会。 其他诸说,亦必不能贯通矣。 将谓菩萨尚应利众行施,何况乎佛。 佛之出世,原为说法利生者也。 且今正炽然说此金刚般若。 则如来无所说之言,盖谓说了便休,不留一丝痕迹之意。 前不云乎? 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可知但无定法可说耳。 岂一无所说。 说了,无所说耳。 正说时,岂能无所说。 有所说法,虽非无念。 然他念皆可离,说法之念若离,何以度众生耶? 不度众生,又何以称佛耶? 此其所以公然言曰: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 而不知其为谤佛也。 凡夫见解,往往如此。 殊不知正与佛法相反。 由此可见,解之关系大矣哉。 因不解故,邪知邪见,既怀疑念而自误矣。 又作此言,以破坏他人信心。 误法误人,所以谤佛,罪至堕无间也。 何以知其不解者在此。 观下文所说,正是对其不解处,痛下针砭,令其开解者,故知之也。 (午)次,本无可说。 【‘须菩提! 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 无法可说,意显本无可说也。 何以本无可说? 以本来无法故。 既本无法,那有可说。 故曰无法可说也。 何以故? 一切法莫非缘生故。 前云无有定法如来可说,正明其本来无法,但由缘会,假现幻相,故无有定。 乃不知向缘生上彻底了解,生出种种误会,谬矣。 法是缘生,说亦缘生,说法者亦是缘生。 既曰缘生,非无法也,非无说也,非无说法者也。 然而缘生无性,当体是空。 故虽俨然有说法者,正当炽然而说,显然有法之时,即复了不可得。 此之谓无所说。 言其说即无说也。 若以为有所说,是不知其为缘生,而执以为实矣。 解得缘生之义,便知法本无法,故说即无说。 即说法者亦是即空即假,即假即空。 决不致妄作言念,罪同谤佛。 凡夫所以妄作言念者,其根本错误,无非以为既有说法者,必有所说法。 若无所说法,便无说法者。 如来应世,原为说法度众,非明明有说法者乎。 故妄曰如来有所说法。 是全不解三身之义,误认法身说法矣。 (法身无说,报化身方有说。 )即复以为既然说法,必有说法念。 若无说法念,何以说法。 故妄言曰:如来作念,我当有所说法。 是又全不解因无念空寂,方能说法之义也。 故文中不但曰无法可说,而曰说法者无法可说。 两句合言之,正所以破其凡情。 何以故? 既是说法者无法可说,其不能执为说法者明矣。 尚且无法可说,那有说法之念乎。 然而明明有说法者,明明有法可说,何耶? 殊不知是名说法耳。 名者,假名也。 当知因是假名说法。 所以虽名说法者,无妨无法可说。 虽无法可说,无妨名为说法者。 又复当知假名说法者,所以无法可说。 正因无法可说,乃有说法及说法者之假名。 (因空无念,乃成二智,能说种种佛法。 如前所引金光明经。 )若解得此义,疑念妄言,可不作矣。 谤佛之罪,亦可免矣。 前云:本经是名句,皆当作假名会。 不可坐实。 观上来是名为心句,当可洞然。 而此处是名说法句,更足证明。 盖若坐实说之曰:此之谓说法。 则是有所说法矣。 一句如是,句句皆然。 断不能坐实说煞也。 以上正面之义已竟。 当知此开佛知见一大科,皆是说以令发觉者通达其理而除我见者。 故此中莫作是念之言,是规诫菩萨不应起念。 勿谓如来作念我当云云,是明说法尚不应有念,何况其他。 且令观照真如之性,本无有念。 即复观照诸法如义,空有圆融也。 曰即为谤佛不解所说者,是明苟或起念,便违佛旨。 苟谓佛有所说之法,岂非法性未净。 总之,不一不异之义未明。 虽闻佛法,必难领解。 势必执有疑空,执空疑有。 误法误人,造罪不知。 故学佛第一要事,在于见圆知正。 所谓开解是也。 故复开示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之义,令其领会通达。 若知得佛所说法,法本无法。 则知一切法莫不如是。 知得法,与言说,及说法者,皆是缘生,即空即假,即假即空,有名无实。 则知一切世出世法,一切言说,一切学法者,莫不如是。 既说法者无法可说,则学法者当然无法可执。 既说法无念,则学法者,便当观照诸法缘生体空,会归一如。 观力渐渐深,分别执著便渐渐薄,我见便渐渐除,念亦渐渐离矣。 所谓通达无我法者,如是如是。 菩萨应如是知也。 此初明无法可说之旨趣也。 此下说明(己)次明闻者性空一科加入之意。 此科经文,本为罗什大师译本所无。 乃后人据魏译加入者。 最初加入为唐时窥基师,然众未景从也。 其一唱众和,遂成定本,则自南唐道颙师石刻始。 或曰:唐穆宗长庆二年奉敕所加者,非也。 柳公权书写此经,在长庆四年,柳为朝臣,既先两年敕加,何柳书中无之。 宋长水刊定记云:今见近本有此一段。 此语足为南唐始加之证。 宋初距南唐时近,故曰近本也。 加入何意? 以无著论,弥勒颂,皆有此义故。 然谓秦译漏脱三轮体空之义,似未尽然。 盖前文已有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则非众生一段。 秦译或以诸相非相中摄有能施所施之相,合之众生非众生,足显三轮体空矣。 故此处略去众生一段,别显能所双亡之义耳。 盖上言说法者无法可说,是明能说者空;下言无法可得,是明所说者空。 修功至极处,必应能所皆空,方能性光独耀,迥脱根尘。 此义即心经所说无智亦无得也。 秦译盖有意略去,以显进修之极功,决非脱漏。 秦译字字不苟,何独于此义漏之。 虽然,有此一科,义更圆满。 秦译略去,不免千密一疏。 故此番校本,一切皆依唐人写经。 独于此科,依道颙石刻者,意在于此。 兹当详说其应加之故。 清初达天师作新眼疏,分经文为信解行证四大科者,以经文明明具有此义故也。 如生信科中,长者郑重请问,颇有众生生实信不。 佛亦郑重答曰: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 而科尾复结之曰:佛及无上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言从此经出者,指示学人当从此经入也。 信为入道之门,故于本科之末,结显此意。 开解一科,广谈果行以明因心。 长老自陈深解义趣。 正示人当如是深解也。 佛复详为印阐而结之曰:当知经义果报,皆不可思议。 当知者,当解也。 所以结深解之义也。 此进修一科,先明发心无法。 继令开佛知见。 而佛见,则是不执一异。 佛知,则是三际心不可得,一切法本无生。 而归结处复明言曰: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且曰:善法即非善法。 其指示学人应通达内心外境,即有即空,不执一异,无我无法,以为唯一之修功。 意更显明。 盖必修无我无法之因,方证平等法界之果也。 故第四大科中,明言于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 成忍者,所谓证也。 其余所说,皆是平等法界诸法空相之义,则皆成证之义也。 信、解、行、证,经文经义明明白白,现现成成。 新眼疏独见及此,为从来注家所未有。 其疏名曰新眼,诚不诬也。 故此次科判依之,但加标约心明无住,约境明无住,两总目,提挈纲领。 俾前后两半部明义不同之处,一目了然。 当知华严经,是以信、解、行、证,显示圆融无碍之入道次第。 彼经为佛初成道时,加被诸大菩萨,共说如来自证境界。 其境界正是诸法一如,一切皆是。 (不自说者,显示法身无说也。 )此金刚般若,是为不断佛种而说。 故一依华严信、解、行、证,入道次第说之。 俾闻者亦依此圆融次第而入道。 以示衣钵相传,灯灯无尽之意。 新眼疏将此眼目标出,此其所以妙也。 夫信、解、行、证,为入道之阶,固已。 然信字尤要,成始成终,唯一信心而已。 岂止信为入道之门已哉。 华严经曰:‘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 ’一切善根,赖其长养。 故事事法法不能离却信字。 即如本经,明明曰:信心清净则生实相。 足见一个信字,贯彻到底。 是故佛既开示如何而信、如何而解、如何而修、如何而证。 闻者便当一一生信仰心,亦如是信、亦如是解、亦如是修、亦如是证。 不然,便如数他家宝,自无半钱分也。 试观生信科中,既说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以答长老之问矣。 复曰:一念生净信者,得无量福德。 此正鼓舞闻能生信心之说者,便当起信以持戒修福。 庶几能生实信净信耳。 开解文中,于深解义趣后,说信尤多。 如曰:信心清净则生实相,信解受持第一希有,信心不逆其福胜彼,心则狂乱狐疑不信。 如是反覆言之者,皆以显示深解之要也。 亦即所以点醒学人,当于开解科中所明之义,生起信心,亦求开如是之深解也。 开解即是明理。 理明而后信真修实,乃有证入之可期。 否则盲信盲修,枉用功夫矣。 所以此科说信最多。 第四成证文中,亦有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之言,以示如来平等法界,本非凡夫意想所及。 断不能用凡情测度。 惟当笃信,方能随顺得入耳。 由是观之,信解证三大科中,既皆特特标显信字,以为眼目。 进修一科,不应独缺。 乃秦译独于此科无一信字。 故应引魏译此科之言信者,(魏译除此科外。 亦别无信字。 )补入秦译,以作点醒学人之眼目。 使知凡此科开示之进修法门,皆当深信,依之而行。 不但此也。 前文诸相非相,众生非众生,虽足显三轮体空。 然此中兼言是名,既显即空,复显即假。 义更完备。 故虽有前文,亦不嫌复。 盖前文但言即非者,所以明布施应不住相。 此文兼言是名者,所以明法施与众生,皆缘生法。 即空即假,应不住相而施。 即假即空,应施而不住相。 故不复也。 又复诸法缘生之义,如但有福德胜报两科,而不约布施明义。 是只有约果之说,而无约因之说。 义亦少有未足。 且约三轮体空明义,便摄有能所双亡义在。 盖能施人,与所施法,固为能所对待。 而法施之人,与闻法之众生,亦为能所对待。 故说三轮体空,与能所双亡之义,初不相妨。 若但明能所双亡,却不摄三轮体空也。 故于此科,独不依原本而加入之者,意在于此。 (己)次,明闻者性空。 分三:(午)初,请问;次,遣执;三,释成。 (午)初,请问。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 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 尔时,谓说前科甫竟之时。 慧命,即长老之异译。 唐时则译作具寿,名不同而义同也,皆年高德劭之称。 秦译喜用旧有名词,故译为长老。 唐译喜新造,称为具寿。 以表生命、慧命,两皆具足之意。 魏译则作慧命,此名似但说一边。 然谓慧指法身,命兼生命说,亦无不可。 颇有者,意中恐难多有也。 长老意谓,现在许有。 未来众生,去佛愈远,业深障重,未必多有。 故曰于未来世。 是法,浑括上说无法发心,乃至无法可说言。 意谓发心修行,必须依法。 今云无法,且云说法者无法可说。 然如是种种之说,莫非法也。 末世众生闻之,深恐狐疑。 故问曰: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当知如上所说,皆是于法不执,精修无我之妙法。 长老问意,正是指示学人,应信此妙法,修无我行耳。 (午)次,遣执。 【佛言:‘须菩提! 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彼字,即指闻法之众生。 非众生,约性言。 非不众生,约相言。 意谓言其非众生耶,然而非不众生也。 言其非不众生耶,然而非众生也。 正显即空即假,即假即空,一切众生皆是缘生之义。 (午)三,释成。 【‘何以故? 须菩提! 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 此科释明上言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之故也。 众生众生重言之者,承上非众生非不众生说也。 如来说,谓约性说。 名,谓名相,意谓:顷言非众生非不众生者,盖约性而说,本具佛性,非众生也,故曰彼非众生;但约名相,则是众生耳,故曰彼非不众生。 此科合之上科,语极圆妙,义极深至,兹分三重说之。 (一)长老是问众生闻如是法能否生信? 而答语专就众生说,于生信一层,不置一辞。 岂不所答非所问乎? 其实不然。 问意已圆满答覆矣。 盖不答之答也。 何以言之? 长老虑众生于是深法未能生信者,由于认众生为众生,故不免为之耽心。 然而误矣,是执相而昧性矣。 当知就相而观,虽非不是众生,然不过缘生之假名耳。 缘生非性。 其性则上等诸佛,本非众生也。 然则既具佛性,岂不能开佛正知。 则闻是法者,岂无能信者耶! 故非众生非不众生一语,便含有莫作是说之意在。 (二)佛说此科,无异教众生以闻法生信之方便也。 方便云何。 先观自身是已。 一切众生应观此五蕴众法,但由因缘聚会,非生幻生,本来无生。 若知此义,则于上说诸法缘生、即空即假、即假即空、发心修行,无法可执之义,自能生信矣。 当知说法者尚无法可说,则依法发心修行者,那得有法可执乎! (三)开示利益众生行布施六度者,应即相离相也。 盖非不众生者,是令体会众生缘生即假,不无是名。 应无所住而行布施。 此前所以言,所有一切众生之类,皆应灭度令入无余涅槃。 菩萨应发此大悲也。 非众生者,是令体会众生缘生即空,原非众生。 应布施而不住于相。 此前所以言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一众生实灭度者。 菩萨应具此大智也。 总之,缘生之义,贯通一切。 此义信得及。 其他诸义,便皆彻了而深信无疑矣。 发布时间:2023-07-12 09:07:28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6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