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金刚经讲义 法会因由分第一 内容: 金刚经讲义 法会因由分第一 金刚经讲义法会因由分第一 江味农居士著 (甲)次,别解文义,分三:(乙)初,序分。 次,正宗分。 三,流通分。 (甲)次,别解文义。 义因文显。 且观照般若,实相般若,皆因文字般若而起。 则经文中一字一句,其不能不考订明确也审矣。 盖本经读诵广遍,因之由明迄今流通于世者,异本甚多。 往往传写讹夺,或意为增减,各是其是,几令人无所适从。 煦生也晚,幸值晋、隋及唐,如僧肇、智者、慧净。 诸大德经疏,归自海外。 而唐人写本,如柳诚悬诸人所书,閟在敦煌石室者,亦发现于世。 煦得藉以互订参稽,考其真而正其谬。 此实希有之遭,而亦后学者之责也。 既别成校勘记一卷,附刊经后。 若夫字句异同,虽一字之出入,而关系经义甚大者,今皆一一随文指出,明其义趣。 孰正孰讹,较然可睹焉。 读者详之。 经文大分三科。 一名序分。 二名正宗分。 三名流通分。 一切诸经,莫不如是。 如是分判,起于东晋道安法师,即净土宗初祖庐山远公之师也。 此说初起,闻者疑之。 嗣就正于东来梵德,乃知西土于一切经,亦复如是分科。 遂翕然悦服,成为定则矣。 如本经,自如是我闻,至敷座而坐,是为序分。 时长老须菩提,至是名法相,为正宗分。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至信受奉行,则流通分也。 (乙)初,序分,分二:(丙)初,证信序;次,发起序。 (丙)初,证信序。 【如是我闻。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证信序,又名通序,诸经通有故。 亦名经后序,佛初说经,本无此序,至结集时,始加入故。 亦名遗教序,佛将涅槃,阿难尊者钦奉遗命,一切经首,当置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大众若干人俱,等语故。 令置如是云云者,证明是佛所说,以起信故。 故曰证信序也。 大智度论,谓此科之文,为六成就。 盖凡结集一经,必具六缘,乃克成就。 云何六缘,一者,如是,信成就也。 二者,我闻,闻成就也。 三者,一时,时成就也。 四者,佛,主成就也。 五者,在某处,处成就也。 六者,与比丘众若干人俱,众成就也。 六缘既具,则说法之主,说法之时,说法之处,闻法之众,及结集人负责证明自所亲闻,凡足以成就众信者,一一皆备。 故曰六成就也。 初曰如是者,不异为如,无非曰是。 凡人相信,则曰如是。 不信,必曰不如是。 今结集者一启口而郑重言之曰如是,所以明其言言如佛所说,辞义无谬也。 则足以信今而传后矣。 故曰信成就也。 华严经曰: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 信乃入道初门,故列在最初。 次曰我闻者,我,阿难自称。 特称我者,负责之词。 且以明其自耳亲闻而非传述。 上承如是,下复详列同闻之众,又以明其亦非私闻也。 则如是如是,信而有征。 故曰闻成就也。 世尊成道之日,阿难降生。 至出家时,佛已说法二十年,因请佛将廿年前说,均为补说。 阿难复得法性觉自在三昧,能于定中,彻了一切法。 故结集法藏,必推阿难。 亦是佛所亲许。 如法华经曰:‘我与阿难,于空王佛所同时发心,我好精进,遂致作佛;阿难常乐多闻,故持我法藏。 ’是也。 结集时,阿难登座,身光如佛。 众疑世尊重起说法,或疑他方佛来,或疑阿难成佛。 阿难启口便曰:如是我闻云云。 三疑顿断。 世尊盖悬知必有此疑,故令一切经首,皆置如是等句耳。 结集之事,经律论中,有种种说。 或曰小乘三藏,皆阿难集。 或曰:优波离集律,阿难但集经论。 或曰:论是大迦叶自集。 又谓论为富楼那诵出。 此名五百结集,亦名第一结集。 时为世尊入灭之年,地在王舍城外,毕波罗窟。 阿阇世王为外护。 大迦叶尊者为上首。 或曰五百众,或曰千众,或曰八万四千众。 又称为上座部结集,以大迦叶为一切僧中上座故也。 结集起于其年安居初之十五日。 或曰:安居三月结讫。 或曰:四月乃讫。 或曰:其年十二月王死,大迦叶亦入狼迹山,大众便散。 当是之时,又有不能预会之学无学众数百千人,欲报佛恩,去窟西北二十里,别集经、律、论,及杂集藏、禁咒藏,为五藏。 因其凡圣咸萃,谓之大众部结集。 (此皆佛弟子,非佛灭度百年后之大众部也。 )婆修婆师罗汉为上首,亦阿阇世王为大檀越,种种供养。 此见法藏经,西域记等书。 其后更有三次结集:一则佛入灭百年许,耶斯那(一作耶舍陀,一作须那拘)长老为上首,集七百圣众。 长老离婆多与萨婆迦,问答断论,专为律藏严净非法。 是名第二结集。 一在佛入灭二百三十五年,阿育王时,目犍连帝须为上首,集众六万,妙选千人。 帝须造论,以破外道邪说。 是为第三结集。 最后,则在四五百年许,迦腻色迦王时,集五百罗汉,五百菩萨,迦旃延子为上首,马鸣菩萨造论,经十二年成毗婆沙论百万颂,以释经。 (译出者其一部分。 )或曰:世友菩萨为上首,造三藏论,各十万颂。 是为第四结集也。 或佛在世时已有结集。 如目干连造法蕴足论是。 然此不过一部分撰述。 若召众集会,作大规模之结集,实起于大迦叶、阿难诸圣众也。 大乘结集,约有两说:一谓佛灭七日,大迦叶告五百罗汉,鸣椎遍集十方世界诸阿罗汉,得八万八千众。 于娑罗双树间,而使阿难升座。 分集菩萨、声闻、戒律三藏。 其菩萨藏有八:胎化藏为第一,中阴藏第二,摩诃衍方等第三,戒律藏第四,十住菩萨藏第五,杂藏第六,金刚藏第七,佛藏第八云。 见菩萨处胎经。 一谓文殊、弥勒诸大菩萨,将阿难于铁围山,结集大乘三藏,见大智度论。 至于密部,亦有两说:或谓尽阿难集。 或谓金刚手菩萨为正,阿难为伴。 后说盖据六波罗蜜经。 经中佛将诸法摄为五分,告慈氏菩萨曰:‘我灭度后,令阿难陀受持所说素呾缆藏(此云经藏),其邬波离(即优波离)受持所说毗奈耶藏(此云律藏),迦多衍那受持所说阿毗达磨(此云对法,即是论藏),曼殊室利受持所说大乘般若波罗蜜多,其金刚手菩萨受持所说甚深微妙诸法总持门。 ’是也。 表法。 表法者,销归自性也。 听经闻法,重在将经文销融,一一归到自己本性上体会,方得受用。 此段文,本是境缘事相,尚可销归自性。 则向后经文,可以例知。 推之,若对于一切境缘,皆能如是领会,则受用无穷矣。 注意注意。 如者,如如不动,谓当人本具之性体。 是者,当下即是。 一切凡夫,虽此性当下即是,而生灭刹那不停,并不如如者,何也,我执为之障故耳。 故必破其小我之执,而会归于大我。 大我者,所谓一法界,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常乐我净之我也。 此中我字,当如是会。 闻者,返闻闻自性也。 将欲会归,必当返闻,不能向外驰求,背觉合尘也。 一时者,所谓十世古今,不离当念,亦即三际心不可得,当如是领会也。 上文我字,是令领会一法界,则空间之障碍除。 此一时字,是令领会无三际,则时间之障碍亦除。 本来性体,如是如是,当如是返闻也。 凡夫忘其本来久矣。 今欲返照,须得方便。 六根中,惟耳根最为圆通。 所谓十方击鼓,十方齐闻。 于性之本无障碍,较易领会。 故令从耳根入。 以耳根具足千二百功德也。 (千二百,不过表其圆满无碍。 因十方之纲,只是四方。 (四隅及上下,皆由东南西北开出,故为余六之纲,此约横说。 三世则约竖说。 横竖交参,为十二。 表其无尽,曰千二百也。 )与三世相乘,则为十二。 百倍之,则为千二百。 ) 佛者,自性天真佛也。 双遮双照,中道圆融,自性本如是,是为自性之舍卫国。 战胜五阴之魔,而绍隆佛种,是为自性之只陀太子。 庄严福慧,功德之林,是之谓树。 舍父逃逝之子,今返家园,承受父业,衣里明珠,不劳而获,是即自性之给孤独园也。 大者,大悲大愿。 比丘者,远尘离垢。 众者,理事和合。 千二百者,圆满耳根返闻之功德也。 五十五人,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等觉五十五位也。 盖谓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即是。 果能横竖无障,如是返闻,则自性天真佛,便如是而在。 而与大悲大愿,远尘离垢,理事和合,圆满返闻功德之五十五位菩萨摩诃萨为伴侣矣。 则灵山法会,俨然未散。 且谓在灵山亲闻妙法也可,即谓灵山在此寸心也,亦无不可。 何以故? 自性天真佛,与释迦牟尼佛,已心心相印故,光光相照故。 则已见证信序之境相为非相,而见如来。 故诸善知识,此之如是,非对经本则如是,不对经本便不如是。 亦非在此讲经听经之座则如是,离座便不如是。 更非在法会如是,出法会外便不如是。 当于一切时、一切事、一切境皆见诸相非相。 则动静一如,无往而不是矣。 珍重珍重。 (丙)次,发起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佛为出家制三衣。 一名安陀会,此名五条。 (翦布为方块,缝而联之如田,故名福田衣。 五条者方形大,九条则方形渐小。 )亦名著体衣,作务及坐卧著之。 一名郁多罗僧,此名七条。 讲经说法,则加于五条之上著之,故又名上衣。 (五条又名下品,七条又名中品,九条又名上品。 )若居稠人广众,或入大都会,以及王宫,则著九条者,梵名僧伽黎,亦名大衣。 今将入城乞食,故特著大衣也。 三衣,总名加沙。 加沙者,杂也。 非但以色有青黄赤黑紫为杂也。 (此依梵网说。 他书或但说青黑赤,或但说赤,或曰:赤衣上加青黑等点。 )以不用正赤色。 或兼青,或兼黄,或兼黑,或兼紫故。 不但赤非正赤。 即青、黄、黑、紫,亦非正青、正黄、正黑、正紫。 是之谓杂。 (如此说法,系博采众说而融会之,知其乃是如此,古无如是明白说者。 )故赤而偏青,则成黑泥之色,故谓之披缁。 赤而兼黄,则谓之木兰色也。 紫色,亦是赤兼黑而成,皆非正色。 故又谓之不正色、坏色、染色。 所以如此者,取其与在家人别,亦示不住于色之意。 (增一阿含云:染作加沙衣,味为加沙味。 故加沙训杂最妥。 )如此之色,则闇淡无光彩,亦是不炫耀之意。 著衣持钵乞食,等等,皆戒律制定。 世尊如此,即是本身作则,教人持戒也。 钵等,皆如常说。 乞食有多义。 略言之,降伏我慢故,不贪口味故。 (这家布施甜,他家或布施咸,故名加沙味。 )专心修道故,(以上就出家边说。 )令见者生惭愧心故。 出家本为度众生。 欲度众生,须先断惑。 断惑必须苦行。 使一般人见之而生惭愧。 曰:以度众生故,而自苦如此,我辈乃如是之贪口腹图安逸乎。 庶几道心增长,俗念减少。 则乞食之有益于众生也大矣。 岂但令人布施,种福田而已。 故乞食便是出家人修极大之福。 古德因虑信心不多,必遭毁谤,不得已置田自种,已违佛制,已极痛心。 安可如今人所言,更要比丘兼营他业,则又奚必出家为。 破坏佛法,大大不可。 欲佛法大兴,非行乞食制不可。 如曰东方不可行,今日不能行,则暹罗至今犹遵佛制而行,安见今日东方不可行哉。 但须信心者多,然后能行耳。 敷座而坐,将以入定也。 照规坐前尚有经行。 今不言者。 示用功要紧,不可片刻偷安之意。 说此大经,而发起于日用寻常之事,殊为奇特。 故善现启口便叹希有。 然奇特实无异寻常,故善现继之而曰:善护念,善付嘱也。 可见此文,关系全经,理极幽微而亲切。 若草草看过,岂不辜负。 今开十重,略明其义。 前四重,约法以明。 后六重,约教化以明。 (一)示现著衣乞食,奔走尘劳,俨同凡夫者,佛不住佛相也。 即是显示佛之无我相。 全经宗旨,在于破我。 今示现无我,不说一字。 亦即示佛之无法相也。 虽不说一字,而实示以无我法。 又所以示佛之亦无非法相也。 三空之理,彻底全彰矣。 此之谓善付嘱。 (二)如上所明,是大智也。 修菩萨行,必应悲智具足。 故详谈时,启口便令应度所有一切众生。 而今之示同凡夫者,四摄中之同事摄也。 乃我世尊大慈大悲,不舍众生,而本身作则,为诸菩萨摩诃萨作榜样耳。 此之谓善护念。 综而观之,以大智而行大悲,空而不空也。 因大悲而显大智,有而不有也。 空而不空,谓之妙有。 有而不有,乃是真空。 岂非即空即假,即假即空,二谛观融,宛然中道之第一义谛乎。 是则于寻常日用间,已将理显三空,观融二谛之全经要旨,合盘托出矣。 此之谓希有也。 (三)佛说他经,往往放光动地,以为发起。 示一切诸法,皆自般若正智而出,即法法莫非般若也。 前说般若中,亦曾放光动地者,示般若正智之能拔住地无明也。 今第九会说金刚般若,又不如是者,所以示并般若法相亦不著也。 故本经曰: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 须知并般若而不著,乃为般若波罗蜜耳。 此不取于相之极致也。 (四)未说本经前数十年中,日日如此示现。 既说本经后直至涅槃数十年中,亦复日日如此示现。 可见示现云者,他人见之云然耳。 佛无是念,我为大众作此示现也。 盖无一刹那间,不在二谛圆融大空三昧中。 他人所见之示现云云,皆从大空三昧中自在流出耳。 佛则行所无事,初无容心也。 此是如如不动之极致。 全经千言万语,归结处则曰:受持读诵,为人演说。 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可知此八字,为全经之扼要处,亦即为学人受持演说之扼要处。 今于日用寻常,即是显示金刚般若之扼要。 可不谓之希有,善护念,善付嘱乎。 上来约法以明发起序之义竟。 (五)一切众生,同具佛性,即是人人本具有法身如来。 然其法身如来,藏而不显。 所以藏而不显,不谓之如来,但谓之如来藏者。 以其奔走衣食,背觉合尘,久已忘却本来故也。 今以法身如来,示同凡夫,奔走尘劳者。 无他,欲令一切尘劳中众生,各各回光返照其本具之如来藏耳。 (六)博地凡夫,障深业重。 今欲返照,非善为启迪,勤加熏习不可。 今说此经,而发起于乞食等事者,指示众生受持此经,当视同家常茶饭,一日不可离也。 如是久久熏习,庶几信心增长,于无明厚壳中,露出光明来。 (七)然而最上乘经,甚深微妙。 今得见闻受持,而欲领解如来真实之义,非具有相当资格,亦莫得其门而入。 本经云: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信者,入道之门也。 以此为实者,解其真实义也。 可见解其实义,乃为实信。 上文问生实信。 今答曰: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是明明告以能生信心,由于以此为实,亦即实解,乃是实信。 实信者,别于悠悠忽忽之信也。 而实信则由于持戒修福。 然则欲入此门,持戒修福,顾不重欤。 何以持戒修福,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其中关系,理甚精微,俟当文详之。 今著衣持钵,乞食等事,皆佛制定之戒律。 依此而行,便是持戒。 而乞食,则令一切见者闻者,生惭愧心,增长道念,不但令行布施种福田已也,乃是修福。 金刚般若,发起于持戒修福者,正指示众生以起信入门之前方便也。 (八)乞食等等,持戒也。 敷座而坐,将以入定也。 由戒生定,由定生慧。 故序以为说金刚般若之发起者,又指示众生以无漏三学,一定之程式。 以明持戒修福,能生实信,而入门矣。 然欲般若正智现前,又非修定不可也。 (九)修行之要,要在理事双融。 静中养得端倪。 更当于对境随缘时,勤勤勘验。 古人谓之历事煆心。 此是修行最要一著。 二边不著之理,必须于吃饭穿衣时领会,必须于寻常日用中做到。 庶几乎达于动静一如,则无往而不是矣。 此又般若发起于乞食等事之微意也。 (十)尤有妙者,此发起序,即是的指尘劳中人以下手方便也。 既为夙业所牵,落在臭皮囊中。 奔走衣食,其孰能免。 为之逐末而忘本固不可,若因摆脱尘劳不得而生烦恼,又奚其可。 道在善巧利用其环境,则何处不是道场哉。 每晨著衣出外,各勤其乞食之职务。 务毕即归。 应酬等不相干事,可省即省。 此还至本处四字,急应著眼。 归后,即将饮馔洗濯等等,应行料理收拾之事完毕。 即当静坐,摄念观心。 此敷座而坐四字,尤应著眼也。 今人终日忙碌,应酬既多,归后又不摄静。 纵令念佛诵经,功课不缺,而此心从未少用静摄之功。 所以尽管念诵,尽管妄念纷飞,有何益处。 又于不著相,及不著非相乃是法与非法二边不著等道理,从不留心体会。 所以修行多年,依然见境即迁,随缘便转,脚跟一点立不牢,自己即毫无受用。 甚至大破戒律,无所不为,自以为不著法相,殊不知早取著了非法相矣。 自己堕落,又牵引无数善男信女,一齐堕落。 此皆由于从未摄念观心,从未于不住相,及二边不著之要义,体会了解,以致如此,岂不可怜。 故此中还至本处,敷座而坐八字,正是吾辈奔走尘劳中众生的顶门针、座右铭。 以此为发起,正的示般若不是空谈得的。 须要依文字,起观照,刻刻不放松,事事勤勘验,方许有少分荐得。 上来约教化以明发起序之义竟。 总此十义,以为发起。 不但无上大法之理事全彰,并修行者预备之方,入手之法,亦尽在里许,真希有也。 若不一一领会,如法而修,岂但辜负护念付嘱的希有世尊哉,并辜负此希有之发起序矣。 尔时。 正当说听具足机缘成熟之时也。 世尊,别有十号,总称世尊。 因具十号之德,为世尊崇,故称世尊。 此依大论,十号者:(一)如来。 诸法一如为如,不来而来为来,此约性体表德;(二)应供。 应人天之供养,此约大悲大愿表德;(三)正遍知。 知一切法,即假即空,莫非中道。 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无偏无倚,寂照同时,为正。 三谛理智,圆融无碍,智周沙界,鉴澈微尘,为遍。 此约寂照同时表德;(四)明行足。 有二说:大涅槃经说:明者,得无量善果。 (指阿耨菩提。 )行足者,能行之足。 (指戒慧,此中即摄定。 )谓得无上菩提,由乘戒慧之足。 此约修因克果表德。 大论说,明,即宿命、天眼、漏尽三明。 行,指身口意三业。 唯佛三明之行具足。 约此义言。 是约神通表德;(五)善逝。 犹言好去。 谓入无余涅槃。 所谓生灭灭已,寂灭现前也,此约断证表德;(六)世间解。 一切有情非有情事相,无不解了,此约后得智表德;(七)无上士。 在一切众生中,佛为无上,此盖即位表德;(八)调御丈夫。 或以柔软语,或以苦切语,善能调御丈夫,使入善道。 (无问男女僧俗,如欲远尘离垢,非具有大丈夫气概果决坚定之心志不可。 如是之人,唯佛能调伏而驾御之。 )此约教主表德;(九)天人师。 为人天之表率。 譬如日光遍照,无不蒙益,此约普利表德;(十)佛。 自觉、觉他、觉满,名佛陀耶,此约究竟觉果表德。 其他经论,或合应供,正遍知,为一,曰应正遍知。 或合善逝,世间解,为一。 或合无上士,调御丈夫,为一。 或合佛,世尊,为一。 种种不同。 盖因经言,佛具十号,故以合为十数为准。 唯大论,从第一如来,至第十佛,分为十数,而以世尊为十号之总称,似乎最为得宜。 食时。 三世诸佛定规,过中一发,即不得食。 今谓食时将到,宜先往乞也。 藏律中言食时,其说不一。 今且述其一说。 丑、寅、卯,为诸天食时,是名初分。 (或谓寅、卯、辰,为初分,圭峰纂要依此说。 )辰、巳、午,为人间食时,是名中分。 未、申、酉,为畜生食时,是名晡分。 戌、亥、子,为神鬼食时,是名夜分。 盖谓各道众生多在此时,或宜于此时就食,非谓一定不移。 唯佛法制定,过午不食。 用意深广。 如律中说。 乞食之时,大约在辰时左右,乙太早太迟,不能得故。 防无所施,致恼他。 无所获,复恼自也。 著衣。 佛制三衣。 一,安陀会,义为中著衣。 衬体所著也。 行道(谓修行时。 )或作务可用。 即是五条。 名下品衣。 二,郁多罗僧,译义曰上衣。 亦名中品衣。 即七条也。 亦可入聚落或说法。 若遇大众集会,宜著大衣。 三,僧伽黎,义为众聚时衣。 即大衣也。 又名上品衣。 亦名福田衣。 即是九条乃至二十五条。 若入王宫、王城、聚落,凡大众集会,威仪严肃时处。 或授戒、说法、乞食等。 应著此衣。 自五条至九条,皆谓割截布成方块,缝而缀之。 条数少,则方块大。 条数多,则方块小。 小则密密如田之界画分明,故惟九条称福田衣。 十条以上,则因身量有魁伟者,衣量亦随而宽博,故条数增多耳。 天竺寒地,三衣许重著。 东土因寒冷及习惯故,多就普通衣上,加而被之,故无重著之风。 惟喇嘛中有之。 三衣统称加沙。 加沙,梵语,依色立名,谓色之不正、坏、浊者。 故引伸之,杂味亦名加沙昧。 不正者,意明杂。 色杂,则色坏而浊矣。 所以黑须如泥。 青当似铜青。 (旧铜色也。 )赤,则或赤多黑少,曰木兰色。 (川中有此树。 日本名香染色,丁子香所染也。 )即天竺所谓乾陀色。 或赤黑相参如紫。 寄归传曰:或用地黄屑,或荆檗黄等,研赤土赤石汁,和而染之。 总之,不许用青黄赤黑紫之光鲜正色。 须兼杂色,令带闇浊。 四分律云:一一色中随意坏,是也。 若缦条衣,乃沙弥、沙弥尼之衣,谓漫漶无条相也。 大僧无三衣者,可通用。 优婆塞等,亦许于礼佛等时,暂尔借著,不得常披。 佛法东来之初,出家人未知割截之制,但著缦条而已。 经历百八十七年之后,乃始知之。 持钵。 梵语钵多罗,此翻应量器。 谓食应其量,勿过大以制贪。 亦曰体色量,皆与法应。 体限铁瓦等制,不许木制,以外道所用故,易垢腻故。 色取朴素。 量如上说。 省曰应器,乃谓贤圣应供之器也。 释迦成道,四天王取龙宫供养之过去维卫佛绀琉璃石钵,化而为四。 各持一以奉献。 世尊复合四而为一,持以乞食也。 入舍卫大城。 园在城东南五六里,故曰入城。 城周六十余里。 内城居家九亿,地广人稠,故称大。 乞食。 佛制,不许出家人用四种方法,谋食养命。 一者,种植树艺,名下口食。 观察星象以言休咎,曰仰口食。 交通四方豪势,曰方口食。 卜算吉凶等,曰维口食。 统名不净食、邪命食。 唯许乞食,名正命食。 乃出家之正道也。 何谓正道。 折伏我慢故,不贪口腹故,专意行道故,令一切人破悭增福故。 至佛自乞食,准缨络经,含有多义。 如使一切人不生憍慢,令一切障碍众生皆得见佛获益,垂示出家人不应蓄积故。 于其城中,次第乞已。 次第者,逐家依次而乞,不加拣择。 乞已者,或尽钵满,或止七家,非谓次第乞遍一城也。 连下句言之,乞已即还,不少瞻顾也。 还至本处。 由城还园。 饭食讫。 饭者,吃也。 如论语中,饭疏食之饭。 讫者,毕也。 宝云经言,乞得之食,分作四分。 一分,拟与同梵行者。 一分,拟施贫病乞人。 一分,施水陆众生。 留一分自食。 十二头陀经,不言与同梵行者。 各有用意,宜合而行之。 不言者,以皆应自乞。 今言者,以或有他缘,不暇乞者故。 今于梵行贫病二种,皆言拟与拟施,明不一定,有则与之。 若水陆众生,则一定应施,故不言拟耳。 收衣钵。 不收,则未免挂念,不能安心修道。 洗足已。 为护生故,跣足行乞。 (印土常著革履,易伤生命。 )恐著尘染,故须洗之。 连下句言,事毕即修观,以道为重也。 敷座而坐。 敷座者,敷,展也。 座,坐具也。 行住坐卧四威仪中,行易掉举,住易疲劳,卧易昏沉。 修行者唯坐为胜,故出家人多有不倒单者。 结跏趺坐,为佛门常式,故略不言。 跏趺有四益:一,身心摄敛,速发轻安。 二,能经时久,不令速倦。 三,不共外道,彼无此法。 四,形相端重,起他敬信。 以上自著衣至而坐,皆我佛慈悲,曲为大众以身作则耳。 世尊初不必如此也。 何以言之。 如缨络女经说,化佛身如全段金刚,无生熟二藏。 涅槃经云:如来之身,非杂食身。 何须乞食。 而示乞食者,除上已举使一切人不生憍慢三义外,无非为修行人垂范。 既不须食,又云饭食讫,不知究竟食否? 此有二义:一,若竟不食,施者福不得满。 佛慈令他满愿,亦常随众而食。 二,有说食欲至口,有威德天在侧隐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 此盖佛既示食,令施者福满,而又以神力移作佛事。 是食与非食,二义无碍矣。 又阿含经说,佛行离地四指,莲花承足,原不必洗。 而今一一示现如是等事相,岂非曲为大众作模范乎。 上来所说头一段,不过是依文销义。 第二段说的,作人模范云云,亦为普通之义。 最要紧的,是要明了本经为何序此等事相作为发起呢。 当知此中,大有精义。 这正是亲切指点,要人向行止动静中体会。 试思如来为度众生故,非生现生,示同凡夫,何日不穿衣吃饭,即何日不是以身作则。 为甚么各经之首,多序放光动地。 今欲宣说一切法的总持,出生诸佛之金刚般若大法,却偏偏序此一段日用寻常的事做发起。 奇不奇? 妙不妙? 奇妙不在奇妙处,奇妙是在粗浅处。 要知道极平常的事,与极高深的理,是有密切关系的啊。 古今诸家,或看出是戒定为发起。 或举如如不动的景象为发起。 或谓日用事不可等闲看过。 或曰:著衣吃饭,即是放光动地为发起。 各有所见,各具其妙。 兹酌采诸说,更从针对经文的要旨方面,引证揭明,使人较易体贴。 义蕴既深,一时言之难尽。 姑概括为十重,大略说之。 (一)般若,是长养慧命,绍隆佛种的要法。 犹之衣食,是世人护持色身,承先传后的要事。 今举此著衣乞食等等为发起,正令发大心的人,明了这般若法食,是不可须臾离的。 所以经云: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则为荷担阿耨菩提。 又云: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又云:是经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从这几句经文的反面一看,便可懔然是同衣食一样,关系甚大,不可暂离的了。 故以之为发起。 (二)经云: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 可见持戒修福,是般若入道之门。 乞食是戒律制定的。 今示著衣持钵,次第行乞,既是引导众生持戒,亦是普令众生修福。 经颂所谓法身本非食,应化亦如然,为长人天福,慈悲作福田,是也。 世尊日日乞食,便是日日发起众生的堪入般若的信根。 今于欲说金刚般若之先,即序以为发起,何等亲切。 (三)圭峰大师说:戒能资定,定能发慧,故以戒定发起。 须知慧无戒定,乃狂慧非正慧。 乞食是戒,敷座而坐,所以入定。 既示戒定事相,然后说甚深般若,岂非显示三学的一定程式,令人知所先后乎。 又经中但说慧,特于发起中补足戒定。 佛菩萨为度众生,恳切周到,如是如是。 (四)一切学人,能向衣食起居尘劳边锻炼,便是降伏妄心最要之方。 盖贪求衣食,不惮尘劳,固是著相。 即厌其尘劳而生烦恼,亦是著相。 必须对境随缘,既不迷,亦不烦,乃是安心之法。 故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 又经中多就布施等度上说降住,亦是此意。 试思吾辈凡夫,那一个不要衣食,摆既摆不脱,贪又贪不得。 又既发大心学佛,布施度生等事,皆是必须学的。 要不在一切皆如上用功,则一日到夜,不是著有,便是著空,何时方能讨一个自在。 就是一句佛,又何能念得好。 宏法利生等事,亦必学不好。 今在穿衣吃饭上,发起二边不著,一切皆如的甚深般若,令人领会得,即在此等事相上用功。 既不可执有昧空,而取法相;更不可离有说空,而取非法相。 真大慈大悲也。 (五)如来的随顺凡夫,著衣乞食者,是明不著果位之相也。 正是经中所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是也。 须知果如,因亦如。 所以应离一切相,发阿耨菩提心。 而降伏之道,尽在其中矣。 以果德之不著相,发起因行之不应著相。 真所谓因赅果海,果澈因源。 妙极妙极。 (六)金光明最胜王经有言。 五蕴,即是法身。 五蕴,乃缘生之幻有。 法身,是寂照之真空。 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见真空,非断灭相。 本经种种遣相,而归重在于法不说断灭相,亦是此意。 当知所谓第一义空者,正须不取著,复不断灭,方称第一义。 此是学般若的紧要之点。 而如来以法身示现凡夫衣食等幻相,正是要凡夫就各人幻相上,体认本具之法身。 但勿逐妄,何须妄外求真。 倘或执真,可是真中起妄。 经中如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应生无所住心,凡夫非凡夫,众生非众生等等,莫非说明不取不断,不即不离之义。 然则本经之发起,可谓切要极矣。 (七)如来示现乞食,而乞已即还本处。 吾辈凡夫,只知忙于谋食,终日终年,向外驰求,从不知返照本性。 又如来示现食已,即收拾一切,摄静入观。 吾辈凡夫,则饱食以嬉,躁动不息,几曾静得片刻,更何能修观耶。 须知般若慧力,从内照生,而内照必先静摄。 今用此等句发起,正指示吾人一切世缘,来则应之,事过便当收拾,掷过一旁。 即复返观静照,背尘合觉,方堪发起般若本慧也。 注意注意。 (八)一部金刚经要旨,惟在云何降,云何住。 然而谈何容易。 达天法师云:一有所住,觉心便亡。 才欲施降,妄心愈炽。 是须无降而降,无住而住。 所谓无降降,无住住,云何下手耶。 今观世尊穿衣吃饭,行街过巷,洗足敷座,琐琐屑屑,并非一时如是。 度生四十九年,便四十九年如是。 以金刚身无须饭食,无须洗足,且无须学定。 然而为众生故,日日行之,行所无事,真是平等如如。 这一段本地风光,便是降心住心的大榜样也。 吾辈必当如是修学。 凡遇境缘来时,皆须如教而行,行所无事。 行所无事,便是无降而降,无住而住。 如此庶可契入般若深旨乎。 (九)上来所说无降而降,无住而住,恐犹未了。 请复说之。 世尊迥不犹人,何以示现凡夫行径,而了不异人。 当知因其了不异人,所以迥不犹人耳。 吾辈当从此点上体会,且向自身上体会。 何以故? 虽是凡夫,而本具有如如佛性故。 何以故? 不取于相故。 吾辈学般若,当从不取于相用功。 不取者,谓不离一切相,而不著。 若偏以无相当不著,是又取非法相而为断灭矣。 故经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诸相非相者,虽有诸相而不著之谓。 又云: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惟其不取,所以得见一切法相非法相。 不取,便是无降而降,无住而住也。 经首以不取相为发起,其旨深矣。 (十)综合以上所说,可见发起一序,全显第一义空。 你看如来示同凡夫者,为利他耳,无我相也。 般若妙法,任运由琐屑事相上自在流出,无法相也。 无须乎食而行乞食,乃至示现洗足敷座等,以不言之教,护念付嘱一切发大心者,亦无非法相也。 于此荐得,真空理智,宛然心目。 发起之精,孰逾于此。 诸君须知,所以就发起序上,说而又说,不敢惮烦者,无他,欲使诸善知识,知得云何起信,并明了三空理智,随事可见。 好向穿衣吃饭时,行止动静时,随时如是观照,当下可得受用耳。 然后方知一部金经,真是除苦厄的良方,入佛智的捷径也。 尊重尊重。 发布时间:2023-07-12 10:16:25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6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