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黄念祖居士《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解》第二卷11 内容: 黄念祖居士《佛说大乘无量寿庄严清净平等觉经解》第二卷11圆满成就第九 第九品,名圆满成就。 以上从第四至第八品,皆显法藏大士因地愿行。 从本品起则是果德成就。 本品内容有三:㈠佛赞法藏因圆果满。 ㈡阿难启问。 ㈢世尊正答。 佛告阿难:法藏比丘,修菩萨行,积功累德,无量无边。 于一切法,而得自在。 非是语言分别之所能知。 ㈠世尊总结前文,盛赞法藏比丘,修普贤菩萨之大行。 积累无量无边种种功德。 「于一切法而得自在」。 世尊自称「我为法王,于法自在」。 今以此语赞因地之法藏,乃赞叹之极也。 一切自在,即一切无碍,亦即一切圆成矣。 圆满成就,融通无碍,才曰「自在」。 又观自在菩萨之圣号,寓此深密之玄旨。 「自」者,自性也,自心也。 观自在者,了了见性,了了见心也。 是即甚深般若。 故能照破五蕴,度一切苦厄。 亦即「于一切法,而得自在」。 是则以自在为因,仍以自在为果。 因果同时,不可思议。 又《会疏》注曰:「今言于一切法而得自在,成就世自在王佛之果故也。 言一切法者,即四十八愿之法也。 谓庄严净土法,摄取众生法,庄严法身法等也。」意谓法藏四十八愿悉皆圆满,愿中所摄一切之法,悉皆圆融无碍,成就世间自在王佛之果觉,故云一切自在。 清彭际清居士,于此经文亦有深解。 简录于下:「法藏以无量心,发无量愿,起无量行,无不一一称真如法界。 众生无量,国土无量。 菩萨随顺众生,经不可说、不可说那由他劫,入不可说、不可说恒河沙佛土,悉以无量行海而严净之。 所以者何? 以法界本无量故。 如是严净无量佛土,度脱无量众生,而实无佛土可严,亦无众生可度。 所以者何? 以法界即非法界故。 斯则悲智双融,理事无碍。 故能』于一切法而得自在『。」上之二说正好互参。 「非是语言分别之所能知」,此语真是金刚王宝剑,直下斩尽众生情见。 今此经文,与《妙法莲华经》中「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直是一句。 一味一音,等同无异。 此非偶合,实因体同。 故下引《法华》,以证经义。 《法华经》云:「诸佛随宜说法,意趣难解。 所以者何? 我以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演说诸法。 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 唯有诸佛,乃能知之。 所以者何? 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舍利弗:云何名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 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 舍利弗:是为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上明诸佛唯因一大事因缘,开示悟入,佛之知见,而出现于世。 佛之开示,既是「佛之知见」,故唯有诸佛,乃能如实知之。 众生在情见中,起心动念,皆是妄想分别。 故佛虽有种种譬说,但众生于「佛之知见」如聋如盲不能真实解了。 《圆觉经》云:「未出轮回,而辨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 此显思量分别不能解了「圆觉」。 南泉云:「说作如如,早变了也。」(说出个如如,其真实义早已变失了也。)故云「非语言分别之所能知」。 当知此之一件大事,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法藏果觉,实非语言之所能宣,亦非众生生灭心、思量分别之所能及。 在凡夫分上,语言不能知,无语亦不能知;分别不能知,无分别亦不能知。 法藏究竟法身妙果,唯有如如与如如智。 故非凡情所能测。 所发誓愿圆满成就,如实安住,具足庄严、威德广大、清净佛土。 「圆满」者,圆妙具足也。 「成就」者,嘉祥《法华论疏》云:「具足无余,不可破坏,故云成就。」又《往生论注》曰:「依本法藏菩萨四十八愿,今日阿弥陀如来自在神力。 愿以成力,力以就愿。 愿不徒然,力不虚设。 力愿相符,毕竟不差,故曰成就。」又《法华经普贤劝发品》云:「若善男子、善女人,成就四法,于如来灭后,当得是法华经。 一者,为诸佛护念。 二者,植众德本。 三者,入正定聚。 四者,发救一切众生之心。」上《法华》云成就四法,当得法华经。 今则法藏大士,所发一切誓愿,悉皆圆满成就。 故得「如实安住,具足庄严、威德广大、清净佛土」。 「实」者,真实,亦即实相,真如与法身。 「如实安住」即如实而安住于此真实之际。 简言之,即安住于诸法之实相。 实相者,正本经之体也。 又实相即真如,故「如实」即是「如如」。 「如实安住」即《金刚经》之「如如不动」也。 又实相即法身,《往生论》曰:「又向说观察庄严佛土功德成就。 庄严佛功德成就。 庄严菩萨功德成就。 此三种成就愿心庄严,应知。 略说入一法句故。 一法句者,谓清净句。 清净句者,谓真实智慧无为法身故。」今经「如实安住」,即是安住真实智慧无为法身,故即是入清净句。 此清净摄二种清净:一者,器世间清净。 二者,众生世间清净。 此一法句,摄二种清净与上说三种庄严。 故云:「具足庄严」。 如《往生论注》云:「此庄严事,纵使毗首羯磨(毗首羯磨乃天帝名。 此天善工艺,巧变化,司建筑。)工称妙绝,积思竭想,岂能取图(描绘也)。 性者,本义也。 能生既净,所生焉得不净。 故经言『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威德」者,可敬畏曰威。 可尊爱名德。 《法华嘉祥疏》曰:「畏则为威,爱则为德。 又折伏为威。 摄受为德。」「广大」,《探玄记》云:「大以包容为义,广则体极(本体极圆)用周(妙用周遍)。」又「广大会」亦为阿弥陀佛名号之一,具广大会聚之德,故有此名。 因十方众生往生极乐,法会盛大,圣众无量,全因弥陀盛德之所感。 今经曰「广大」,正显此德。 「清净佛土」。 经中十一品云,极乐世界,「清净庄严,超踰十方」。 又《汉译》中,阿弥陀佛为无量清净佛,或无量清净觉。 盖极乐乃如来真心之所现,自性清净之所成。 故无量清净。 又极乐世界即是密严世界与华藏世界之异名。 《大乘密严经》云:大日如来「依于难思定,现于众妙色。 色相无有边,非余所能见,极乐庄严国,世尊无量寿。」经明大日如来住于难思之妙定,定中现极乐国土与无量寿佛,故知大日即弥陀,密严即极乐也。 又云:「密严净土,超诸佛国。 如无为性,不同微尘。」又《密严法藏疏》云:「密严土者即是诸佛他受用土。」又云:「今此密严但于清净如来藏心之所现。」又《往生论》曰:「以一心专念作愿生彼……得入莲华藏世界。」又《金刚顶经》曰:「唯此佛刹,尽以金刚自性清净所成,密严华藏。」皆表极乐即密严、华藏。 皆清净如来藏心之所现。 金刚自性清净所成。 是以「清净庄严,超踰十方」。 故云「威德广大清净佛土」。 ㈡阿难兴问。 阿难闻佛所说,白世尊言:法藏菩萨成菩提者,为是过去佛耶? 未来佛耶? 为今现在他方世界耶? ㈢世尊正答。 世尊告言:彼佛如来,来无所来,去无所去。 无生无灭,非过现未来。 但以酬愿度生,现在西方,去阎浮提百千俱胝那由他佛刹,有世界名曰极乐。 法藏成佛号阿弥陀。 成佛以来,于今十劫。 今现在说法。 有无量无数菩萨、声闻之众,恭敬围绕。 阿难从事起问,世尊如理正答。 理事无碍,妙显中道(本段前六句,见《宋译》)。 世尊告阿难曰:「彼佛如来,来无所来,去无所去。」此与《金刚经》中「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一味无差。 灵峰大师《金刚破空论》解之曰:「以真如无别处所,可从彼来。 生死无别处所,可从此去,故以有缘则现,譬如水清月现,月实不来。 缘尽则隐,譬如水浊月隐,月实不去故。」此亦正是本经此三句经文之解。 盖如来法身遍一切处,更何能言,法身从何处来,到何处去? 一切处皆是自性法身故。 唯以过缘而现来去,是故经云:「但以酬愿度生,现在西方」,即此义也。 以上经句「来无所来」,答所问国界,此属空间。 表十方虚空不离当处。 下则答所问之时间曰,「无生无灭,非过现未来」。 如《涅槃》云:「诸行无常,是生灭法。 生灭灭已,寂灭为乐。」又《首楞严观音圆通章》云:「生灭灭已。 寂灭现前。」盖盵入无生,无生则无灭。 「非过现未来」,盖时有过现未者,妄念相续故。 前念灭,是过去,下念生,是未来。 妄念不生则亦无灭,则时无过去与未来。 现在念念不住,故无现在。 又既无过去与未来,则何有现在。 是以《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 未来心不可得。」又《信心铭》最末一句为「无去来今」。 正显三世古今不离于当念。 上显法身理体,真实之际。 下明方便普度,真实之利。 理不碍事,寂而常照,悲心无尽,垂迹度生。 故下云:「但以酬愿度生,现在西方。 ……」等等。 「酬」者,报也,答也。 「酬愿」即俗语之还愿,谓实践其本愿。 「愿」即指因地中之四十八愿。 今既成佛,则本愿中无量光寿等等三种庄严,无一不实现也。 四十八愿一一之愿,皆为法身。 今则法报化三身成就矣。 又一一之愿,皆为众生。 是故必然「酬愿度生」也。 「现在西方」。 「现」者,今也,又示现也。 佛身遍一切处,身土不二,故佛土亦遍一切处。 云西方者,方便示现也。 如《法华经寿量品》云:「若有众生,来至我所。 我以佛眼,观其信等,诸根利钝。 随所应度,处处自说,名字不同,年纪大小。 亦复现言,当入涅槃。 又以种种方便说微妙法,能令众生发欢喜心。」今云「现在西方」,即「随所应度…方便说微妙法」也。 因此正是「指方立相,即事而真」之殊胜方便。 善导大师剖示其义,谓娑婆众生,妄心瀑动。 指方立相,尚未能专注,况无方无相耶? 又《上都仪》云:「归命三宝,要指方立相,住心取境,以凡夫心,尚不可得,况离相耶?」 「去阎浮提百千俱胝那由他佛刹,有世界名曰极乐」。 上句是《宋译》文。 《魏译》为十万亿刹。 《唐译》为十万亿佛刹。 《称赞净土佛摄受经》同《宋译》。 《阿弥陀经》同魏唐两译。 诸译不同,其故有二:一者,如《法华》所说,随众生根器,所说名字不同,年纪大小。 是故两土距离亦可不同。 实者极乐娑婆皆遍一切处,互融互摄,本无距离之可言。 二者,「亿」、「俱胝」、「那由他」之数,所表大小不一。 亿有四说:㈠十万,㈡百万,㈢千万,㈣万万。 俱胝其译为亿,故亦可为十万、百万、千万,乃至万万。 但前三者,则为常用者。 那由他,可为十万,或千万。 亦有解为万万者。 其义不一,是故难校。 今于十万亿取亿数之最大者,则为十万万万。 百千俱胝那由他,取俱胝与那由他之最小者,则为千万万万。 较十万亿大一百倍,故不必局限于数量。 诸经互参,则可知所示现之极乐世界,距此土至少在十万万亿个三千大千世界之外(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之国土)。 凡夫闻之,常感极乐甚远,惧不能去,此实由于迷自心量故。 据《楞严》,则十方虚空生我心中,如片云点太清裡。 何远之有。 故《观经》曰:「阿弥陀佛,去此不远。」实因本在众生各各自心之内也。 又《弥陀疏钞》曰:「分明在目前,亦何尝远。」莲池大师之说,透彻心源。 「有世界名曰极乐」。 「世」指时间,过去、现在与未来,所谓三世也。 「界」者疆界,指空间,即四维上下,所谓十方也。 合时与空,故称世界。 「极乐」梵语须摩提,译有多名,亦云安乐、安养、清泰等。 《弥陀要解》谓「极乐」乃「永离众苦,第一安隐之谓」。 《弥陀疏钞》曰:「显至极之乐,非人天一切诸乐之比。」故名极乐。 诸佛国土,随机所感,有四种土。 《弥陀疏钞》曰:「四土者,一曰常寂光土。 经云:『毗卢遮那遍一切处,其佛住处,名常寂光。』是极果人所居。 二曰,实报庄严土。 行真实法,感殊胜报。 七宝庄严,具净妙五尘故。 亦云无障碍土。 以色心不二,毛刹相容故。 是法身大士所居。 三曰,方便有余土。 断四住惑,属方便道。 无明未尽,名曰有余。 是三乘圣人所居。 四曰,凡圣同居土。 是四圣六凡之所共居。」凡是凡夫,圣指圣人。 圣人应迹世间,与凡夫同居一处,故曰凡圣同居土。 今娑婆世界亦名凡圣同居,但此土浊重多恶,不净充满,荆棘瓦砾,丘陵坑坎。 是乃同居秽土。 至于极乐同居,池流八德,树盈七珍;宝莲佛光,遍满国土;水鸟树林,演说妙法;诸上善人,入正定聚,永离众苦,唯受大乘法乐。 是为同居净土。 又极乐同居净土,圆明无碍,亦通于常寂等上三土。 《弥陀疏钞》云:「随其机异,所见亦异。 有于同居见寂光土;有于同居见实报土;有于同居见方便土;有于同居但见本土。 如《像法决疑经》云:『今日坐中无央数众,或见此处山林、地土、砂砾;或见七宝;或见是诸佛行处;或见即是不思议诸佛境界。』皆随机异见也。」故《弥陀要解》云:「今云极乐世界,正指同居净土。 亦即横具上三净土也。」又云:「今约信愿行三。 弥陀名号不可思议,故能令凡夫所感同居极乐,最极清净也。 此则十方佛土所无,极乐同居独擅,方是极乐净土宗旨。」以弥陀一乘愿海,六字洪名,万德庄严,一句清净,以此最极清净、不可思议一句弥陀名号之真因,自然感得不可思议、最极清净之极乐同居国土。 极乐世界之同居净土,超越十方,故常曰极乐之妙,首在同居也。 「法藏成佛,号阿弥陀」。 上明国土,是依报,土为身之所依,故名依报。 佛是能依,故名正报。 佛有三身:㈠法性身,简称法身,居常寂光土。 ㈡报身,居实报庄严土。 ㈢应化身,常现方便有余及同居等土。 又佛之三身,实非一非三,而三而一,如伊三点,不纵不横,不并不别,不可思议。 又化身有二:一者示生化身,即示现八相成道之身,二者应现化身,应众生机,而现胜应或劣应之身。 又可分为:㈠佛界化身。 现佛界之身。 ㈡随类化身。 随九界之类,而现其身。 《弥陀要解》云:「今云阿弥陀佛,正指同居土中,示生化身。 仍复即报即法也。」谓今经中,正在说法之佛,是指同居土中,示生化身佛。 同时即是报身佛与法身佛。 此语精妙。 《圆中钞》云:「随土感见,三身有异。 随机感见,四土不同。」是故若于同居,但见同居本土者,则说法之佛,只是示生化身佛。 若见实报土,则见报身佛。 若见常寂光,即见法身。 佛之三身,譬如摩尼宝珠。 珠体、珠光、珠影,三者不相舍离。 法、报、应化三身,亦复如是。 同居横具上三土,亦是此义。 表上三土,亦即在同居。 故往生极乐同居,功德殊胜,不可思议。 又阿弥陀佛即是毗卢遮那如来。 如《弥陀疏钞》曰:「智觉云:『总持教中,说三十七佛,皆毗卢遮那一佛所现。 谓遮那内心,证自受用,成于五智。 自当中央法界清净智。 次从四智,流出四方四如来。 其妙观察智,流出西方极乐世界无量寿如来。』则一佛而双二土也。」因弥陀即毗卢,故云:「一佛」。 「土」者净佛国土。 「二土」者,华藏与极乐。 「双」者兼也,义为兼领,盖谓一佛兼领两净土也。 又东密(日本密宗)亦谓阿弥陀佛即是大日如来。 日兴教大师《阿弥陀秘释》云:「一者无量寿。 法身如来居法界宫,不生不灭。 是故大日如来或名无量寿佛。 二者无量光。 法身如来妙观察智光,遍照无量众生,无量世界,常恒施利益。 故大日如来或名无量光佛。 等等」(大日即毗卢。)。 阿弥陀具无量义。 一译无量寿。 二译无量光。 三译甘露王。 密教以此三名,依其次第,表法报化三身。 又可译为无量庄严、无量清净等等。 又十二光名,亦皆弥陀名号。 又阿弥陀三字,每字亦具无量义。 阿字为本不生之义,故是空谛。 弥字为吾我之义,故是随缘之假谛。 陀字为如之义,故是中谛。 又《阿弥陀秘释》云:「阿字,一心平等本初不生义。 弥字,一心平等无我大我义。 陀字,一心诸法如如寂静义。 又阿字佛部义。 示理智不二,法界体相故。 弥字,莲华部义。 妙观察智,生法二空,实相本来不染六尘,如莲花故。 陀字金刚部义。 如来妙智,自性坚固,能破一切妄想怨敌故。 又阿字,空义。 一心法体本自虚妄相空无故。 弥字,假有义。 一心平等,诸法如幻假有故。 陀字,中道义。 一心平等,诸法离二边,无定相可得故。 又阿字,有义。 一心体相,本有不生,无灭尽故。 弥字,空义。 一心诸法,自性不可得故。 陀字,不空义,一心诸法,本来法身功德,无断绝故。 又阿字,因义。 佛界众生,因一心觉,因一心迷故。 弥字,行义。 断人法二我,证生法不空,至佛果故。 陀字,果义。 示不二一心如如理智,是则佛果故。 如是差别法门,即名字相。 又如是字相,互无定相。 如帝网珠,不可取舍。 一心平等,不可得故。」又曰:「是故唱阿弥陀三字,灭无始重罪。 念阿弥陀一佛,成无终福智。 如帝网一珠,顿现无尽宝珠。 弥陀一佛,速满无边性德也。」以上《秘释》之说顿开诸佛秘藏,直显持名一法,摄盖一切法功德。 专念弥陀,即可迅速圆满自性本具之无边妙德。 如上妙谛,直示佛之知见。 正显此法,实是「一切世间难信之法。」又《阿字观》曰:「自阿字出一切陀罗尼,自一切陀罗尼生一切佛。」佛号中一个阿字功德如是,故佛号之功德不可思议,明矣。 「成佛以来,于今十劫」表四十八愿圆满成就,成等正觉,号阿弥陀佛。 从法藏成佛至释尊说经时,已历十劫。 但应著眼,此云十劫,正是为酬愿度生,示现之事相。 此乃一期应机之权说。 若究其实,则弥陀实久已成佛,弥陀即大日如来,已见于上所引证之《大乘密严经》,兹更引三证: 一、《法华经化城喻品》云:「乃往过去,无量无边、不可思议阿僧祗劫,尔时有佛,名大通智胜如来。」又「其佛未出家时,有十六子。」「尔时十六王子,皆以童子出家,而为沙弥」,「我今语汝:彼佛弟子十六沙弥,今皆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于十方国土,现在说法。 …西方二佛,一名阿弥陀(是第九子)。 ……第十六我释迦牟尼佛,于娑婆国土,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上明弥陀乃十六王子中之第九王子,释迦是第十六王子。 释迦成佛以来,已无量劫,如《法华寿量品》云:「尔时佛告大菩萨众,诸善男子:今当分明宣语汝等。 是诸世界,若著微尘,及不著者,尽以为尘,一尘一劫,我成佛以来,复过于此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祗劫。」又「如来见诸众生,乐于小法。 德薄垢重者,为是人说,我少出家,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然我实成佛以来。 久远若斯,但以方便,教化众生,令入佛道,作如是说。」释迦于印度成佛,成佛以来,于今二千余年,实为方便之权巧示现。 故弥陀于极乐成佛,「于今十劫」亦复如是。 实皆久远成佛。 二、灵芝《弥陀经疏》云:「《楞严势至章》云:『我于往昔恒河沙劫,有佛出世,名无量光。 十二如来相继一劫。』准大本(指《无量寿经》)中,即弥陀也。 (其意为:根据《无量寿经》,《楞严》中之无量光如来即阿弥陀佛)今经(指《阿弥陀经》)大本,皆言十劫。 乃是一期赴机之说,不足为疑。」上为灵芝师引《楞严》恒沙劫前有佛名无量光,证明弥陀久已成佛。 十劫只是权说。 三、《笺注》云:「依真宗(指密宗)之教意。 则西方之阿弥陀,于胎藏界主证菩提之德,于金刚界主大智慧门。 妙观察智之所成也。 然则大日如来成道之年劫,不可说,不可思议。 弥陀之成道,亦不可说,不可思议。」以弥陀即大日故。 「今现在说法」,言「今现在」则非过去与未来,直指当下。 故云「今现在」,表阿弥陀佛是现在佛。 当下此时正为众生说法。 故应发愿往生,礼观听法,依法修行,速补佛位。 又彭际清居士曰:「不唯尔时(释尊说法时),名为现在。 乃至于今,以及后后无尽,同名现在。 以佛寿无量也。」故知此非三世迁流之现在。 而言后后无量,直是常住,故永称现在。 且无论今后若干久远时劫,凡有人读到「今现在说法」,则正指此时此刻,弥陀正在说法。 因彼佛说法无间也。 至于说法者是何身。 据《弥陀疏钞》意,说法者,当是应身。 然亦兼报。 如《观经》云:「六十万亿那由他恒沙由旬之身」,则是报身说法。 《疏钞》又云:「有谓说法是应身报身。 有谓三身齐说。 各随机宜。」「三身齐说」则说法者虽是应身报身,实亦兼法身矣。 「有无量无数菩萨、声闻之众,恭敬围绕」,因彼土圣众无量,复有十方前往礼观听法之圣众,亦皆无量。 悉皆围绕彼佛座下,一心恭敬,听佛说法。 谢谢来访! 欢迎经常来上品莲生的空间访问交流请在谷歌或百度中搜索“上品莲生的空间”,即可进入本空间。 点击(上品莲生的空间 )即可进入 发布时间:2023-07-24 11:38:03 来源:生食主义 链接:https://www.shengshizhuyi.com/article/9452.html